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0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lskcg-2024-03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邵警官0909-699205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华珍1550909937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8
公告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10月14日 21: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博乐市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4日 21:44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上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华珍
项目联系电话15509099373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自治区阿拉山口市西迁路2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邵警官 0909-6992050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博乐市南城区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 6 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孙华珍、15509099373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LSKCG-2024-03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公务用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为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所属公务用车提供维修保养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要求1.维修响应时间1小时以内,上门服务到达时间2小时以内。2.紧急情况下实行2小时内阿拉山口市区应急救援服务。3.阿拉山口市区内免费提供拖车救援服务。4.紧急情况下,小修保养12小时内完成,总成修理24小时内完成。5.换件维修以维修配件出厂质量保证期为准,技术维修及维修配件未明确质量保证期的参照当地市场大客户协议执行(整车修理质保时间不少于1年,总成修理质保时间不少于6个月,小修和专项维修质保时间不少于3个月)。6.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双方进行车辆出厂交接当日起算。质保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15日  至 2024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请 使 用 CA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政 采 云 平 台 (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8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https://www.zcygov.cn/ ,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不见面电子开评标,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 加密设备,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办事指南——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办理CA锁。(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 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需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 CA 登 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 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 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5)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 —“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

  (6)参与竞争性谈判或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供应商,开标结束后,请及时进入“网上报价”页面(详见操作手册),等待最终报价通知。如未在系统提示的报价时限内报价,则视为上一轮报价为最终报价。   特别提示: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阿拉山口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新疆自治区阿拉山口市西迁路26号        

联系方式:邵警官 0909-6992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博乐市南城区赛里木湖路鸿丰大酒店 6 楼            

联系方式:孙华珍、15509099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华珍

电 话:  15509099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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