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屏山县县城南岸人行道及路灯升级改造一期(三纵四横项目设计标段
金额
510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女士0831-89200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第一章遴选公告
屏山县县城南岸人行道及路灯升级改造一期
(三纵四横)项目
设计遴选公告
1.遴选条件
1.1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屏山县县城南岸人行道及路灯升级改造一期(三纵四横)项目设计标段进行公开遴选,确定项目设计服务单位。
2.工程概况与遴选范围
2.1项目名称:屏山县县城南岸人行道及路灯升级改造一期(三纵四横)项目设计标段。
2.2工程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
2.3建设规模:对金沙江大道,岷江大道,君山大道,仁和街,天竺路,紫荆路,东昇街,改造升级人行道,更换路缘石,更换路灯及配套布置城市家具等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具体建设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2.4项目总投资:5100万元。
2.5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根据《屏山县政府投资项目工作导则(试行)》(屏府发〔2021〕22号)、2002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费标准下浮40%(暂估98.34万)作为招标最高限价。最终以屏山县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专业评审机构审定的建安工程费(即施工招标控制价)为计费基数,按照参选人设计费参选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确定最终设计费用。
2.6遴选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工作。
3.参选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遴选人要求参选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四川省省外企业参加参选人的须持有效的《四川省入川从事设计活动验证登记证》,并以登记证中承接的业务范围为准。
3.2业绩要求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一个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已完成:提供合同协议书、已完工业绩提供审图报告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
 
3.2本次遴选人(□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人
4.遴选人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参选人者,请于 2023年 3月24 日至 2023 年 3月 30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1214)现场报名获取。
4.2报名提供以下资料:
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公司资质(复印件加盖鲜章)、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月 3日 10 时 30 分(见附件遴选文件有关时间安排)。
5.2参选文件递交方式:
?现场递交:参选人到开标现场递交参选文件:地点为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1214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参选文件,视为参选无效。参选人须按遴选文件规定的递交方式进行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宜宾企业“e路阳光”网上购销平台。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屏山县恒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
邮  编:  645350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 0831-89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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