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陶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炜025-6802368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G4011扬溧高速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改扩建工程
建养总承包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4011扬溧高速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49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3】0037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扬溧高速公路北起与沪陕高速公路相交的汊河枢纽,南至与宁杭高速公路相交的新昌枢纽,路线全长约100公里。扬溧高速公路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为润扬大桥南接线,全线位于镇江市境内,途径高新区及丹徒区,现状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28m,共设置3处互通式立交,其中枢纽型互通1处(现状双喇叭),为与沪蓉高速公路交叉的丹徒枢纽;出入型互通2处(现状均为单喇叭),分别为与346国道交叉的镇江南互通和与265省道交叉的上党互通,全线现状未设置服务区、停车区,在镇江南互通设置排障中心1处,全线现状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项目为对扬溧高速公路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的扩建,项目路线起自镇江南互通,向南经高新区、丹徒区,止于丹徒枢纽,均在镇江市境内,全长13.081km,全线采用沿既有高速公路“两侧拼接加宽”的改扩建方案,由双向四车道扩建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为120km/h,路基宽度34.5m,扩建后本项目维持既有3处互通式立交布局不变,另新增谷阳服务区1处,在镇江南互通增设养护工区1处。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G4011扬溧高速镇江南互通至丹徒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建养总承包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即YLK-1标段。
2.3招标范围
标段范围内的清表、桥梁加固与拆除、既有防护排水设施拆除、标志牌及基础拆除、隔离栅拆除及迁移、部分护栏拆除;路基土石方、地基处理、防护与排水、桥涵、路面(含收费广场路面工程)、横向排水管接长、分离式交叉的路基路面、改路改沟改渠;施工范围内的交通组织和临时保通;房建区土方、互通区绿化地形整治土方;边坡、边沟内外、中分带、互通区绿化施工;交通安全设施;部分被交路的路基路面、交安的施工及养护期内的绿化保洁、巡查检查、日常路面抛洒物清理、桥台清理和涵洞疏通、车辙预防性养护、路面坑槽修补、路面灌缝、抗滑处理、交安及沿线设施维修、热熔标线出新、桥梁维修加固、冬季扫雪除冰应急配合等工作。
2.4计划工期
(1)建设期:分为施工准备期和正式施工期,受前期工作影响,本项目开工时间存在不确定因素。自合同签订至主体工程具备开工条件期间,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危大工程施工专项方案,根据需要合理配置进场人员、机械设备等,开展“三场一部”建设、便道便桥建设、梁板预制、部分路基备土及现有用地范围内部分可实施工程。
施工准备期: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30日。在此期间,承包人根据需要合理配置进场人员、机械设备等,完成“三场一部”建设、“路田分家”边沟开挖、便道便桥建设以及原扬溧高速用地范围内部分路基桥梁施工,并至少完成15%总土方量的路基备土工作(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在施工准备期内完成上述备土工作所需的临时用地费用,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计量支付)。
正式施工期:计划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工,工期约23个月,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养护期:自项目交工验收后10年(含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建设期工作的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b、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建设期工作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c、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承担养护期工作的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养护甲级、桥梁养护甲级、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业绩条件:
a、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建设期工作的投标人)应同时完成过:
1)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包含路基或桥梁工程)施工项目;
2)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其中至少应包含1个单标段路面结构含SMA(或Superpave)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且该标段中SMA(或Superpave)路面结构的主线长度累计达10KM以上。
【注:①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包含路基或桥梁工程)施工项目”、“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②路面结构的主线长度左右幅不单独计。】
b、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承担养护期工作的投标人)应完成过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含综合养护、小修保养)项目,其中至少应包含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含综合养护、小修保养)项目。
【注:路面大、中修项目不属于上述“日常养护(含综合养护、小修保养)项目”。】
(3)其他条件:(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良好,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一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两批招标中(以时间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中不存在因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③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④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建设期项目经理(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建设期工作的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1)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建设期项目总工(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建设期工作的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总工)
1)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c、养护期项目经理(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养护期工作的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1)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3)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d、养护期项目总工(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养护期工作的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总工)
1)具有副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1)建设期项目经理(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建设期工作的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至少同时担任过:
a、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包含路基或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三任项目副经理;
b、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一任项目经理或一任项目总工或三任项目副经理。
如承担建设期工作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能同时具有上述“a”和“b”的任职业绩,可以再配备1名满足上述“a”任职业绩的项目副经理、或1名满足上述“b”任职业绩的项目副经理。
【注: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包含路基或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项目”、“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
2)建设期项目总工(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建设期工作的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总工)
至少同时担任过:
a、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包含路基或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项目的一任项目总工或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b、单标段路面结构含SMA(或Superpave)的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且该标段中SMA(或Superpave)路面结构的主线长度累计达10KM以上的一任项目总工或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如承担建设期工作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不能同时具有上述“a”和“b”的任职业绩,可以再配备1名满足上述“a”任职业绩的项目副总工、或1名满足上述“b”任职业绩的项目副总工。
【注:①既有高速公路的维修、养护、新增互通及互通改造,均不属于上述“高速公路工程(应至少包含路基或桥梁或隧道工程)施工项目”、“高速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项目”;②路面结构的主线长度左右幅不单独计。】
3)养护期项目经理(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承担养护期工作的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
至少担任过一任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高速公路日常养护(含综合养护、小修保养)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路面大、中修项目不属于上述“日常养护(含综合养护、小修保养)项目”。】
(3)其他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来,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建设期工作的某一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人: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99号
联系人:陶工
电话:02584685136
 
招标人:江苏润扬大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镇江市事业洲大桥公园内
联系人:章工
电话:18061182226
 
招标代理: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359号福鑫国际大厦409室
邮编:210001
电话:025-68023684
联系人:袁炜、许奕
工作QQ:2756338257(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7日20:00至2023年8月14日17:30,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进行预约并邀请副联单位。
8.3下载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756338257。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6招标人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和组织现场踏勘。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8.7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11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8.9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3年8月7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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