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义市人民法院关于贵州省兴义市兴源街73号1幢房屋一幢(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82.46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2/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2.4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宜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2)黔2301执恢29号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7日10:00至2022年7月18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在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0859/02,户名:兴义市人民法院)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贵州省兴义市兴源街73号1幢土地一宗及地上房屋一幢,土地使用权证号: 兴市国用(2012)第029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7.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20170013802/20170013802-1,建筑面积: 270.71平方米,评估价:824600元。

标的物坐落于贵州省兴义市兴源街73号,土地使用权面积:57.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20170013802/20170013802-1,建筑面积:270.71平方米,房屋结构:砖混结构,总层数:5层,所在层:1-5层,层高:3米,建成年代:2015年,使用情况:正常使用。

装修情况:拍卖对象一层未进入;二层三室一厨一卫,卧室地面地砖,墙面、顶面瓷粉乳胶漆,厨房地面地砖,墙面部分贴瓷砖,顶面瓷粉,卫生间地面地砖,墙面墙砖,顶面瓷粉;三层一室一厅一卫,客厅、卧室、卫生间地面均为地砖,墙面、顶面均为瓷粉乳胶漆;四层二室一厅一厨一卫,卧室及客厅地面均为地砖,墙面、顶面均为瓷粉乳胶漆,厨房、卫生间地面均为地砖、墙面均为墙砖,顶面均为瓷粉;五层二室一卫,北侧卧室地面地砖,墙面、顶面瓷粉,南侧卧室地面地砖,墙面墙砖,顶面瓷粉,卫生间地面地砖、墙面墙砖,顶面瓷粉。

权利负担及已知瑕疵:

1、法院已查封,查封文号(2021)黔2301执7218号之一;

2、拍卖标的物一楼存在租赁关系,租期到2022年10月止,租金9000.00元/年,该年租金已支付。

3、拍卖标的物设立有抵押登记,抵押权人: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民路支行,不动产证明号:黔(2020)兴义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877号,相关情况请有意竞拍者向标的物所在地有关部门查询。

4、请有意竞买者竞拍前预约实地看样,如未预约实地看样参与竞拍,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请谨慎购买。

5、对于法院调查过程中未能尽知的权利及实物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起拍价:742140元,保证金:7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中的描述只作参考。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对土地的实际位置、使用类型、取得方式等,请到登记部门了解,拍卖人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土地坐标位置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房屋或测量土地等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因在确定保留价时已在降价幅度上予以充分考量,故上述费用均由买受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等有关规定确定的标准承担相应的缴纳义务,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拍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3、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标的物交付时间:拍卖成交后3个月内交付(如涉其他司法程序或特殊情况,交付时间可能延长)。

6、竞买人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请自行到标的所在公安机关地户籍管理部门咨询,若标的物原有户口未能迁出或难以迁出的,使得竞买人户口不能迁入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拍卖平台上实名注册)。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已开设拍卖平台账户)进行,委托双方须在2022年7月13日前亲自到兴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资产处置组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兴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提示: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五、优先购买权申报: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7月13日前到兴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资产处置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法院在开拍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标的物自2022年6月17日10:00至2022年7月16日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于办公时间接受咨询,有意竞买者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15599186787。

本标的仅接受短信方式预约看样,竞买人如需看样,请至少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编辑预约看样短信,发送至手机号码:15599186787,编辑短信格式如下:预约看样,标的物名称、姓名、手机号码(需提前通知的请备注),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预约看样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集中地点,逾时不候。如无人预约,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七、拍卖方式: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保证金缴纳:拍卖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即保证金7000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的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被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九、余款缴纳: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7月22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剩余部分款项)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本院将另行通知买受人到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成交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兴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开户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省府路4号,银行行号:301701000026,账号:623261058000531229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

十、悔拍:买受人逾期未全额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支付余款且经法院催缴后仍不缴纳的,执行法院可认定买受人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特殊情况需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经由法院评议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日,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以需缴纳的欠款为基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其他应知事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详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拍卖财产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院对拍卖财产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规则涉及的有关手续的办理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或办理。

竞拍咨询电话:15599186787(贵州宜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举报监督电话:0859-3668462

竞拍流程指引:

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淘宝网技术咨询:400-822-2870

淘宝网客服热线:0571-88158198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在挑选拍卖标的后可向以下银行咨询贷款事宜,能否贷款由银行根据其贷款政策决定:

1、贵州兴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蓝天小微支行:

联系人:吴经理:18188195200

李经理:15685983330

咨询电话:0859-3620228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黔西南州分行兴义市富兴路支行:

联系人:冯经理

联系电话:15585978049

注:请有贷款意向者在标的物开始拍卖5个工作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银行工作人员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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