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县大沙河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丰县国有公益林场水杉林休闲公园(二次公告)
金额
147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7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世昌
招标代理机构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觅
标书截止时间2020/11/12
投标截止时间2020/11/12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丰县大沙河森林质量提升工程,丰县行政审批局以丰行审备[2020]140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聚源土地整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国有公益林场水杉林休闲公园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丰县国有公益林场场部南。

2.1.2建设规模:合同估算价1470万元。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26日,竣工日期:2021年1月24日。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1.5养 护 期:2年。

2.1.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景观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或风景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或园林工程等园林绿化工程类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投标人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80585556、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0516-89203279、0516-83709981)。

3.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其中“近三年”是指自2017年10月1日(含)以来;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12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9时30分。

5.2本次招标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操作流程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签定施工合同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园艺类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如职称证书反映不出园林绿化或园艺类专业则必须提供园林绿化或园艺类专业毕业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⑵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90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除外)。

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聚源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丰县中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丰县中阳大道296号 地 址:丰县工农路3016号

联 系 人:李世昌 联 系 人:孙觅

电 话:051667552676 电 话:051689249200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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