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0]PTXC[GK]2019017的2019年荔城光纤专线及监控平台租赁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C030101 | 基础电信服务 | 光纤专线 | 1101 | 条 | 国内 | 1512 | 1664712 | 中国电信 | 20M | 无 | ||||
合计: | 1664712.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陆万肆仟柒佰壹拾贰元整(¥1664712.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马巷街265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时乙方代表必须在场,甲方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所供的服务标准必须符合相应的行业标准及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2)服务标准要求应符合招标采购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服务招标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提供服务。 (3)在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75 | 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付75%的服务费用。 |
2 | 25 | 一年服务期满后付25%的服务费用。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乙方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乙方完成全部成果并验收合格后无息全额返还。。
9、合同有效期
一年。
10、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产品品种、型号、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并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还预付款及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 (2)验收时,如发现资料、数据残缺的,乙方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 (3)乙方未能按期完工(完工应包含整个项目安装完毕交付使用且前端监控设备能够无缝接入莆田市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确保符合联网应用要求,实现全省全网资源共享)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完工超过5个日历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后的5个日历日内将已建设的设备清出建设场地,不得影响本项目的后续建设,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将设备清出建设场地,甲方有权对设备进行拆除,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当。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包含无法接入莆田市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的因素)、甲方变更合同要求造成施工延误的,按照实际误工情况而相应延长完工期,不作为违约。 (4)乙方逾期提交验收申请和完整的验收材料,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合同价款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个日历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提交验收申请和完整的验收材料(经甲方确认)之日起,甲方在30个日历日内未组织进行验收或验收后15个日历日内未出具验收结论,则自动认为验收申请报告已被确认。 (5)项目完工后,若验收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书后10个日历日内积极补救整改并违约金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有关诉讼事项由荔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项目概况及支付方式 1、第一期875条,光纤接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供有效发票给甲方,甲方办理支付75%的服务费用,一年服务期满后付25%的服务费用。 2、第二期226条,光纤接入验收合格后,甲方办理支付75%的服务费用,一年服务期满后付25%的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
(一)基本参数:1、视频联网专线20Mbit/s:(1)光纤专线接入;(2)带宽20Mbit/s;(3)提供固定IP;(4)网络须接入莆田市视频图像信息共享平台;(5)监控服务器至监控中心网络平均时延小于100ms,丢包率小于1%;(6)监控中心对前端监控预览、回放、快进、快退、倍数播放等操作可流畅进行,不卡顿。
(二)其他要求
1、视频监控系统管理平台:
(1)在平台服务器端保存一定时间段内的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并能方便地查询、取证,为事后调查提供依据。
(2)远程视频监控人员可远程任意调取存储的监控图像,并可远程发出控制指令,录像资料的智能化检索、回放、调整摄像机镜头焦距、控制云台进行巡视或局部细节观察。
(3)权限管理为保证录像资料的安全,系统具有操作权限管理,系统登录、操作进行严格的权限控制,保证系统的安全性。
(4)平台使用方便,在市公安局、区(县)公安局和各派出所,都可以方便的安装平台软件,只需分配用户不同权限的登陆账号,即可以查看所管辖区域的监控信息。
(5)系统中包含监控基本信息的管理操作,方便进行监控信息修改等操作。
(6)系统可扩容性强,若需要添加新的监控网点,在平台端添加相应监控信息和设备信息即可。
(7)安全性高,图像掩码技术,防止非法篡改录像资料;只有授权用户才可以进行录像调用、下载,有效防止恶意破坏;强大日志管理功能,保证了专用系统的安全使用。
(8)平台满足1000路以上的视频监控接入,并具备路数扩展性满足公安视频需要;平台录像的下载速率需不低于1M/S。平台并发数不低于500,满足三级监控同时使用需求。
2、光纤线路:
(1)具备遍布全市乡镇、街道、村落的光缆网络。
(2)具备线路规划设计、能独立开展新增线路网络、杆路工程施工能力。
(3)具备20Mb/S及以上固定IP光纤线路接入能力(包含光纤管道、立杆、光缆、ONU设备以及所需配套材料),并可根据要求免费升级割接到公安视频专网。
(4)日常巡视维护:各乡镇所在地有专职线路维护人员,负责现场线路障碍快速处理、线路疑难障碍技术支撑,提供7*24小时日常线路维护服务。
(5)应急抢修:具备素质过硬、技能熟练线路抢修队伍,可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并快速完成应急线路抢修任务。
(6)保证线路带宽前端设备20Mbit/s,监控中心侧100-1000Mbit/s,在视频监控中心能实现多画面同时调用的监控视频。
(7)乙方光纤通信网络容量能考虑未来甲方工程扩容、升级的需要。
(8)在各个点接入后,乙方应提供一份完整的IP分配清单给甲方,以备维护。
3、前端信号的传输
从实战应用出发,为使前端图像逼真清晰,保证图像效果,就要求图像传输通道具有足够的带宽,因此本次招标要求监控前端视频信号通过光纤网络接入视频监控中心。
4、考核内容
(1)甲方将对故障维护、线路抢修进行考核。
(2)接到甲方的故障维护通知后,乙方须在24小时内完成故障维护、线路抢修。如遇特殊情况,乙方无法在24小时完成故障维护、线路抢修,则需在接到故障维护通知后4个小时内告知甲方,并提供详细的维护、抢修方案。
(3)甲方对各故障点的维护、抢修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未修复或未达到指定要求的将进行统计,每周超过30%(含30%)的故障未修复或未达到指定要求的,本周维护成绩不合格。
(4)一年内累计超过六周(含六周)维护不合格的视为本年度维护成绩不合格。年度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组织招投标,且保留对乙方因维护不合格造成工作损失进行追究的权利,三年内不得参与甲方同类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三)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货物要求在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1年。保质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对所有货物非人为破坏而损坏的免费保修保养。在服务期间,乙方须提供7*24小时售后服务,并且实现2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的响应时间。
(2)乙方应根据甲方指定的地点免费提供所有货物的送货、安装服务。
(3)本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和规格条款如有遗漏的,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投标产品的特点予以补充,否则,乙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4)验收不合格的货物,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用户的损失。
(5)乙方可视自身能力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更优、更合理的售后服务承诺。
(6)乙方应针对本次投标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内容应涉及:维护机构、人员、地址、电话、维修方式、保修方式、培训计划、保修期满后的维修保养费用、时间保证、零配件及易损件费用及优惠措施等。
(四)设备交货与安装调试
(1)交货。签订合同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设备全部运抵现场。设备运抵安装现场后,甲方将与乙方共同开箱验收,如乙方届时不派人来,则验收结果应以甲方和当地商检人员的验收报告为最终验收结果。验收时发现短缺、破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补发和负责更换。乙方应提供主要设备厂家供货证明。
(2)安装和调试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测时使用的工具、设备由乙方提供。双方应协商制定项目安装进度表,乙方负责按项目安装进度表进行施工;设备调试由乙方负责,乙方调试前应提出完整的调试计划并经甲方确认,包括设备调试的内容、项目、指标、方法和进度;并提供相应的仪器和工具。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答。调试应进行详细记录,调试结束后,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字后交给甲方验收。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玖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 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 | 乙方: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
住所: | 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马巷265号 | 住所: | 莆田市梅园西路77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傅福辉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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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950761580 |
联系方法: | 1895950289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市荔城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5010209001005776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