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东营港25万吨项目部东营港单点及配套项目船用电力电缆(招标编号:NZZ241130-3041-039928) , 招标人为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船用电力电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船用电力电缆\CEPJ95/SC 8.7/15kV 3×120 | 1.000 | KM |
2 | 船用电力电缆\CEPJ95/SC 8.7/15kV 3×185 | 0.500 | 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无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对于技术要求完全满足或响应的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对标的所有技术要求及招标应知每项要求已经认真研究并完全理解,能够完全响应招标公告所有要求。如有非招标人原因导致投标技术偏离等问题,造成合同无法执行或有条件执行,投标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新增成本或无法按期保供造成的损失; (2)投标文件中出具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投标人中标后,随货同行《海上设施产品检验证书》,务必确定供应商能够随货提供此证书相应的第三方船级社《海上设施产品检验证书》产品证书,第三方检验机构必须是COOOSO授权的认证机构(CCS, ABS, DNV和BV)之一; (3)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按时与招标人签订技术协议,并同意招标人按照图纸要求和技术协议验收,若验收不合格,同意上报中石化违约处理; (4)投标人提供法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承诺书:投标人提供对《DD-SPC-ZYPT-EL-1001_电气通用规格书_0》、《DD-SPC-ZYPT-EL-1008_电力、控制、接地电缆规格书_0》技术要求完全满足或响应的承诺函。 (5)投标人提供法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承诺书:卖方应在中标通知书、询比价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向买方提交完整的技术协议、要求的技术资料送审文件; (6)投标人提供法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承诺书:卖方应在中标通知书/询比价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日内,向买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ITP(试验检验计划)、MPS(制造工艺文件)、试验大纲、要求的技术文件,上述文件需满足项目技术要求、法律法规强制要求、特种许可要求及行业规范,内容完整、准确、清晰; (7)投标人提供法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承诺书:中标后提资审查期间,若买方对提交的文件有任何疑问或需修改之处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收到修改意见的三日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直至所有文件通过审查。如未能按照上述时间约定提交送审资料或提交的文件不符合要求,导致物资生产进度延误、影响项目进度、发生质量争议并造成损失的,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8)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如投标人在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范围内有未结清的保证金款项未缴纳,该投标人未结清期间的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投标将会被否决。 (9)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投标人承诺本次招标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前,不得因主观原因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资格;并承诺获得中标资格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拒绝签约。如违反本承诺供应商将自愿放弃2年内石工建所属单位范围内招标中标资格同时放弃已缴纳投标保证金。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8日18时6分 至 2024年11月13日18时6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4日13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13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1.石油工程建设公司作为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中标通知书的发布机构,特此声明:本次招标采购合同授权签约单位为“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本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5425元(人民币),但本次招标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人存在法定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投标人存在串标行为的;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等),需补缴投标保证金25425元(人民币)。如投标人拒不补缴,招标人将予以追缴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单位: 中石化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海波 联系人: 魏馨雨
电 话: 18764575589 电 话: 15318362329
电子邮件: zhanghaibo.osec@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eixy67691.osec@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