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堰市人民医院遴选汽车养护服务合作经营单位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fjs-fw-2023-02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兰金波0719-86880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十堰市人民医院遴选汽车养护服务合作经营单位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FJS-FW-2023-021
项目名称:十堰市人民医院遴选汽车养护服务合作经营单位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十堰市人民医院关于房产管理相关会议要求和评估报告,现将茅箭区五堰街办山西路与宜昌路交叉路口原市民政局救助站家属楼东侧区域房产(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233.24㎡、场地建筑面积为140.00㎡)作为医院汽车养护服务合作经营场所进行公开遴选经营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人需求及相关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必须具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近3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良经营记录;未受过各种处罚和媒体曝光;不存在合同纠纷或欠款事宜;无弄虚作假行为(提供书面承诺书);(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投标人须声明若中标不得以任何名义形式将本区域转让或分租经营权,也不得与他人进行分项合作经营,否则经查核实后,招标人将立即终止合作,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提供书面声明);(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至 2023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方式:(1)凡有意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携带上述第二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经复核后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资料或提供资料内容不齐全的,均不予受理;(2)文件获取方式:统一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嘉丰建设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编号:JFJS-FW-2023-021
2.项目名称:十堰市人民医院遴选汽车养护服务合作经营单位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根据十堰市人民医院关于房产管理相关会议要求和评估报告,现将茅箭区五堰街办山西路与宜昌路交叉路口原市民政局救助站家属楼东侧区域房产(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233.24㎡、场地建筑面积为140.00㎡)作为医院汽车养护服务合作经营场所进行公开遴选经营单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人需求及相关要求”。
5.项目地点:茅箭区五堰街办山西路与宜昌路交叉路口原市民政局救助站家属楼东侧(山西路5号)。
6.合作经营服务期限(合同履行期限):3年
7.管理经营底价:本项目房屋坐落、经营范围、房屋及场地建筑面积(㎡)、年管理经营底价(万元/年)如下。投标人的年管理经营报价应大于年管理经营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房屋坐落
经营范围
房屋及场地建筑面积(㎡)
年管理经营底价(万元/年)
茅箭区五堰街办山西路与宜昌路交叉路口原市民政局救助站家属楼东侧(山西路5号)
为招标人提供汽车养护、汽车美容、汽车技术咨询服务、汽车养护装饰用品的加工或销售。
房屋建筑面积为233.24㎡、
场地面积为140.00㎡
4.5

8.本项目投标人可根据经营范围和配套需求自行进行精装修,但不得擅自改动或破坏建筑物原始结构、水电,装修产生一切费用自理。装修期计入房屋经营期,具体以签订的合作经营协议时间为准。
9.本项目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十堰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同步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人民医院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朝阳中路39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0719-8637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丰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联系方式:兰金波0719-86880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雄、罗金莉、兰金波
电 话:  0719-8688078/1373359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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