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数字政务建设项目(二期)公开招标(二次)
金额
12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1309002402541011
预算金额120万元
招标公司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谷俊平0317-2177613
招标代理机构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程莉0317-217823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08-06 17:00
报名倒计时
天
小时
分钟
报名已结束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数字政务建设项目(二期)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Z1309002402541011
采购项目编号:Z1309002402541011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政府采购法》要求落实,详见采购文件。 | ||
采购人名称: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 ||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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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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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数字政务建设项目(二期)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分包名称: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数字政务建设项目(二期)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万元 | ||
采购用途:数字政务建设项目(二期) | ||
项目实施地点: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 ||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出现不良信用记录,不得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在投标文件资质上传模块中提供如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 4)参与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以上资料除按要求提供外,还须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由采购人在评标现场审核,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 ||
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07月3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06日 17时30分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已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沧州)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政府采购交易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下载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其他 | ||
招标文件售价:0.0 | ||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 08时50分 | ||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2日 08:50 | ||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 | ||
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内交付使用。 | ||
传真电话: | ||
受理质疑电话:0317-2177613 | ||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沧州) | ||
备注:1、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采购办电话0317-2017288 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形式,投标文件应遵守《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冀财采〔2023〕14号)的要求。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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