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CCS20250117FJSZ02001001(TC2595019)
1.招标条件
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5年度市政管线工程综合规划设计单位选择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4年第9次主任办公会议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2025年度市政管线工程综合规划设计单位选择。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负责为规划用地提供相关市政设施的单项选线(选址)路由规划及用地周边市政管线工程综合规划条件(主要含有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电力及通信等市政设施)。
2.3 项目建设地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内。
2.4 招标范围:负责为规划用地提供相关市政设施的单项选线(选址)路由规划及用地周边市政管线工程综合规划条件(主要含有给水、排水、供热、燃气、电力及通信等市政设施)中全部工程的规划设计。具体以招标人下发的任务通知单为准。
2.5项目投资估算:100万元。
2.6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7服务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招标人的意图和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有最新版本标准、规范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资金、设备、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规划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投标人要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严格落实责任,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举报,并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对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者,一经核实,作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20日8时30分至2025年1月26日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5.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5.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2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9开标室。
6.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名称+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9.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金汇大路1577号
联系人:刘海铭
联系电话:0431-81187331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7栋21层
联系人:韩姗姗
联系电话:0431-81127627、0431-81127626
电子邮箱:hanshanshan@cntcitc.com.cn
监督管理部门: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1188058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注: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