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2023-2025年度废气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9/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喻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亚男1502537417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12
公告正文
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2023-2025年度废气检测技术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2023-2025年度废气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名称),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比选人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排污许可证》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对厂区有组织气体排放及无组织气体排放进行定期监测,同时根据中心生产实际情况,需要不定期对废气、废水及污泥中的一些因子进行检测,为此我中心拟开展2023-2025年度废气、废水、污泥成分等检测服务采购工作。
2.2、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内污泥干化中心。检测服务期两年,检测周期详见清单。
2.3 采购内容:
常规监测污染因子监测清单(两年服务清单)
序号
监测类别
监测因子
监测频次
点位
样品数量(3样/点)
1
废气(有组织)(共3个排口)
臭气浓度
1次/半年
3
36
氨气
1次/半年
3
36
硫化氢
1次/半年
3
36
颗粒物
1次/半年
3
36
烟气参数
1次/半年
3
36
三甲胺
1次/半年
1
12
甲硫醇
1次/半年
1
12
甲硫醚
1次/半年
1
12
二甲二硫
1次/半年
1
12
二硫化碳
1次/半年
1
12
苯乙烯
1次/半年
1
12
VOCs
1次/半年
1
12
2
废气(无组织)
臭气浓度
1次/季度
3
72
氨气
1次/季度
3
72
硫化氢
1次/季度
3
72
颗粒物
1次/季度
3
72
三甲胺
1次/半年
1
12
甲硫醇
1次/半年
1
12
甲硫醚
1次/半年
1
12
二甲二硫
1次/半年
1
12
二硫化碳
1次/半年
1
12
苯乙烯
1次/半年
1
12
VOCs
1次/半年
1
12
臭氧
1次/半年
1
12
3
锅炉废气
颗粒物
1次/年
3
18
二氧化硫
1次/年
3
18
林格曼黑度
1次/年
3
6(本项1样/点)
氮氧化物
1次/月
3
216
烟气参数
1次/月
3
216
4
噪声
厂界噪声
1次/年
2
12
5
食堂烟气排气
油烟
1次/半年
1
12
非甲烷总烃
1次/半年
1
12

应急检测污染因子检测清单(两年预估清单)
序号
检测类别
检测因子
检测次数(暂估)
样品数量
1
废水
污泥浓度(悬浮物)
8次
8
氨氮
8次
8
总氮
8次
8
2
污泥
全水分
8次
8
内水
8次
8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8次
8
干基全硫份St,d(%)
8次
8
干基灰份Ad(%)
8次
8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MJ/kg)
8次
8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kcal/kg)
8次
8
干基高位发热量Qgr,d(MJ/kg)
8次
8
3
废气(有组织排放,3样/次)
三甲胺
4次
12
甲硫醇
4次
12
甲硫醚
4次
12
二甲二硫
4次
12
二硫化碳
4次
12
苯乙烯
4次
12
VOCs
4次
12
4
废气(无组织排放,3样/次)
三甲胺
6次
18
甲硫醇
6次
18
甲硫醚
6次
18
二甲二硫
6次
18
二硫化碳
6次
18
苯乙烯
6次
18
VOCs
6次
18
臭氧
6次
18

备注:常规检测污染因子检测样数为根据现目前的检测情况进行的统计,应急检测污染因子检测次数及样数为暂估,常规检测及应急检测结算均以实际发生的检测样数为准,因检测次数及样数变化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需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投标人需被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纳入重庆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名录(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类正高级职称1人及以上(提供2023年1月以来6个月社保缴费凭证(公司股东除外),职称证扫描件和重庆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系统人员备案截图)。
3.4 投标人须承诺服务期间投标人的人员、质量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且在比选人场所范围内须服从比选人的管理,不得违反比选人相关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污染因子检测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3.6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3年 9 月 7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500.00元/份标书费(推荐现场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 9 月 12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3年 9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350号
联 系 人:喻老师
电 话:13996069701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陈亚男
电 话:15025374177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徐老师、叶老师
电 话:023-67453670(咨询平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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