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射阳县盘湾小学关于生活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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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ycg(d)-2020149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公司射阳县盘湾小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保超15189268322
中标公司盐城市金松厨具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射阳县盘湾小学关于生活物资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YCG(D)-2020149
二、项目名称:射阳县盘湾小学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盐城市金松厨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黄海街道钱江方洲小区南区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玖万玖仟肆佰陆拾元整(¥2994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射阳县盘湾小学双层铁床、储物柜、木床等货物采购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亚、吴海燕、李保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详见招标文件,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收费金额:肆仟肆佰玖拾壹元整(¥4491.00元)含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7月14日
评标日期:2020年7月20日
九、本次公告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射阳县盘湾小学
地 址:射阳县盘湾镇
电 话:13485227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人民西路金源创客空间2F
联系方式:1518926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保超
联系方式:13485227226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射阳县盘湾小学
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 7 月 20日
盘湾小学生活物资采购文件7.7.doc盘湾小学生活物资采购文件7.7.doc
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SYCG(D)-2020149
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SYCG(D)-2020149
询 价 文 件
项目编号:SYCG(D)-2020149
项目名称:射阳县盘湾小学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射阳县盘湾小学
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
总 目 录
总目录.............................................................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7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27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30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31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格式.............................................44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射阳县盘湾小学生活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中按询价采购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7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CG(D)-2020149
项目名称:射阳县盘湾小学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30万元
采购需求:射阳县盘湾小学生活物资采购
招标范围包括:拟采购双层铁床、储物柜、木床等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及清单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 年7月14日至 2020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30 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购买,不接受现场购买、传真购买等其它方式。
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采购文件购买确认函》见下方附件;②营业执照;③招标文件制作费;(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1103119648@qq.com)
售价: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帐户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 年7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五、开启
时间:2020 年7月20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6000元
收款帐户为:开户名: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新阳支行,账号:32050173745500000098。
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公司账户汇出(以网上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须在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以银行到帐为准),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原件或公证件[营业执照、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近期月度财务报表、近期依法缴纳税费凭证、近期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必须带到开标现场,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2.未购买标书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射阳县盘湾小学
地 址:射阳县盘湾镇
联系方式:134852272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合德镇人民西路金源创客空间2F
联系方式:15189268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保超
联系方式:13485227226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受射阳县盘湾小学的委托,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射阳县盘湾小学生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SYCG(D)-2020149询价采购。
2.合格的投标人
2.1满足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2.2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有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项目需求(4)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5)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6)主要合同条款及格式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6.2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有权依法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
6.3 招标文件以外的内容,一律拒绝答复。
6.4招标人或其他任何人以非书面形式进行的澄清或答复,不具任何效力,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5凡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将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等指定媒体予以公布,补充文件(通知)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6.6招标文件中未尽事宜遵照《政府采购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公司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7.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正、副本至少应提交以下投标材料: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资格声明、开标一览表、投标配置与分项明细报价表、资信证明文件等。
(如果投标人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存在偏离的,可提供相应的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9.投标文件的编制
9.1投标人应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9.2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认真如实填写投标文件的所有栏目和内容,不得缺项、漏项。
9.3投标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能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的要求。
10.投标报价
10.1投标报价的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0.2投标配置和分项明细报价,应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型号、规格、配置、参数、质保和售后服务、项目实施时间等,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招标文件制作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中标服务费等)、公共资源中心场地使用费、管理费、税金、利润、验收等,以及其他交付使用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10.3投标人根据招标内容的要求,准确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
10.4开标时,当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0.5投标人在报价时,价格包含一切税费,未作说明的情况下,视同包含一切税费。
10.6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信息评标时不予承认。
11.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有关资信证明文件材料,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12.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如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13. 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中售后服务要求提出的标准做出响应。
14.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4.1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须按招标公告中的要求向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交投标保证金。采取转账交进帐单方式、电汇(外地)或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不收现金、现金交款单、现金支票及银行汇票;保证金必须由报名单位的账户转进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否则报名无效;退还的保证金进报名时的账户。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交纳中标额5%的履约保证金到采购人指定帐户,根据合同履行情况,中标单位在履约期内无违约行为的,招标人在验收合格后15日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4.2若中标,在收到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于公示期满后退还至原账户。
投标人将履约金凭证(中标人需提供)和退还保证金账户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
14.3 出现以下情况,投标人的保证金将被没收;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投标人报名后未参加投标的(在报名时间内撤回的除外)、不配合或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开标及评标等有关招标活动事宜的;
(2)投标人报名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有效期内退出招标的;
(3)中标人拒绝遵守投标承诺或拒绝按中标通知书规定与采购人签订正式合同的;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以骗取成交的;
(5)中标人逾期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6)中标人逾期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7)投标人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8)中标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15.投标有效期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退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6.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6.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要求,准备一式叁份(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或复印,编制投标(响应)文件资料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请不要使用活页装订。如投标文件出现漏页或缺页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6.3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的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的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签署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印章。
16.4 除投标人对错漏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16.5投标单位在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以优盘作为存储介质,介质中含完整的投标文件,介质表面加贴标签并注明单位名称)。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7.投标截止时间
17.1投标截止时间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7.2招标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7.3招标人将按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授权代表投标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并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并封装完好。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①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在封袋(盒)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请勿在X年X月X日X时X分(开标时间)之前启封”字样。
18.2如果封袋(盒)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加写标记或标注不清,招标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投标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8.3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按投标的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19.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投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和发送,并应在封袋上标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19.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19.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1招标人将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授权投标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投标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0.2开标仪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代表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20.3按照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20.4开标时,请监督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各项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0.5招标人做好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开标记录应包括开标时宣读的主要内容。
20.6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允许采用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0.7询价数额标准内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0.8投标人若不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询价小组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接受采购方式的改变。
21.评标
21.1 开标后,招标人立即组织询价小组进行评标。
21.2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
21.3询价小组应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评审工作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21.4询价小组将对投标人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1.5询价小组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1.6评审专家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2.评标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22.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2.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人和参与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3.投标的澄清
23.1评标期间,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询价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并非对每个投标人都作澄清要求。
23.2接到询价小组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应派人按询价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书面澄清的内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投标的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做任何更改。
23.3 接到询价小组澄清要求的投标人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审查过程中,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 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 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询价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4.2在详细评标之前,询价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评委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询价小组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4评标时,当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分项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询价小组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分项报价做出修正,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4.5询价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对投标文件中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等问题的评审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4.6询价小组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4.7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询价小组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委托人(被授权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8询价小组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4.9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25、无效投标条款、串标、废标条款及有关说明
25.1无效投标条款
(1)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其他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
(7)询价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可通过投票,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确定是否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2串标条款: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5.3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保留改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或重新招标的权利。
六、定标
26.确定中标单位
26.1询价小组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法定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第一顺位中标意向人如出现被取消中标资格或放弃的情况时,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在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被取消中标资格后,有权决定依推荐顺序或重新招标。
26.3评标结果现场不公布,在招标结束法定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意向人,并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期满后,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在公告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至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作违约论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6.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不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询价小组发现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此情况下一经认定,报经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27.质疑处理:
27.1对本询价文件有疑问的,须在2020年7月 17日下午6时前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对于不影响公平竞争的问题采购人将作出答复。质疑须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非书面送达形式、逾期提交以及匿名的质疑将不予受理。已参加开标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就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7.2质疑必须有参加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文件中所确定的)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书面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非书面送达方式)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提交质疑时须附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原件。
27.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未报名或未参加投标)或在投标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或从投标活动中受益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也不予受理。
27.4供应商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采购单位仅就投标文件(不含样品)本身及评审的相关内容进行核查,也可以要求被质疑方提供相关证明。质疑方可以要求招标采购单位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复议),但质疑方需承担复议费用人民币:3000元(询价小组为3人的)或4000元(询价小组为5人的)。招标采购单位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
27.5供应商质疑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和投诉应当有具体的质疑和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处理质疑和投诉。
27.6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供应商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的,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作为预定的损害赔偿。情节严重的,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27.7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7.8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采取书面送达形式,在法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质疑函,根据财政部规定,质疑函格式须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须为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否则将拒收。
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三)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质疑人(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
27.9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7.10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1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7.1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一)开标后擅自撤回采购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
(二)不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故意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
(三)已响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无故不参加的;
(四)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
(五)不按规定或不及时变更供应商库中的有关信息的;
(六)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七)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的;
(八)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
(九)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27.1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招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九)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一年内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十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进行投诉的;
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已被依法认定为不良行为的,不再重复认定为失信行为。
28.中标通知书及中标服务费
28.l中标结果期满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代理机构可使用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逾期作违约论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8.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8.3中标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单位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该费用折算在报价中,不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出。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中标金额按包(标段)分别计算,不累计。收费标准如有变动(只降低,不提高),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开标前以电子邮件回复的方式通知已报名供应商。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货物及服务按中标金额的1.5%,工程按中标金额的1.0%;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货物按中标金额的1.1%,服务按中标金额的0.8%,工程按中标金额的0.7%;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货物按中标金额的0.8%,服务按中标金额的0.45%。最低收费标准4500元,并由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担。
中标人须按相关文件规定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场地使用费(如有);
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损害赔偿)。超过三个月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作为预定的损害赔偿,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七、授予合同
29. 签订合同
29.l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中标人应凭中标通知书按法律及招标文件约定条款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逾期作违约论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9.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29.3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0.货物和服务的追加、减少和添购。
30.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价格水平、合同及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
30.2采购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减少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招标采购时的价格水平做相应的调减,并据此签订补充合同。
30.3项目结束后,采购人若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必须对采购项目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进行适当的添购时,由于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经相关部门批准,可以继续从中标人处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进行添购,且所牵涉的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水平不得超过本次询价的水平且低于当时的社会平均价。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应在本次政府采购合同的基础上,另行签订货物和服务的添购合同。
31、踏勘现场
31.1投标人按招标要求,可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31.2投标人应自行到实施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括地方矛盾)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中标后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干使用。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投标人对该数据和资料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招标人均不负责任,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八、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微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书,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和防疫期间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若供应商提供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认定证明为虚假声明则视同提供虚假材料,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处理并报请政府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九、节能环保政策
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如是节能产品,应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按照强制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具体要求以盐财购[2018]3号文件执行。
注:
*(1)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准。
(2) 上述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公告发布时最新一期清单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的清单;
有关说明:
(1)有效投标低于三家时,招标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保留改用其他方式进行采购或重新招标的权利;
(2)询价小组和招标人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任何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4)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一日前以邮件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监管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附件:放弃投标函格式
关于放弃参加“XXXXX”项目投标的函
致:射阳县盘湾小学
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2020年 月 日报名“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SYCG(D) ),并收到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2020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一、采购设备参数及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配置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双层
铁床 A. 外形尺寸:2000×900×1800(单位mm,高度指地面至床头断横梁顶部高度)
B .材料要求:(单位mm)
立柱:50×50方管,厚1.8;
床架:采用优质一级钢材,整体结构合理,蚊帐杆为钢结构π型(提供样品给甲方确定);下层床下配备置物架;
床梁:30×60矩形方管,厚1.8;
床板及支撑梁:实木松木床板,床板每根板条厚度20,宽度100,长度根据床长确定,两端留空各小于1厘米;每张床的上下床面均配8根床板,横撑为35*45*30mm、每层4根,且无巴结、无皮、无虫眼、板块无拼接,与横撑相配套设置横向U型铁板放置横撑;
护栏:25×25×1.5厚方管外框,内支撑为20×20×1.2厚方管,并设有管理卡插槽,护栏加密,内支撑横向间距≤15cm,护栏整体高度≥20cm.
爬梯:踏板净空间500mm宽,采用全钢压花防滑踏板;
拉带:两床头立柱之间设有不锈钢拉带,用于固定蚊帐;
床脚垫:采用pp工程塑料注塑成型,床底部配鞋架;
其余管材:1.0mm厚管材,全床螺丝尖做到不外露或做好防刮伤处理。
C .工艺要求:冷压成型,表面喷塑为国标的环保环氧聚酯粉末涂料、焊接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钢管表面经过除油、除锈、磷化、静电喷塑、高温固化而成,无气泡、无毛刺、无穿孔; 240 张
2 宿舍储物柜 A 内部尺寸:一个人的尺寸空间为800×600×550,每个学生使用的储物柜空间须满足内部尺寸高800mm,深600mm,宽550mm,为方便学生存储物品,每个学生的独立柜内加设两块隔板(单位mm;放置在阳台,则考虑材料要防晒防变形)
B 材料要求:板材为E1级,并配好五金件和锁具,铰链采用缓冲式铰链;根据学生宿舍现场情况定制,每间宿舍做两组,每组两层、每层3个独立的储物空间 ,每间宿舍的储物柜供12名学生使用。 100 组 现场定制
3 学生宿舍公布栏 A 内部尺寸:900×600(单位mm)
B 材料要求:外框铝合金,内夹画面(单位mm) C 含制作、安装等一切费用 70 套
4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A 内部尺寸:900×600(单位mm)
B 材料要求:外框铝合金,内夹画面(单位mm) C 含制作、安装等一切费用 70 套
5 浴室管理制度 A 内部尺寸:1800×1200(单位mm)
B 材料要求:外框铝合金,内夹画面(单位mm) C 含制作、安装等一切费用 2 套
6 教师宿舍木床 实木床:宽度1500mm,长度2000mm
含有床垫、床头柜,1、基材:E1级全松木制作。
油漆:采用品牌环保油漆,五底三面封闭式涂装,色泽美观、木纹纹理清晰、光滑耐磨、手感好。 3 张
7 教师宿舍木床 实木床:宽度1200mm,长度2000mm
不配床垫、床头柜,1、基材:E1级全松木制作。
油漆:采用品牌环保油漆,五底三面封闭式涂装,色泽美观、木纹纹理清晰、光滑耐磨、手感好。 30 张
8 6人不锈钢包皮餐桌 1、6人不锈钢包皮餐桌配圆凳,结构为连体式,凳腿可折叠收起,长宽高150cm*60cm*82cm,凳高48cm。2、桌面板为SUS304不锈钢拉丝板,壁厚1.2mm,衬板2.5cm,防水高密度板,不锈钢板与密度板用优质强力发泡胶粘连,面板四周内衬20mm*35mm不锈钢方管,桌面不得有起鼓现象,四边四角需光滑无尖角。凳面直径30cm,采用优质工程塑料注塑一次成型。3、桌腿用料为50mm*50mmSUS304不锈钢方管,壁厚1.5mm,桌上口连料为25mm*50mmSUS不锈钢方管,壁厚1.5mm,凳腿及与桌体连接料为50cm*50cmSUS304不锈钢方管,壁管1.5mm.脚套为内嵌式,用料为优质耐磨工程塑料。 80 张
二、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内免费维修。在质保期内项目所有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人为除外),供应商负责无条件更换或修复。
2、中标人需有专业的安装维护队伍,需具有安装维护经验和相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有完善的安装实施、培训、维护方案;
3、设备发生故障,中标人应在2小时内派出维保人员到达现场处理,一般故障2小时内予以修复,重大故障12小时内予以修复;若无法排除故障,须提供备用设备于24小时内安装到位,不得影响正常使用;
三、履约时间及地点
履约时间:中标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履约地点:射阳县盘湾小学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
中标方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经采购方验收全部合格后支付货款总额度的60%,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货款总额度的20%,质保期满后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五、特别说明:
1、报价含交付使用前一切费用。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2、项目参数须响应,否则视为不响应,则为无效投标;如有偏离争议,询价小组有权通过投票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是否为实质性偏离。
3、投标人不得恶意低价投标,采购人有权在中标公示或签约时间对中标人设备参数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如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获得中标资格,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提请财政监督机构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处理。
4、资格后审:询价采购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材料的复印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5、对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等的质疑由采购单位负责答复;采购单位具有项目的解释权,质疑函和答复由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
评标方法与定标原则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的中标候选人,对相同报价人以现场再次最低投标报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直至决出唯一最低投标报价的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投标报价可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不论大小一律不计。
特别说明:
1、如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原件的,须装在专门材料袋中,并在封面上列表注明证书类别、份数等,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如招标文件中要求原件备查的,投标人必须随身携带相关原件(不递交,仅在评标需要时提供)。在评标需要时,如投标人未能现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原件的,视为未能提供原件。
2、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了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的原件(或加盖制造商鲜章复印件),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并加盖公章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视同其未提供;在评标中如需核对原件,若无,则所核项目不得分。如提供虚假材料,作无效标处理,另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3、证书正在进行年检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受理意见证明、相应官方网站查询结果等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免责声明:上述友情提示仅供参考,由此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SYCG(D)-2020149
项目名称:射阳县盘湾小学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投 标 人(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
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5、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资格声明(见投标文件格式)
8、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
9、设备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见投标文件格式);
10、技术支持以及售后服务承诺
11、开标一览表
12、投标配置及分项明细报价表;
13、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主要原材料、产品合格的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如有)
14、本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要求的其他材料
一、投 标 函 (格 式)
致: (采购人)、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的SYCG(D) 号招标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并据此函,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甲方验收、使用。
8.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开户行:
账 户:
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手 机:
日 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 式)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_ _(被授权人的姓名)__ ____ (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投标代表,就参加
SYCG(D) 号标的内容的投标、签订合同以及合同的执行、完成和纠纷处理,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投标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投标人(单位公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可电子粘贴)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可电子粘贴)
三、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投标人企业名称
地 址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注册时间 经济类型
近三年内有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纪录
是否依法缴纳税收 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单
位
概
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平方米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平方米
资产
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负 债: 万元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财务状况
(最近两年) 年
年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中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正确的,我们同意如贵方要求,可以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授权代表的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和传真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单位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四、承 诺 书(格式)
射阳县盘湾小学:
我方在射阳县盘湾小学生活物资采购项目(SYCG-2020149)的询价采购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一、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五、设备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
序号 设备名称及品牌型号 招标产品技术参数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符合或负偏离 原因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列出,并作出详细对比说明
六、技术支持以及售后服务承诺
条目号 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要点 投标承诺(投标人实际情况) 备注
1 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2 服务响应时间 承诺提供定期产品维护、响应、技术支持,系统完善的维保方案另行提供
3 到达现场时间
4 解决问题时间
5 维护时是否提供备件支持
6 是否有有完整、详细的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另行提供
7 免费质保期
8 免费质保期满后,服务及零配件收费情况
9 优惠条款 详细说明
注:1、由投标人在“投标承诺”栏中如实填写;
2、需要另附表格、证书等资料的须附在本表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七、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编号 SYCG(D)-2020149
项目名称 射阳县盘湾小学关于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投标报价(金额大写): 小写: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内免费维修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履约时间:中标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投标人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装入投标文件;
(2)开标一览表中的价格应与投标文件中投标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价格一致。不一致不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但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价格为准。
八、投标配置及分项明细报价表(格式)
盐城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愿意遵照SYCG(D) 标书文件条款,并按采购项目需求作如下报价:
一、 明细报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采购号 货物名称 品牌、型号、配置参数等相关说明 数量 投标单价 投标总价 设备生产厂家
合计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项目实施时间(工期或供期):签订合同后 20 日 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注:1.明细报价表必须认真填写,包括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参数、价格、数量、质保、培训、项目实施时间等详细说明。
2.单价和总价均应包括全部设备价、包装费、运输、安装、调试、培训、技术服务、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等费用,以及已支付或将支付的营业税和其它税费。
3.请提供本标书要求设备详细的配置清单及分项报价,包括标准件及选购件。
二、其他承诺及说明:
三、项目实施方案:(如有或采购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请按要求提供)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九、资信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法人或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
3、招标文件中规定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
1.所有投标人资质材料等原件带到开标现场签收,相关复印件做在投标文件中。即使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了相关材料的原件,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复印件或影印件的,询价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2.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资质材料原件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后果自负。
资格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格式)
序号 资格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1 营业执照
2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近期月度财务报表
3 近期依法缴纳税费凭证
4 近期依法缴纳社保费的凭证
5 项目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6 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优盘)
注:本表须明确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否则资格性检查无法通过。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格式)
序号 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1 技术参数及清单
2 供货日期
3 质保期
4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要求一式三份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注:本表须明确填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材料,否则符合性检查无法通过。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除可填报项目外,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3、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1293907/n11368223/13912671.html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第六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中标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全部条款,中标供应商不得提出修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射阳县盘湾小学关于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YCG(D)-2020149
甲方:(买方)射阳县盘湾小学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 SYCG(D)-2020149项目询价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货物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品牌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2
3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或其他币种。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5.1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10%)。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
8.1 质保期 年。(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履约期限及地点
9.1 供货日期:
9.2供货方式:
9.3 交货地点:射阳县盘湾小学指定地点。
十、货款支付:以文件为准。
十一.税费
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12.2 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2.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 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三、调试和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4.1 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4.3 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14.4 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十五、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4 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争议的解决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射阳县政府采购SYCG(D) 号招标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中被招标方认可的部分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效力。
18.3本合同未注明事项,标书中有规定的,按标书中的规定处理,没有规定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处理。
18.4.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一份,代理机构一份。
份。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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