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湖市互花米草综合防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YJZFCG(P)-2023-53
项目名称:平湖市互花米草综合防治项目
预算金额(元):213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平湖市互花米草综合防治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1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浙江省林业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互花米草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浙林湿〔2023〕17号)和《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互花米草防治任务的通知》(浙林字函〔2023〕114号)等文件要求,拟开展平湖市互花米草综合防治项目。通过3年集中防治,力争到2025年,平湖市滨海湿地互花米草得到有效治理,生态危害基本消除,清除率达到99%以上。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1、工期:具体根据采购人要求;项目管护期2年,自项目完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每满一年开展一次管护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划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行业对应)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会议室(平湖市当湖街道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幢22楼))。备注: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只需准时在线参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划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行业对应) (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型、微型企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平湖市 当湖街道东湖大道61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825572
质疑联系人:张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825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漕兑路13号总商会大厦D座2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272555
质疑联系人:孙菁琰
质疑联系方式:0573-852725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传 真:
联 系 人:陆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3-85013033
附件信息:
平湖市互花米草综合防治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2023.7.21定稿.pdf
707.3K
CA操作指南.pdf
753.8K
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20190827.pdf
2.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