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3#口外山体滑坡修复加固及道路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qxm2023-z0805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正午0731-822355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3#口外山体滑坡修复加固及道路修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QXM2023-Z08050
项目名称:3#口外山体滑坡修复加固及道路修复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6.61088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6.61088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3#口外山体滑坡修复加固及道路修复项目,主要内容包括3#口外山体滑坡部位片石挡土墙砌筑、坡面崩塌岩体清除、截排水沟及道路修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至 2023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
方式: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部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均不得有在建项目(提供项目部人员配备承诺书、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
(4)拟任项目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类)、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证书上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5)拟任项目部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6)拟任项目部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 C 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注: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统计证。
(二)疑问及质疑
1、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二〇二工程管理处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联系方式:蒋女士 0731-887852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星城荣域C座8楼            
联系方式:张正午、刘谦、李莉 0731-82235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正午、刘谦、李莉
电 话:  0731-8223555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