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基于高精度数字底图的车流数字化和道路异常事件感知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7-440604-04-01-96574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邝先生1598916759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 基于高精度数字底图的车流数字化和道路异常事件感知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 ||
---|---|---|---|
标段(包)名称 | 基于高精度数字底图的车流数字化和道路异常事件感知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 ||
性质 | 正常 |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307-440604-04-01-965749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开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基于高精度数字底图的车流数字化和道路异常事件感知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 ||||||||||||||||||||||||||||||||||||||||||||||||||||||||||
标段(包)名称 | 基于高精度数字底图的车流数字化和道路异常事件感知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广东省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佛开高速公路起于佛山市南海区的谢边,与广佛高速公路相接,终于鹤山市的址山镇,与开阳高速公路相连,途径佛山、鹤山、江门、新会等市(区),全长79.86 公里。原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120km/h,1996年12月投入试运行通车。2012年12月完成谢边至三堡段(设计桩号K0+000~K46+600)扩建,2016 年10 月完成共和立交至平连立交段(设计桩号K61+100~K66+995)扩建,2019年12月完成剩余其他路段扩建(设计桩号K46+600~K61+100 、K66+995~K79+860),目前全线均为双向八车道。 通过对“基于高精度数字底图的车流数字化和道路异常事件感知关键技术应用研究”课题研究,可形成高速公路全息感知和车流数字化前端感知设备的感知指标评价标准和推荐布设原则,另对主线车流数字化数据与高精数字底图融合的技术研究可形成适合佛开高速公路运营安全保障的关键技术体系,指导高速公路建设与管理,同时为全国类似高速公路建设提供参考。 | ||||||||||||||||||||||||||||||||||||||||||||||||||||||||||
招标内容 | 基于高精度数字底图的车流数字化和道路异常事件感知关键技术应用研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基于高精度数字底图的车流数字化和道路异常事件感知关键技术应用研究已由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立项批复,课题管理单位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开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佛开高速公路起于佛山市南海区的谢边,与广佛高速公路相接,终于鹤山市的址山镇,与开阳高速公路相连,途径佛山、鹤山、江门、新会等市(区),全长79.86 公里。原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120km/h,1996年12月投入试运行通车。2012年12月完成谢边至三堡段(设计桩号K0+000~K46+600)扩建,2016 年10 月完成共和立交至平连立交段(设计桩号K61+100~K66+995)扩建,2019年12月完成剩余其他路段扩建(设计桩号K46+600~K61+100 、K66+995~K79+860),目前全线均为双向八车道。 通过对“基于高精度数字底图的车流数字化和道路异常事件感知关键技术应用研究”课题研究,可形成高速公路全息感知和车流数字化前端感知设备的感知指标评价标准和推荐布设原则,另对主线车流数字化数据与高精数字底图融合的技术研究可形成适合佛开高速公路运营安全保障的关键技术体系,指导高速公路建设与管理,同时为全国类似高速公路建设提供参考。 2.2科研服务期限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见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2.3款表中所列的相应资质,在业绩、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三级(及以上)认证(即CMMI3及以上); (3)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担实现道路异常事件感知及车流数字化主要路线关键技术研究工作、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工作以及协调应用场景搭建相关工作,联合体成员方须承担搭建道路异常事件感知和车流数字化应用场景,验证技术路线工作;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系统,选择对应招标项目进行投标登记,并将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gzsgzjl01@163.com,下同):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登记申请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栏目自行下载)、④招标文件费支付截图。投标人网上投标登记并发送邮件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后,招标代理将以邮件回复并及时将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扫描附件3中的二维码进行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请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人简称),时间以费用到账时间为准,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0 日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0 时 15分至 10 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依法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登记时间,在延期登记时间内,已登记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登记;(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 联系方式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招标文件费支付二维码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2024年9月20日 [1]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 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 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 ||||||||||||||||||||||||||||||||||||||||||||||||||||||||||
工期(交货期) | 105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⑴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⑵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三级(及以上)认证(即CMMI3及以上)。 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承担过1个标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相关科研课题工作或1个标段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勘察设计工作。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系统,选择对应招标项目进行投标登记,并将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gzsgzjl01@163.com,下同):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投标登记申请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栏目自行下载)、④招标文件费支付截图。投标人网上投标登记并发送邮件后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同时满足上述要求后,招标代理将以邮件回复并及时将招标文件发送给投标人。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9-20 09:3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26 16:0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0-10 10: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递交至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10-10 10:30:00 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 ||||||||||||||||||||||||||||||||||||||||||||||||||||||||
公告发布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佛开分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二路1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020-36125168-513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801(自编808室)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邝先生 | 联系电话 | 15989167596 |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 联系电话 | 020-29004582 | ||||||||||||||||||||||||||||||||||||||||||||||||||||||||
发布责任人 |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