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保山市人民医院老院区部分铺面场地出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rzbc2023-0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0875-214768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老院区部分铺面场地出租项目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3月08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RZBC2023-06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老院区部分铺面场地出租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铺面场地出租底价:
4.1本次铺面场地出租设置底价,详见5.3各包内容。
5.采购需求:
5.1项目采购内容:本次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择经营承租者,负责铺面场地的经营活动。
5.2承租范围:我院老院区综合楼临街2个铺面 、院内4号楼一楼(原雅光眼镜店承租场所)、太保南路清真寺对面临街铺面出租。承租者若要对铺面进行装修改造须征得医院的同意后方可开展经营场所改造。
5.3 本次铺面场地出租共划分4个包,包内容如下:
包序号
包名称
出租区域面积
出租范围
出租底价
(元/平方米)
备注
1包
老院区综合楼一楼临街铺面
127.36平方米
综合楼一楼铺面保留超市区功能
85.00

2包
老院区综合楼一楼临街铺面
167.69平方米
综合楼一楼铺面
85.00
该区域面向除药品耗材、餐饮加工、烟酒类、百货超市、验光、配镜功能类外的其他行业招租。
3包
老院区院内4号楼一楼(原雅光眼镜店)
89.88平方米
院内4号楼一楼保留验光、配镜功能
105.00

4包
老院区太保南路清真寺对面1个临街铺面
33.60平方米
太保南路清真寺对面临街铺面房经营范围不受限制(除餐饮加工外)
90.00
该区域面向除餐饮加工外的其他行业招租。

5.4现场踏勘:磋商申请人若确认参与本次磋商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铺面场地出租地点。
5.5拟参与磋商的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出租铺面场地所处位置及市场状况、经营范围选择1个或多个包提出磋商申请。
5.6付款方式:出租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6.合同出租期限(承包期限):对外承包期限为3年,合同1年1签,每年由医院进行不低于2次考核。采购单位(院方)将不定期对承租者进行检查、合同履约考核,检查、合同履约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出租人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租赁期限从租赁合同签订后并正式移交资产之日起计算,承租人不得因自身经营不善或为开展经营活动而拒绝或延期缴纳租金。
7.报价要求:磋商申请人须针对医院拟出租铺面场地填报单价,此报价是磋商申请人承租铺面场地预期向出租人支付租费的依据,在承租期内承租者自负盈亏,铺面场地在承租期内因承租发生的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水电、卫生、税及其他费用等)均由承租者自行承担。拟参与磋商的申请人磋商最终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否则,其提交的磋商申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老院区院内4号楼一楼验光配镜区域的使用用途为开展验光配镜,承租人不得更改使用用途,承租人若选择参与本标包的公开租赁活动,承租人须承诺在成交后须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办理《营业执照》,确保在正式营业开展验光配镜经营活动前配备满足国家现行规定的具备相应验光、定配证书的技术业务人员,做到合法诚信经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以下条件: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企业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自然人提供银行存款证明文件;
  1.3参加本次招租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由出租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磋商的各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磋商将被拒绝。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租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23日至 2023年03月01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3.方式:请磋商申请人将“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磋商包号、包名称、联系方式)”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bstrzb@126.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磋商申请人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磋商申请人修正进行补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4.保山市人民医院老院区部分铺面场地出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获取采购文件的拟出租场地仅限本公告中的第2包和第4包;第1包及第3包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继续在效。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 2023年03月08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
2. 第1包及第3包磋商申请人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继续有效,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由原公告的 2023年02月27日09 点00分顺延至2023年03月08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采购文件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3.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3月08日09 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每包):¥5000.00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及磋商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市分行新村支行
账号:5300 1728 6420 5100 0568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47689
联系人:寸女士
注: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磋商申请人缴纳磋商保证金须从单位基本户对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号。
2.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在成交公告发布后,请未成交的磋商申请人携带保证金银行存款、汇款证明及开户许可证明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办理退保证金手续,成交的磋商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后携带合同协议书及保证金相关凭证退保证金。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保山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ynbsy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open/)。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0875-2205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方式: 0875-2147689
3.项目联系方式
出租人项目联系人:袁先生
电   话: 0875-2205215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0875-2147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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