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17XP04一户一表用电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YZ-GPCC210524
项目名称:2017XP04一户一表用电工程
预算金额:15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及要求 | 工期 | 质量等级 | 保修期 |
一 | 2017XP04一户一表用电工程 | 一项 | 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 60日历日 | 合格 | 不少于2.5年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企业,并提供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指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指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说明:投标人因新成立或新冠疫情政策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投标人的资格声明”);(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三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投标人的资格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如下: 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②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③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④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厦门”警示警告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截止时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含以下情形:①被福建省住建厅列入“建设工程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或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处于管理期限内的;②被列入“厦门市建筑市场黑名单”,且处于管理期限内的。)。 (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声明:1、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2、无法提供有效期内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也应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有效期内的告知函复印件,无论内容中是否注明“复印件无效”,均视同有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8日 至2021年06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东山悦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塔18层
联系方式:刘丽彬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联系方式:彭先生,0592-6021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 0592-6021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