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中医院电子胃肠镜主机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50120240601号-1-重1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中医院电子胃肠镜主机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康志医疗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技术开发区谷水路5号519-523、525
成交金额:壹佰柒拾贰万元整(172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高清图像处理装置主机(图像处理装置)、内窥镜冷光源; 品牌:奥林巴斯、奥林巴斯; 规格型号:CV-290、CLV-290SL; 数量:2台、2台; 单价:540000.00元、320000.00元。 |
五、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孙方昉、杨龙章、孙长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2.06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等原因进行价格扣除后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720000.00元。
(二)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线下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地址:六安市农业科技大厦,电话:0564-5150911,联系人:王工)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中医院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人民东路76号
联系方式:0564-35972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新宏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112号万豪广场A座1703、1702
联系方式:0564-3307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64-3307332
十、附件
二轮报价表
2024年8月19日
附件信息:
六安市中医院电子胃肠···成交结果公告
二轮报价表
六安市中医院电子胃肠…采购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