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B级中心机房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245.0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附件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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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30612005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睿宸世纪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B级中心机房及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30612005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交货时间:接学校通知起30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及验收合格。 3.2 履行地点: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货方式:乙方免费将所有货物(含辅材、附件、备品备件、原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送达采购指定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32818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253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正常使用2年后五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4.2 收款账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湖南睿宸世纪系统集成有限公司:5498018800008171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本项目质保期为项目整体质保期2年,参数有规定质保期限的或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质保期高于2年的,按参数要求或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质保期为准。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自项目验收日起算,时长按中标要求履行,保修与维护期间,乙方免费保证本项目正常稳定地运行,设立专业维护服务群,安排运维人员进行跟踪远程服务,以确保响应的速度。乙方提供 7×24 小时(即每周 7 天,每天 24 小时)电话技术咨询服务,由具备专业经验的工程师负责解答用户提出的各种技术问题。遇到紧急或重要的故障需要解决时,24小时内安排工程师到达现场解决问题。当系统恢复正常运行后,需得到甲方签字认可后维护人员方可离开。乙方定期对各系统进行全面的检修和优化。紧急故障要求在接到甲方故障报告起2小时内排除,一般故障24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时间超过3天,免费提供同型号备机。因不正当操作及人为和自然灾害而引起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自行拆卸或改换设备内部任何部分造成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2)乙方免费开放系统接口,并配合第三方公司完成与软硬件系统对接。 (3)项目投入使用后,在维保期内,乙方对甲方项目中软硬件产品出现的故障提供免费原厂维护。在维保期过后,对所提供硬件、外购软件(附:软硬件清单,并明确采购性质)的维护和修理收取一定的费用。 (4)在免费维护期满后,提供价格优惠的维护服务(过保后的年维护费用,按合同金额的3%-5%计算),并在签订维保合同时明确本项目维保具体负责人、运行维保计划、过保服务承诺及年度的服务费用,其中运行维保计划至少包括人员组成、维护内容、维护方式和维护周期等内容。 (5)整个服务过程提供完善的文档记录,便于跟踪、分析问题;对各项服务提供详细的书面报告,包括故障处理报告、健康巡检报告、系统性能检测调优报告、维护总表报告、服务年度报告等。 (6)乙方应按采购人要求指定负责培训 2 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 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 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签署验收书后,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保期。 (1)本项目竣工后,乙方应当书面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完整的验收资料和竣工、实施报告、拓扑等管理技术文档。 (2)甲方应当于收到竣工验收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后2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验收报告或提出整改意见。甲方提出整改意见的,乙方应当及时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当切实履行质保期内的维护义务,如怠于履行,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护维修,因此形成的维护维修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5%的质保金中扣除,如有不足,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安全责任: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乙方人员及乙方人员导致的第三方人身和财产伤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5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违约责任 (1)甲方自验收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5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①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乙方同意对缺陷部分产品退货并将相应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所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②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4)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①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售后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售后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②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二十(2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除了应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外,甲方还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付的合同价款。③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5)如果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售后服务,乙方须按照合同价的百分之零点一(0.1%)每日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售后服务期间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从第三方购买售后服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3年10月23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1)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合同所涉及的各种软件的知识产权进行约定,以保证本项目使用的软件不会侵犯对方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甲方保证,对本项目中选用的甲方原有软件拥有相应的使用、修改、升级的权利,严格遵守知识产权及软件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本合同所约定的范围内使用本信息系统,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保证,对于其提供的软件系统拥有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的授权,本项目使用乙方提供的软件不会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应当负责处理索赔或涉诉等各项事宜并承担赔偿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费、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等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4)对于乙方许可甲方使用的软件,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甲方拥有的使用权、修改权、升级权的具体内容,但该约定不得影响或改变甲方本次采购之要求及目的。甲方应当依约定使用,不得超出约定范围。 (5)乙方保证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软件永久享有免费使用权。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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