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社会化车辆维修厂家选定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需求概况 初步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 备注
1 社会化车辆维修厂家选定
采购内容:择优确定3家一类修理厂供应商作为车辆定点维修企业
采购数量:1包
主要功能或目标: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车辆维修、保养,包括提供车辆三级、二级、一级维护、总成修理、24小时拖车服务和其他维修服务项目。配备相应车辆整形、钣金、喷漆、车辆装饰等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一、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特定资质:一类汽车维修资质。二、征询潜在供应商可对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和售后服务等条款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和意见建议,采购人将根据质疑情况对本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合理的参数和服务要求。三、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告知,将书面材料邮寄送至我部。供应商递交材料,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册并胶装,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部将拒绝受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封面:项目名称+公司名称;2.材料内容①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③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⑤技术参数建议反馈表电子版⑥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也是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服务地点:北京市 主要有:一是维修车辆型号。小轿车(红旗H9、红旗H7、奥迪A6、大众帕萨特、帕萨特领驭、大众迈腾、大众速腾、吉利博瑞、广汽传祺、奔腾B90、别克君越、福特蒙迪欧、日产天籁、丰田凯美瑞、本田雅阁、现代伊兰特、现代索纳塔、现代领翔)、大客车(大金龙、宇通、海格、金旅)、旅行车(丰田塞纳、别克GL8、依维柯、金杯格瑞斯、大众迈特威、江淮瑞风、全顺、传奇M8、日产碧莲、宝斯通、丰田考斯特、丰田小霸王)、运输车(江铃域虎、东风天锦、豪泺、金杯客货)、越野车(北京BJ80、丰田兰德酷路泽)、运油车(斯太尔)、消防车(北方奔驰)、起重机(海虹吊车)等车型的维修、保养、附属品配饰等项目。二是选取3家车辆维修定点单位,服务期2年。三是有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证明,维修类别为一类(含)以上具有维修大中型客车、大中型运输车、轻型运输车油罐车、旅行车、越野车、小轿车及车辆装饰的资质。 四是应具有配套齐全的维修设备和检测设备。五是具备专业维修场地和设施设备,提供免费洗车、免费上门巡检、免费伴随保障需求,24小时拖车救援服务,7*24小时进场服务,伙食费自理。六是配件要求原厂全新正品,特殊情况下必须与采购单位沟通可选择同质件,不接受返修件。应当满足的质量、安全、卫生、技术规格、性能、物理特性(外观、结构、材料)等要求,提供承诺函。七是应当满足的服务内容、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结合实际需求,提出5点:①车辆故障维修后,如1年内重复出现相同故障(除易损件),需提供该故障免费维修服务,供应商应承担全部损失;②紧急情况下须保证在北京市域内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车辆进行抢修,提供承诺函;③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提供各类车型配件的价格及工时费,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且履行合同时配件价格及工时费结算价格不得高于投标价格,投标文件中未明确的配件及工时费不得高于授权经销商的价格;④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报价的为无效投标;⑤设置绿色通道,优先维修采购方车辆,小修当天完成、中修1天内完成、大修7天内完成。 450.00 2024年08月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张振龙

  联系方式:1515447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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