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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港港口管理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邀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钦州港港口管理基地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择邀请公告
根据钦州港港口管理基地项目推进计划,我指挥部近期计划开展项目施工、监理等有关工作的招标工作,现邀请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钦州港港口管理基地项目
地点:钦州市钦南区滨海公路金鼓江大桥南,金鼓江东侧的大榄坪作业区港口辅助岸线区域内。
建设规模:新建7个工作船泊位,其中包括1个5000吨级工作船泊位,3个56米工作船泊位,3个41米工作船泊位,岸线总长493.6米,陆域面积7.99公顷。建设内容包括码头水工工程、港池疏浚工程、护岸工程、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工程、港内道路工程、堆场工程、生产及生产辅助建筑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供电照明工程、通信及导航工程、控制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资金来源为单位资金。
二、招标范围
钦州港港口管理基地项目施工、监理、设备、重要材料及相关服务等的招标、采购。
三、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1.编写招标文件(包括编制招标上限价);
2.办理招标文件备案手续;
3.办理进入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评标的手续;
4.编写招标公告,并在规定媒体上发布;
5.印制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发售招标文件或按电子招标的要求制作电子招标文件并发送;
6.办理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或修改等具体工作;
7.按规定发布招标控制价;
8.协助收取和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图纸资料押金等;
9.组织开标会、评标会,按规定完成开标记录、投标文件资料收集、抽取评标专家、协助评标专家编写评标报告等工作;
10.提交评标报告、投标文件等招标成果资料供招标人;
11.办理中标公示有关工作;
12.办理、处理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投诉;
13.办理评标结果备案手续;
14.发送中标(结果)通知书;
15.编写并印制合同文件,组织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
16.整理招标投标的有关材料报送招标人及按规定需要的单位、部门,招标过程全部材料按档案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项目业主;
17.向委托人解释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招标程序;
18.如果需要电子招投标的,招标代理机构相应按照电子招投标有关规定要求履行受托人的义务,完成招投标各项工作;
19.招标投标过程中其他相关工作。
四、招标代理人的资格条件
进入自治区财政厅招标代理名录或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招标代理名录,近1年内具有水运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绩至少1项(业绩以招标代理合同和代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五、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人报价,我指挥部综合比选后确定。最高限价: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上述收费标准的60%,且一个标段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0万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根据中标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费方法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六、凡有意提供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请于2023年7月26日至7月31日8:00~12:00,15:00~18:00向我单位报送以下材料至南宁市青秀区百花岭路6号翠竹小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办公楼4楼425办公室。
报送材料要求(一式两份,需密封):
1.拟参加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函;
2.招标代理服务方案(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信用情况、注册办公地点、近一年类似业绩情况、近三年承接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或自治区北部湾港口管理局招标代理情况、代理人员投入及能力、代理费用报价等)。
七、本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3个工作日,从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7月28日。
八、本单位将通过综合比选后,优选一家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委托其开展相应的招标代理工作。
九、双方的权利义务见附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联系人:苏工 电话:0771-2841511
附件: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钦州港港口管理基地项目指挥部(代章)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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