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宝清县龙头桥灌区工程建设改造修复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2024-03-04 14:5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黑龙江省宝清县龙头桥灌区工程建设改造修复项目施工
(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LSJ0702G240301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宝发改〔2023〕116号、宝发改〔2023〕124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宝清县龙头桥灌区管护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单位为宝清县龙头桥灌区管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景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宝清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黑龙江省宝清县龙头桥灌区工程建设改造修复项目施工
2.2建设规模:万金山渠首泄洪闸机电设备更新,现有灌排渠系清拓整形护砌,以及新建维修改造渠系建筑物。其中改造修复建设16条渠道,建设长度30.68km,其中衬砌修复18.66km,清拓7.79km,渠堤加高4.23km;清拓 11 条现有沟道,建设长度 58.14km,其中防冲护砌1.45km;建设渠系建筑物9座,其中新建建筑物3座,包括排水泵站1座,节制闸1座,退水闸1座;重建建筑物5座,包括路下涵4座,渡槽1座;渠下涵改建倒虹吸1座。
2.3计划工期:2024年3月30日开工,2024年12月30日竣工(工期274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根据各期项目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分期整个项目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建设地址:宝清县。
2.6招标范围:完成建设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9217681.28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提供(2023年11月-2024年1月)连续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本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 1 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安全员 1 人、质检员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证企相符且有效,且未在任何在建工程项目中任职。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本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2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3.7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 用信息报告;(以“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为准,截图时 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2) 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 全文-当事人段;案由: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 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 3 年内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人不得在“全国建筑市场临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2 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13 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734家企业(含外埠企业118家)被评为不合格企业,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号)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交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4日17时00分至2024年3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购买成功后需要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4年3月26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3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线上开标。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9. 其他
9.1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工程量清单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要求进行投标。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9.4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5根据黑建造价【2018】2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使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
9.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7投标保证金
①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②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③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9.8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宝清县水务局
联 系 人:刘金石
电 话:18145373728
招 标 人:宝清县龙头桥灌区管护中心
地 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
联 系 人:付元会
电 话:13304886807
代理机构:黑龙江景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16号联兴大厦208室
联 系 人:矫女士
联系电话:0451-8105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