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宝安区财政局2024年社区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检查及汇总分析项目需求公示
金额
17.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9万元
招标公司宝安区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陈小姐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采购内容
  2024年度本单位拟开展的项目:2024年社区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检查及汇总分析项目。
  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规定,协助完成相关工作,提供以下服务:
  (一)对10个街道30家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物业、土地、合同、重大事项流程等模块进行检查抽查,每家公司约3天;收集整理问题,反馈至街道和公司进行整改;
  (二)对10个街道集体企业的合并报表进行汇总,对股份合作公司的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重要问题进行汇总;
  (三)出具《宝安区清产核资汇总分析报告》。
  二、采购预算
  本年度项目采购预算17.9万元。
  三、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
  本采购项目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定中标供应商(满分100分):报价(15分)、项目实施方案(33分)、项目经验(24分)、派驻项目负责人及助理人员(25分)、履约与售后响应能力(3分)(详见附件评分标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四)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备注:“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七)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八)《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需求公示要求的。
  五、投标文件:
  (一)投标函;
  (二)评分标准所需评分材料:报价清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项目安排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案例清单(业绩证明)、承诺文件等(需按评分标准中各评分项顺序排列)。
  说明:以上资料均需每页盖章,证明材料可盖骑缝章。
  六、报名方式和截止日期
  各投标人须于2024年11月3日18:00前,按以下方式一次性完整提交投标资料:
  1.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及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拷贝),用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并在文件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寄送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委区政府办公楼802室。
  2.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在截标日前送达至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将做投标无效处理。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55-29992970
  附件:1.宝安区财政局2024年社区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检查及汇总分析项目评分标准
  2.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1.附件1:宝安区财政局2024年社区集体“三资”清产核资检查及汇总分析项目评分标准.doc
2.附件2:投标文件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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