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中小河流防洪体系补短板项目含山县清溪河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皖E0-21-2024-0044
二、项目名称:含山县中小河流防洪体系补短板项目含山县清溪河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含山县(具体地点见“建设规模”)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含山县水利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含山县昭关西路33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含山县中小河流防洪体系补短板项目含山县清溪河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防汛道路12.45KM(半湖段堤顶道路4.6KM,林头段堤顶道路7.85KM);岸坡加固1.84km(包括加高培厚、岸坡防护、防洪墙、道路、波形护栏等)。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发改投资〔2023〕118号)(项目统一代码:2309-340522-04-01-956088)
3、投资规模: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约为2500万元。
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应规定合格标准。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5586103.91元(含暂列金100万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3月(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0月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且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类似项目指在承建的类似项目中担任过(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副经理)的工程项目。
(2)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若证书未体现专业,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联合体中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40%。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4)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处罚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6、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一个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注:(1)“类似项目”指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的施工业绩:
①单份合同金额为1800万元以上(含1800万元);
②合同内容包含堤防加固内容。
以上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一份业绩同时满足以上①和②要求。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应能够证明项目详细信息包括对时间年限以及对类似项目指标的要求,除网页截图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3)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或相关项目网页截图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9、已从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十一、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图纸范围内的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9时0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网上方式予以回复,投标人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查看。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心如,0551-65199616。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5开标室。
3、在线签到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4、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26日9时00分。
6、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8、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6日9时0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B类)。(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九、备 注:
1、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
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含山县水利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昭关西路33号
邮编:2381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曹福祥
电话:18156559980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邮编:230041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孙心如、李娜、赵伟
电话:(0551-65199616,15056247856)、15255605864、18700877539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 号:9558831306000216642
账户2: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账 号:521199360961000002003258
账户3: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 号:176765421845
账户4: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0010267716366600016944
账户5:
户 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账 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