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浏阳市教育局浏阳市智慧教育管理平台(一期)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5/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202003230126-1
采购人(全称): 浏阳市教育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天闻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浏阳市智慧教育管理平台(一期)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323012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智慧教育统一认证中心统一应用中心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96600 |
2 | 智慧教育统一认证中心统一用户认证中心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297100 |
3 | 基础支撑平台日志中心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96600 |
4 | 基础支撑平台服务治理平台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148700 |
5 | 基础支撑平台组件中心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146600 |
6 | 基础支撑平台教育基础数据标准管理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96100 |
7 | 基础支撑平台消息中心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98000 |
8 | 第三方系统及数据对接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98780 |
9 | 智慧办公系统基础办公平台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246600 |
10 | 智慧办公系统流程管理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148300 |
11 | 智慧办公系统日常应用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197000 |
12 | 智慧办公系统问卷调查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46600 |
13 | 智慧招生入学系统监护人管理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146600 |
14 | 智慧招生入学系统学校及特长生管理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146600 |
15 | 智慧招生入学系统教育局管理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95600 |
16 | 智慧招生入学系统智能识别应用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75600 |
17 | 智慧招生入学系统志愿填报管理 | 其他计算机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115600 |
18 | 网络安全防范体系安全感知平台 | 信息安全软件 | 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147100 |
19 | 网络安全防范体系机关办公网流量采集探针 | 其他安全设备 | 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98900 |
20 | 网络安全防范体系教育城域网流量采集探针 | 其他安全设备 | 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148600 |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278968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柒拾捌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投标项目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智慧教育统一认证中心统一应用中心 | 天闻数媒ECO开放平台V1.0 | 天闻数媒ECO开放平台V1.0 | 天闻数媒 | 1 | 96600 | 96600 | / |
2 | 智慧教育统一认证中心统一用户认证中心 | 天闻数媒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平台V2.0 | 天闻数媒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平台V2.0 | 天闻数媒 | 1 | 297100 | 297100 | / |
3 | 基础支撑平台日志中心 | 天闻数媒ECO开放平台V1.0 | 天闻数媒ECO开放平台V1.0 | 天闻数媒 | 1 | 96600 | 96600 | / |
4 | 基础支撑平台服务治理平台 | 天闻数媒ECO开放平台V1.0 | 天闻数媒ECO开放平台V1.0 | 天闻数媒 | 1 | 148700 | 148700 | / |
5 | 基础支撑平台组件中心 | 天闻数媒ECO开放平台V1.0 | 天闻数媒ECO开放平台V1.0 | 天闻数媒 | 1 | 146600 | 146600 | / |
6 | 基础支撑平台教育基础数据标准管理 | 天闻数媒ECO开放平台V1.0 | 天闻数媒ECO开放平台V1.0 | 天闻数媒 | 1 | 96100 | 96100 | / |
7 | 基础支撑平台消息中心 | 天闻数媒ECO开放平台V1.0 | 天闻数媒ECO开放平台V1.0 | 天闻数媒 | 1 | 98000 | 98000 | / |
8 | 第三方系统及数据对接 | 天闻数媒ECO开放平台V1.0 | 天闻数媒ECO开放平台V1.0 | 天闻数媒 | 1 | 98780 | 98780 | / |
9 | 智慧办公系统基础办公平台 | 天闻数媒教育管理协同办公系统V6.0 | 天闻数媒教育管理协同办公系统V6.0 | 天闻数媒 | 1 | 246600 | 246600 | / |
10 | 智慧办公系统流程管理 | 天闻数媒教育管理协同办公系统V6.0 | 天闻数媒教育管理协同办公系统V6.0 | 天闻数媒 | 1 | 148300 | 148300 | / |
11 | 智慧办公系统日常应用 | 天闻数媒教育管理协同办公系统V6.0 | 天闻数媒教育管理协同办公系统V6.0 | 天闻数媒 | 1 | 197000 | 197000 | / |
12 | 智慧办公系统问卷调查 | 天闻数媒教育管理协同办公系统V6.0 | 天闻数媒教育管理协同办公系统V6.0 | 天闻数媒 | 1 | 46600 | 46600 | / |
13 | 智慧招生入学系统监护人管理 | 天闻数媒AiCloud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简称:招生入学]V2.0 | 天闻数媒AiCloud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简称:招生入学]V2.0 | 天闻数媒 | 1 | 146600 | 146600 | / |
14 | 智慧招生入学系统学校及特长生管理 | 天闻数媒AiCloud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简称:招生入学]V2.0 | 天闻数媒AiCloud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简称:招生入学]V2.0 | 天闻数媒 | 1 | 146600 | 146600 | / |
15 | 智慧招生入学系统教育局管理 | 天闻数媒AiCloud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简称:招生入学]V2.0 | 天闻数媒AiCloud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简称:招生入学]V2.0 | 天闻数媒 | 1 | 95600 | 95600 | / |
16 | 智慧招生入学系统智能识别应用 | 天闻数媒AiCloud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简称:招生入学]V2.0 | 天闻数媒AiCloud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简称:招生入学]V2.0 | 天闻数媒 | 1 | 75600 | 75600 | / |
17 | 智慧招生入学系统志愿填报管理 | 天闻数媒AiCloud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简称:招生入学]V2.0 | 天闻数媒AiCloud招生入学管理平台[简称:招生入学]V2.0 | 天闻数媒 | 1 | 115600 | 115600 | / |
18 | 网络安全防范体系安全感知平台 | SIP-1000-C402 | SIP-1000-C402 | 深信服 | 1 | 147100 | 147100 | / |
19 | 网络安全防范体系机关办公网流量采集探针 | STA-100-B440 | STA-100-B440 | 深信服 | 1 | 98900 | 98900 | / |
20 | 网络安全防范体系教育城域网流量采集探针 | STA-100-F842 | STA-100-F842 | 深信服 | 1 | 148600 | 148600 | / |
21 | 网络安全防范体系威胁监测与主动响应服务 | 威胁监测与主动响应服务 | 威胁监测与主动响应服务 | 深信服 | 1 | 98100 | 98100 | / |
合同金额小写:2789680 元 合同金额大写:贰佰柒拾捌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的4个自然月内按双方约定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具体时间节点要求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完成项目开发推进计划表,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网络安全防范体系”模块的安装调试及整个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和标准规范建设;2个月内完成“智慧招生入学系统”模块所有功能的实现并投入使用;3个月内完成“智慧办公系统” 模块所有功能的实现并投入使用;4个月内完成整个平台软件开发及上线试运行;试运行2个月后进行项目整体验收并经验收合格。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教育局。【乙方负责将产品(及产品清单电子档)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以及系统集成】。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项目完成且验收合格(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如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2021年度支付合同金额的20%;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及服务期三年满且确认中标人无违约后,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10%;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人开具。
4.2 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外支行(天闻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10060239018170095185)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及达到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性能及其他要求。
(2)整体项目质保及服务期要求三年,按国家三包政策执行。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
(3)质保及服务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及服务期内所有维护均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乙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单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3)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按政府采购一般程序组织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的验收只代表对货物数量、规格的认可,不代表对货物的性能、质量的认可,货物的性能及质量等以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安装。
(2)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控制。
(3)按合同要求支付货款。
(4)本合同项下原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仍归属乙方单独所有。乙方基于项目要求提供的定制化服务而新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甲乙双方共有。甲方及下属单位、学校具有终身免费使用应用支撑平台的权利,若使用应用支撑平台需要支付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5)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款项中将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各项违约金、罚金等直接予以扣除。
6.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前产品的损毁、灭失、脏污等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赔偿责任。
(4)提供项目各阶段规划、分步实施和部署的完善规划方案、风险分析,说明实施步骤等。
(5)根据项目进度详细列出各个阶段甲方需要配合的内容并全面配合甲方,确保人力、物力的定量投入,定期向甲方提交最新的进展情况报告。
(6)负责培训甲方工作组全部软硬件的安装、调试工作。有关的具体工作程序、工作内容、调试方法、调试结果及验收标准,乙方在调试前必须书面提出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按计划实施。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无权私自更改作业计划及内容,否则调试无效。全部工作文档必须有各方当事人签字认可。所有实施必须在试验机器上安装调试,待甲方工作组全部掌握实施步骤后,协助甲方工作组实施。
(7)为教育局完成微信服务号的接入支持工作。
(8)提供系统平台安全检测报告,并完成二级或以上等级保护备案并取得备案证,并做好本次项目相关应用APP的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提供者备案工作。
(9)配合浏阳市及长沙市教育局现有应用系统及服务期内新建信息系统与统一用户认证中心的对接工作。
(10)完成教育局本次建设的智慧教育管理平台及业务系统与长沙市教育局数据决策指挥中心业务数据对接。
(11)在系统终验后,对平台软件提供三年的责任维护,提供应用系统版本免费升级及对软件进行维护和完善。基于总体框架下,在服务期内免费为市教育局进行新建系统、平台的数据接入、可视化、对某些功能进行变动及二次开发等系列相关工作。
(12)将本项目的所有文档和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并保证文档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1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项目经营任何增值业务和搭建平台,不得在程序中加插和软件功能无关的程序或预留一些危害软件安全的漏洞。
(14)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应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造成甲方垫付资金的,乙方应接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支付给甲方,每逾期一日,应按垫付金额千分之一的标准承担逾期违约金。
(15)乙方对甲方需对接的第三方软件及数据、项目软件的使用环境等已充分了解和知晓,确保能够完成项目软件与第三方软件及数据的对接,及项目软件使用环境与软件兼容等。
(16)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节点及期限完成项目开发,完成需要开发的内容。
(17)在项目开发完毕之后,在乙方对甲方提供的维护服务期之内,由于甲方设计变更而导致系统的非主要框架的变更,若变更范围在本合同的所规定的功能范围之内,乙方有义务免费为甲方修改变更内容。
(18)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及时制定项目开发推进计划表,经甲方确认后,按照项目开发推进计划表的约定及时完成项目软件的开发。
(19)乙方有义务自行准备软件开发所需的硬件设备、开发数据。
7.违约责任 7.1 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合同约定的产品(硬件产品),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交付部分款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间节点及期限完成项目软件开发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完成系统模块部分款项千分之五的违约金。以上产品或软件开发逾期十天不能交付或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按照乙方经验收合格的已完成工作量的80%予以结算,乙方应承担本协议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另行聘请发包给第三方增加的费用、律师费。
7.2 质保期内,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或软件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7.3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或发现有更换原装配置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未及时更换的,按违约处理,应承担不符合合同约定部分货款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7.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项目转包或分包给第三方实施。违反本条的规定,乙方应将转包或分包盈利(转包或分包合同所规定的价格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价格的差额)的(双)倍支付给甲方,并按转包或分包项目价格的30%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5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天内,乙方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可向乙方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除承担本合同货款总额20%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交付货物的或在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开发任务;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且未及时纠正的;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它义务的。
7.6甲方终止部分合同,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由于乙方未交付部分的产品;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货物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
11.其他条款 11.1 售后服务
(1)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①定期维护计划。
②对甲方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③对甲方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等其他售后服务。
(2)技术支持
①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及故障服务受理。接到故障处理通知后,3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需在48小时内解决排除,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修复故障设备的,必须及时对有故障的设备提供产品备品、备件并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②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③乙方应严格按照上述约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及完成服务,否则,甲方每发现乙方延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违约金,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
(3)质保及服务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护,如同一货物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乙方需予以免费更换,以保证甲方相关业务正常运行。质保及服务期满后,无论甲方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相应的运维服务。
(4)乙方在系统终验后,对平台提供三年的责任维护,提供应用系统版本免费升级及对软件进行维护和完善。基于总体框架下,在服务期内免费为甲方进行系统平台的数据接入、可视化、对某些功能进行变动及二次开发等相关工作;费用均包含在合同价内。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及时完成,三日内无法完成的可与甲方另行协商,否则,甲方每发现乙方延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
11.2 培训
在项目实施及质保期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提供充分的各类现场培训,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培训和理论教学,培训内容、方式和地点须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定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浏阳市白沙中路49号 | 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5层 |
法定代理人: | 汤显华 | 法定代理人: | 向江 |
委托代理人: | 苏启平 | 委托代理人: | 向江 |
电话: | 0731-83682047 | 电话: | 19974911999 |
传真: | 0731-83624782 | 传真: | 010-82064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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