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应城市杨河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竣工资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84.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应财采计[2022]251号
预算金额84.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龚经理18571856229
标书截止时间2022/08/25
投标截止时间2022/08/30
公告正文

2022-08-18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日期:2022-08-18 17:19|发布单位: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08-30|项目监管地:应城市|

【项目概况】

应城市杨河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竣工资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中南欢乐汇1号楼26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FCG2022-251

2、采购计划备案号:应财采计[2022]251号

3、项目名称:应城市杨河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竣工资料编制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84.3(万元)

6、最高限价:84.3(万元)

7、采购需求:

应城市杨河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竣工资料编制服务。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通过项目竣工验收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的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技术服务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8月19日至2022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09:3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中南欢乐汇1号楼2606室

3、方式:

(1)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代表携带如下证明材料的相关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备查),现场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附件1)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②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法人证明;
③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为2022年成立公司,则无需提供);
④供应商2022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⑥供应商不转包、不分包的承诺。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供应商须对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开标(磋商会议)后,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作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其磋商将被拒绝。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应城市蒲阳大道74号军转楼A栋2单元402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8月3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应城市蒲阳大道74号军转楼A栋2单元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相关供应商质疑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附件1)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一份书面质疑函原件(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城市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应城市汉宜大道9号

联系方式:13797203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丁字桥路中南欢乐汇1号楼2606室

联系方式:18571856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经理

电 话:18571856229(邮箱hbjhywf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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