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省中心】汉江师范学院“银校合作”智慧校园基础信息服务平台项目(HBSJ-202103QT-007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金额
490.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1/04/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sj-202103qt-007001001
预算金额490.1万元
招标公司汉江师范学院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嘉汇志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泽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4/30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汉江师范学院“银校合作”智慧校园基础信息服务平台项目(HBSJ-202103QT-007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SJ-202103QT-007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 汉江师范学院“银校合作”智慧校园基础信息服务平台项目 (项目名称)以“会议纪要(2019)5号文、(2020)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建设资金 已落实 ,项目业主为 汉江师范学院 ,招标人为 汉江师范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嘉汇志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 “银校合作”智慧校园基础信息服务平台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汉江师范学院校内 建设规模:以数据集中、服务集成为总体目标,建设智慧校园基础信息服务平台。制定学校基础业务信息统一数据标准,为学校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消除数据孤岛,实现全校数据高效共享;建设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现校园内一个账号、一个平台、一次登录,按照不同角色授予不同业务信息系统登录、使用权限;建设统一服务中心,构建跨业务信息系统的流程管理中心,将常规事务性业务移至线上,实现线上线下一站式自助办理;建设学生工作管理平台、人事管理系统、校友会服平台,补齐学校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短板。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汉江师范学院“银校合作”智慧校园基础信息服务平台项目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部分)。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05-20 合同估算价:490.10万元 | |||||||||||||||||||||||||||||||||||||||||
2.3其他:履约期限:要求在2021年8月20日前完成三大平台、迎新系统和宿管系统建设,招标人要求在签订合同后15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工作。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给出预实施工期进度表,严格按工期部署完成,并达到招标人的要求。项目内容全部完成后,中标人提出初验申请,招标人审核后组织初验收,初验合格后启动为期3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限届满并且试运行期间系统运行稳定无缺陷,组织最终验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智慧基础平台)的生产(开发或研发)厂家;3)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投标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2018年、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投标人信誉要求:① 未被责令停业的;②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③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④近三年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事故;参加招标采购活动三年内(2018年至2020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在公告发布之后。⑤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自行承诺)。⑥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的资质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所投产品(智慧基础平台)的生产(开发或研发)厂家。③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④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相关事宜。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1年04月10日至2021年04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30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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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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