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光伏发电系统建设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2024年07月17日 17:0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央财经大学光伏发电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17:03 |
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09:30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雅楠、王琛、马瑞芳、刘凯南、闫瀚然、吴茹群、毕明珠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52474969 | ||
采购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闫老师010-6228911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科信佳(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16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雅楠、王琛、马瑞芳、刘凯南、闫瀚然、吴茹群、毕明珠010-52474969 |
中科信佳(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央财经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央财经大学光伏发电系统建设项目(二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央财经大学光伏发电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FW-2024015-ZKXJ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雅楠、王琛、马瑞芳、刘凯南、闫瀚然、吴茹群、毕明珠
项目联系电话:010-524749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央财经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闫老师010-622891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科信佳(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雅楠、王琛、马瑞芳、刘凯南、闫瀚然、吴茹群、毕明珠010-5247496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16
一、采购项目内容
拆除学院南路校区图书馆及学生宿舍1号楼、2号楼、3号楼和5号楼屋顶现有5套光伏发电设备系统并重新安装5套光伏发电新设备系统,在沙河校区第二教学楼、教学服务楼以及学院10号、11号和13楼等五栋建筑屋顶安装5套光伏发电新设备系统。项目由中标方全额投资并负责办理并网发电等所有手续(采购方予以协助),项目25年运营期内采购方除支付相应电费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详见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服务需求。
二、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9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中科信佳(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央财经大学的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根据《中央财经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相关采购规定,对“中央财经大学光伏发电系统建设项目(二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中央财经大学光伏发电系统建设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FW-2024015-ZKXJ
3.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5.采购项目的属性:服务
采购需求:拆除学院南路校区图书馆及学生宿舍1号楼、2号楼、3号楼和5号楼屋顶现有5套光伏发电设备系统并重新安装5套光伏发电新设备系统,在沙河校区第二教学楼、教学服务楼以及学院10号、11号和13楼等五栋建筑屋顶安装5套光伏发电新设备系统。项目由中标方全额投资并负责办理并网发电等所有手续(采购方予以协助),项目25年运营期内采购方除支付相应电费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详见第四章 技术需求书/服务需求。
6.服务时间:建设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算2个月,由于甲方学校管理,师生正常活动影响到建设进度的,可顺延工期,双方免责。
7.服务地点: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和沙河校区
8.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企业负责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比选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应具有承装类承装(修、试)五级及以上电力施工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比选;
5)凡受托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比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7)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
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强制采购;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10.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比选文件售价:
1)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7月18日起至2024年07月2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2)比选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16室。
3)比选文件售价:500元/本(现场办理,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
4)领取比选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经检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本项目的比选文件,须供应商代表本人到场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①授权代表办理的。
a.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b.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办理的。
a.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b.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1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12.首次《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第二会议室。
13.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14.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5号楼12A第二会议室。
1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