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社会化购买立案辅助服务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zdl11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湘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4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社会化购买立案辅助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有疑问请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ZDL110
项目名称:社会化购买立案辅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2023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13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采购活动的合法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的有效复印件,包括如下(1)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上一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2)缴纳税收的凭据,所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磋商响应供应商,提供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3)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提供递交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说明:①若磋商响应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政策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1)-(3)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②磋商响应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格承诺函(详见格式)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磋商响应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磋商响应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 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必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磋商代表在磋商现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1日  至 2023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有疑问请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
方式:完整填写附件中的《标书获取联系表》并发送到741850125@qq.com的邮箱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厦门中达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            
联系方式:邓湘元0592-6024488-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倩
电 话:  1526709047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