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系统
金额
46.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050920565121
预算金额46.8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锋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系统 
 项目编号:6202405092056512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锋  1342654**** 
 报价起止时间:2024-05-09 18:31  -  2024-05-13 18:00 
 采购单位: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建议品牌
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系统采购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电子设备工程安装; 描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次要参数要求:
1项 4680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不礼让行人违法抓拍系统采购清单.xls
采购需求附件.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江西省 吉安市 新干县 金川镇 江西省新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新干县金川镇善政路6号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付款方式 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余款在一年质保期满内无息一次性付清。本项目所需的货物、材料、运输、转运、辅材、安装、施工、调试、验收、培训、保险、质保、税金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合同履行期限和验收 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乙方交付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验收时乙方须在现场,验收完毕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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