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581]zj[gk]2018003
预算金额117万元
招标公司石狮市总工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齐雅茹15860768342
公告正文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石狮市总工会

乙方厦门市爱恩心理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81]ZJ[GK]2018003石狮市总工会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购买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C010102 心理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心理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1 1 国内 1170000 1170000 爱恩心理 3年
合计: 1170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元整(¥117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五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宝塘路职工活动中心

4.3交付条件:完成项目所有服务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

9、合同有效期

2018年11月29日—2021年11月28日

10、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石狮市总工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系石狮市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经批准,该中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全市职工提供专业心理技术服务,并于2018年11月7日委托泉州市中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由厦门市爱恩心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双方达成如下合作条款: 一、项目名称:石狮市总工会心理健康服务中心购买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二、项目期限:2018年11月29日—2021年11月28日 三、项目介绍: 石狮市总工会下属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心理健康服务中心)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专业心理服务机构合作运营。由乙方委派心理咨询服务团队(以下简称服务团队)为全市职工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心理健康测试与职业素质评估、心理健康讲堂、心理疏导、情绪减压等工作,打造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并通过有效的心理技术和手段,切实提高职工心理素质,舒解职工情绪压力,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四、项目内容及服务团队管理 乙方应以甲方的心理服务中心为平台,以常规工作与专项服务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心理健康系列服务工作,现对具体工作内容和项目服务团队的管理约定如下: (一)常规工作 1.心理健康服务的推广工作。服务团队要负责心理健康方面的推广工作,要组织编写、印发、发放《职工心理健康手册》,通过板报,印刷、张贴宣传画、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相关的推广。三年应印发《职工心理健康手册》15000册(A5大小,约40页)。 2.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主要工作包括营运心理健康服务公众号、做好接待来访者、轮班接听电话热线(到晚上9点)、设备服务体验及维护、做好各项活动的档案整理、建立职工心理健康档案,自行购买办公用品等日常工作。要充分发挥服务中心的作用,帮助提升全市职工的心理健康水平、舒解情绪压力、提高工作效率,助力各单位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二)专项服务 1. 个人心理咨询服务。服务团队应指定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咨询师,遵循“保密、安全”的原则,本着尊重、真诚、助人的精神,在心理服务中心为来访者每人提供三次初期健康心理咨询及心理疏导服务,拟在三年内为全市职工提供405人次面对面的个案咨询。 2. 团队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心理服务下基层”的讲座活动,帮助职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自我调节情绪的能力,掌握处理家庭、邻里或对管理、服务对象的冲突与矛盾的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避免突发事件与群体事件影响的进一步升级;拟在三年内提供141场“心理服务下基层”的讲座活动。 3.开展心理体检。为维护职工身心健康,服务团队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心理健康普查活动,并建立职工心理健康档案。通过定期组织职工心理健康与性格特质的测评,对发现心理健康问题的对象,予以关注并提供心理健康方面的服务,通过建立预警机制,减少相关的危机事件发生,也为岗位调整提供科学参考依据。拟在三年内为全市15000名职工提供心理体检服务。 4.开展团体培训、辅导活动。着力解决职工在职场中遇到的心理和行为问题,主要涵盖压力管理、情商训练、有效沟通、工作生活平衡和职业生涯规划等。拟三年内组织开展72次的团辅或心理健康方面的沙龙活动。 5. 协助建立职工心理健康志愿服务队伍。由服务团队聘请高校讲师,基层工会组织选调心理健康志愿者,进行相关的培训,建立基层工会的职工心理健康信息通报机制。拟三年内组织举办12期培训,每次培训为期两天。 (三)项目服务团队的管理 (1)乙方派遣的服务团队应有4名专职心理咨询师(男、女咨询师均需配备至少一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以上资质)。服务时间为国家法定长假之外,节假日必须安排两名人员在岗。服务团队的人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心理咨询服务领域开展服务时间不少于2年(需提供学历证明及专业证书等资料),同时能胜任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工作。服务团队有工作人员变动的情况应提前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说明。 (2)乙方要积极配合总工会开展有关全市职工心理健康的方面工作,并参照执行总工会的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关的考勤制度,上下班时间可按照工作实际需要制定。请销假按市总工会相关制度执行。 (3)乙方需按合同制定当年度的工作规划,必须每月向甲方报送工作的总结及下月份开展工作的计划,日常工作的开展要做好相关记录和相关材料(邀请相关专家讲师授课的,要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的收集,作为购买服务结算的凭证。一年执行期满后,应将一年完整的工作档案资料移交甲方。 (4)乙方及乙方指派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义务,对收集到的职工个人信息必须做好隐私保护工作,不得将相关信息运用于与心理健康中心工作无关的场合。 五、项目考核 5.1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的工作量要求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内容规格 工作指标 (3年) 1 发放《职工心理健康手册》 普及心理学知识,推广心理咨询技术 15000册 2 心理服务中心日常运营 公众号推广、接待来访者、接听电话热线、设备服务体验及维护等 根据实际开展 3 个案心理咨询 含心理测评、个案心理咨询、热线危机干预、协助人民调解 405人次 4 心理讲座活动 开展“心理服务下企业”的讲座活动,普及职工心理健康知识 141场 5 心理体检服务 定制开发心理测评软件,开展心理普查,建立职工心理健康档案 15000名 6 心理团辅与沙龙服务 心理拓展活动,协助减压与开拓自信、解决人际关系 72场 7 培训职工心理健康服务队伍 职工心理服务队伍人才培养 12期,每次为期两天 5.2每年度工作考核量及工作内容的服务单价如下: 序号 工作内容 单价 考核量(年) 总价(元) 备注 1 发放《职工心理健康手册》 2元 5000册 10000 包含内容设计 2 心理服务中心日常运营 10000元 12个月 120000 4人组成工作组,进驻心理健康服务中心 3 个案心理咨询 500元 135人次 67500 4 心理讲座活动 2000元 47场 94000 参照《石狮市 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 5 心理体检服务 9元 5000名 45000 用系统软件开展 6 心理团辅与沙龙服务 1400元 24场 33600 7 培训职工心理健康服务队伍 4975元 4期 19900 每次为期两天,高校讲师级别以上 总计(年) 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 六、付款方式 1、本项目期限为三个年度,项目总费用不高于人民币 壹佰壹拾柒万元整(¥1,170,000,00)即每年度项目费用不高于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甲乙双方根据合同的约定,对每年度的费用进行结算,由甲方以汇款方式支付到乙方对公账户,乙方同时为其开具相应服务发票。 乙方开户银行:农行厦门莲岳支行 乙方开户名称:厦门市爱恩心理咨询有限公司 乙方开户帐号:4030 9001 0400 05478 2、结算方式: 按年度完成情况付费,每年度的项目预算费用金额为 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 ,每年度分 2 次支付。 本合同签定,乙方派遣的服务团队进驻并正式开展工作后(按具体实际日期),甲方向乙方支付第 1 年度预算 50% 的项目首付款,即人民币: 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 。 本项目执行满一年,(按照上述正式开展工作后起开始计算实际日期),乙方在完成合同约定的年度工作考核量,且没有出现违反本合同相关义务的情况下,经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对该项目工作进行评定合格后(第三方评定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本年度预算的剩余 50% 款项,即人民币: 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 乙方若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年度工作考核量,经第三方对该项目工作评估核算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年度实际产生的费用。 合同的第 2 年度、第 3 年度参照第 1 年度的方式进行结算。 七、注意事项 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直接和间接损失)。 2.乙方保证委派到甲方的从业人员均获得国家相应资格,其过程严格遵守职业操守规定,不违反法律和违背社会公德,保护国家秘密与咨询过程中涉及的个人隐私。 3.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属保密级内容,甲乙双方根据相应法律规范与职业要求,所有资料均不得透露给第三方,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基于该合同为甲方定制开发的心理测评与管理软件(网络版)的著作权归双方所有。若本合同任一方要对该著作权进行处分,需经另一方的同意。合同约定工作期间产生的数据等资料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5.若经甲方或第三方评定,乙方工作为不合格,则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尚未支付的费用,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因本合同项目目的在于通过有效的心理技术和手段服务职工以达到切实提高职工心理素质,舒解职工情绪压力,提高工作效率等目的,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可能根据上一年度的工作情况和成果进行调整,基于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原则上只适用于第1年度,若甲方对乙方第2、3年度的工作内容有所调整,乙方应履行的义务以调整后的内容为准;若甲方未对第2、3年度的合同履行内容提出变更、补充等通知,则本合同约定继续有效,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八、违约责任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九、合同签署 1.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宜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胜诉方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2.从签订之日起有效,未尽事宜双方另签补充事宜,如果有协议变更或协议中止,需提前一个月进行相应的工作安排与交接。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政府招标采购办公室留存。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

甲方:石狮市总工会 乙方:厦门市爱恩心理咨询有限公司
住所:石狮市宝塘路39号 住所: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齐雅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960218096
联系方法:1586076834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厦门莲岳支行
账号: 账号: 4030 9001 0400 05478

签订地点:石狮总工会

签订日期: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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