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的成交公告
金额
89.7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s34112220220363号
预算金额91.74万元
招标公司来安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乔济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众屹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春宇17626041113
中标公司安徽谨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9.7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S34112220220363号001
二、项目名称: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安徽谨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水口镇水东村(农贸街1号) | 中标金额:897525.28(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 | 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投资额约917470.29元. | 60天 | 张浩 | 皖23421213881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卢海莲 傅臻 蒋传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众屹建设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来安县万城国际1号楼2301室,联系电话:17626041113。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安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来安县行政服务大楼5楼
联系方式:139550265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众屹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来安县万城国际1号楼2301室
联系方式:17626041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春宇
电 话:17626041113
附件信息:
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docx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docx
129.0K
谈性争竞项目编号:FS34112220220363号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
2022年10月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众屹建设有限公司(盖章)采购人:来安县交通运输局(盖章)件文判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9第五章合同条款…………………………………………………………………………23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3目录
项目编号:FS34112220220363号一、项目基本情况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第一章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第七章文件确认…………………………………………………………………………44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完工采购需求: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按工程量清单要求施工。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997250.31元,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预算金额:约99万元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项目名称: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项目负责人具备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售价:0元方式:至安徽众屹建设有限公司领取地点:来安县万城国际1号楼2301室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5日三、获取采购文件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或拒绝)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地点:来安县交通运输局时间:2022年10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地点:来安县交通运输局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其他补充事宜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不要求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
7、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所有;6、本项目文件中所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按项目单位要求为准;5、评审委员会只依靠被选取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及其按照选取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而不依靠任何外来的证明材料;4.本项目严禁非法转包,一经发现,项目单位依法处理;3.本项目谈判公告与本谈判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谈判文件为准;2.本谈判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各投标单位的响应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选取文件的响应。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乔济宏13955026536地址:来安县行政服务大楼5楼名称:来安县交通运输局1.采购人信息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电话:17624041113项目联系人:白春宇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7624041113地址:来安县万城国际1号楼2301室名称:安徽众屹建设有限公司
1、项目说明(一)总则二、供应商须知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项目名称 | 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FS34112220220363号 |
3 | 供货期 | 自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天完工。 |
4 |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 名称:来安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来安县交通运输局联系人:乔济宏联系方式:13955026536 |
5 |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 | 名称:安徽众屹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万城国际1号楼2301室联系人:白春宇联系电话:17624041113 |
6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7 | 采购预算 | 约99万元 |
8 | 采购需求(内容) | 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要按工程量清单要求施工。 |
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10 | 供应商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 |
1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供应商务必自行踏勘现场。 |
12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13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2022年10月23日17时前,供应商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251991946@qq.com(安徽众屹建设有限公司电子邮箱)。采购人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供应商自行组织勘察现场。 |
14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 2022年10月24日17时前澄清公告代理公司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
15 | 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6 | 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 | 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不含专家评审费(无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3000元整(不包含专家评审费))专家评审费用按实际收取,上述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
17 | 供应商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 同表14 |
18 | 最高投标限价 |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最高投标限价×(1-J) +(暂列金额+暂估价)×1.09×J(其中J=8%)。即:997250.31 *(1-8%)=917470.29元大写:玖拾壹万柒仟肆佰柒拾元贰角玖分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应当包括总价、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不可竞争性费用和税金。随交易文件(或招标答疑文件)发布。发布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提出疑议时间: 2022年10月23日 17 时前;澄 清 时 间: 2022年10月24日 17 时前; |
19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
20 | 谈判保证金 | 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 |
21 | 响应文件数量 | 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中标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
22 | 密封要求 | 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于同一投标文件袋内。(一正贰副) |
2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5日15时00分 |
24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1、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2、投标人名称、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在2022年10月25日15时00分前不得开启 |
25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否;□是 |
26 | 谈判时间及地点 | 谈判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来安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 |
27 | 谈判程序 | 谈判顺序: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监督机构检查并公证。 |
28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3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
29 | 是否授权谈判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 | 是,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
30 | 成交候选人公示媒介 | 来安县交通运输局公示栏。 |
31 | 成交通知书 | 成交通知书须加盖业主公章后方可发出。 |
32 | 履约担保 | 是否收取履约担保:☑收取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转账 ☑保函(☑银行直开或分离式纸质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2%收款单位:另行通知开户行、账号:另行通知缴纳时间: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七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①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政府采购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退还;②采用保函等方式: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供货期)满后止。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
33 | 付款方式 | 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 80%,审计结算后累计付至结算价的 97%,余下3%作为质保金,质保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 一次性无息全额付清。 |
报名及谈判文件领取 |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5日地点:来安县万城国际1号楼2301室方式:至安徽众屹建设有限公司领取 | |
其他说明 | 1、系统中提供的表格、格式文件与谈判文件中不一致时,以谈判文件中提供的为准。2、本竞争性谈判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规定时,各谈判企业的响应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3、本项目谈判公告与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 |
重要说明 | 本项目只接受以下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书面推荐的供应商投标。具体名单如下:安徽宏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强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瑾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品源工程管理项目有限公司安徽冉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6服务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5本项目采取固定总价合同。1.4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1.3本项目采购范围为第四章采购内容中全部内容。1.2本项目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成交供应商。1.1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地点位于来安县交通运输局,主要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4、投标费用3.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1供应商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3、踏勘现场详见前附表。2、供应商资质要求
6.3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响应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6.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6.1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备的。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5、谈判保证金(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4.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自己在投标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7.1.3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7.1.2供应商须知7.1.1竞争性谈判公告7.1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下简称:谈判文件)包括:7、竞争性谈判文件(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9、谈判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8.12022年10月23日17时前,供应商将所遇到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传至251991946@qq.com(安徽众屹建设有限公司电子邮箱)。采购人不再集中召开招标答疑会;供应商自行组织勘察现场。8、谈判文件的澄清7.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7.1.5响应文件格式7.1.4合同条款
10.谈判文件的发出本谈判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9.4谈判文件的解释9.3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谈判(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所有供应商。9.22022年10月24日17时前澄清公告代理公司以书面或电子文件形式通知各投标人9.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12.响应文件的组成及上传11.2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11.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11.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0.1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④企业资质证书;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诚信投标承诺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12.1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文件由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二(商务标)两部分组成。
21.2响应文件二(商务标)交易文件中资格审查及评审细则中涉及到的供应商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如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资质证书等可以提供公证件,公证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⑧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⑦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⑥建造师(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1.2.1商务标部分:
1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结算时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政策性调整风险等系数进行报价。13.1投标人应按第八章“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13.投标报价截止开标时间止前,至来安县交通运输局会议室递交。12.3响应文件的递交21.2.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5)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17.谈判保证金16、供应商的替代方案:拒绝供应商提交替代方案。15、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14、投标货币:本项目响应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3.4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谈判实行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次报价在投标文件通过评审后,由谈判小组通过评标系统以询标方式,向投标文件评审有效的各投标人进行询标,各投标人应在评标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评标澄清回复”进行二次报价,各投标人应及时查看系统质询问题并及时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若投标人未在系统询标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谈判小组默认其投标文件中填报价的价格为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谈判结果以投标人的最终报价为准。二次报价不得高于其一次报价,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望各投标人务必全程在线,及时进行回复,否则,因此给其造成相关后果,自行承担。最终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结合一次报价中的各项综合单价按总价同比例下浮,价款结算时按中标下浮比率进行调整。13.3采购人设置投标报价最高上限。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7.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7.2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1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9.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8.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18.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四)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7.4谈判保证金按滁公管【2017】1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22.组建谈判小组(五)谈判与评审19.4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响应文件的编制、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19.3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19.2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的要求签字或盖章。19.1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开标会议由安徽众屹建设有限公司主持。23.谈判程序22.2谈判会议全过程由代理机构主持。22.1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
24、谈判注意事项(7)谈判小组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6)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谈判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宣布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备案情况、谈判保证金的缴纳情况;(3)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响应文件开标顺序;
②诚信投标承诺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6、资格审查25.1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是评比工作的首要依据。本项目评审采用通过评审的最低评审价法。25、谈判标准及办法24.1开始谈判后,直到签订合同协议书为止,凡有关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工作,都应在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有关信息和资料,均不得向供应商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泄露。
⑧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⑦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⑥建造师(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企业资质证书;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9、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28.1第一次报价为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填报的报价,第二次报价在响应文件通过评审后,由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现场进行第一轮商务报价谈判,供应商根据现场谈判结果填写竞争性谈判二次报价单。第二次报价即为最终报价,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其二次报价被谈判小组认定无效的,谈判小组默认其响应文件中填报价的价格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谈判结果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为准。二次报价不得高于其一次报价,否则取消其谈判资格。最终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结合一次报价中的各项综合单价按总价同比例下浮,价款结算时按中标下浮比率进行调整。28、最终报价27.2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书进行检查评审,审查总价是否计算正确、各项单价与数量之乘积是否正确,若不正确,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但若修改后的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则投标作无效标处理。谈判小组发现其投标报价有明显不当(不均衡报价、漏项情况)的,将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或分别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小组认为其说明不合理的或认定其以低于成本价竞争的,其投标报价无效,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7.1供应商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退出谈判。响应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将被谈判小组拒绝。27、详细评审
29.2如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中小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号文件。(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9.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上述企业中标,中标价(合同价)以其有效投标报价为准。若上述企业中标,中标价(合同价)以其有效投标报价为准。
30、合同授予标准(六)合同的授予29.2谈判小组完成谈判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谈判报告,书面谈判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最终报价排列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29.1所有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以最终报价(如有扣除为扣除后的评审价格)从低到高依次作为排序列出名次。若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则由谈判小组现场随机抽取决定其排列名次。29、推荐成交候选人29.3谈判小组按修正后投标评审总报价(如有扣除为扣除后的评审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
32.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双方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2.1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非因法定事由不得变更。3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1.1谈判工作结束后,采购人将谈判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即按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人,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31、成交通知书30.1本项目的服务合同将授予给前款所确定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则项目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第三章评审办法详见须知前附表33、履约担保32.5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本采购项目,不得将本采购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2.4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放弃本采购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可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32.3采购人不按规定期限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或者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改变成交结果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根据情节可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成交供应商损失的,并应当赔偿损失。
(2)请投标人认真准备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如评标专家在检验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标处理。(1)请各投标人自行完善诚信库管理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温馨提示:一、资信证明文件评审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审查内容 | 评审标准 | |
1 | 审查资料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 检验电子标书 |
1 | 审查资料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检验电子标书 |
1 | 审查资料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检验电子标书 |
1 | 审查资料 | 企业资质证书 | 检验电子标书 |
1 | 审查资料 |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检验电子标书 |
1 | 审查资料 | 项目经理(建造师)有效身份证、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检验电子标书 |
1 | 审查资料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 检验电子标书 |
1.评审方法(2)请投标人认真准备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如评标专家在检验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标处理。以上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视为未通过,按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下阶段评审程序。重要提示:二、商务标评审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4.2.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签署 | 响应文件签字盖章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
4.2.1 | 形式评审标准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给定格式要求,实质性内容齐全,关键内容、字迹清晰可辨。 |
4.2.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4.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响应报价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
4.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供货期/服务期 |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
4.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
4.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采购需求响应程度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
4.2.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商务报价 | 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 |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金额,招标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谈判文件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予流标:1.1谈判小组依据本章评审标准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5)投标人对同一采购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报价文件,或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多个不同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份报价有效的;4)相互抄取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中出现多处明显雷同、有互相串标哄抬标价嫌疑的;3)采购时弄虚作假或扰乱会场秩序经劝阻仍无理取闹的;2)报价文件内容不全,不能满足竞谈文件需求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辨认或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1.3、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的报价文件无效:
1.6.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6商务标评审1.5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1.4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7)采购过程中,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的,采购小组经评审后一致认定报价不合理的,可以认定其报价无效。6)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谈判原则1.6.2如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中小型企业的划型标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号文件。(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如果提供的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1)供应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详见控制价清单(至代理机构处领取)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所有谈判小组成员推举产生谈判小组组长。3.1谈判小组3.谈判小组组成及职责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HT-YL-)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6、支付方式:。5.工程内容:。4.资金来源:。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其中:人民币(大写)(¥元,其中含暂列金额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三、质量标准
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
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五、项目负责人(建造师)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
(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
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叁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签字、盖章生效。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电话:电话:
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三部分通用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2日联合印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
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1合同
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承包人自备国内现行适用的标准、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省、市有关规定。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另行约定;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全套施工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一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1.6.1图纸的提供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另行约定;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
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中建筑垃圾需运出施工现场外时,承包人需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按城管部门指定地点放置。承包人违反城管、环卫等有关管理的规定,被处以违约处罚的,由承包人承担。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方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无。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由施工单位勘察现场后自行解决,费用自理1.10.3场内交通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姓名:;发包人代表: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施工组织设计和总进度计划的审批权;工程变更、签证的确认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权;工程款的审查权和支付权;特殊及重要施工工艺和材料发包及指定分包权;建筑材料价格的确认权;合同的解释;等等。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身份证号:;
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另行约定。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无。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
a、项目争取年月开工,年月竣工。实际开工日期将以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个月完成竣工验收。(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另行约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另行约定。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另行约定。
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C、发包人代表有权就其他未尽事或临时发生的计划发出指令,承包人须积极配合执行,除有设计变更增加费用外,其他费用不予增加。b、承包人在各自施工区域围挡自成系统,分隔材料符合市级文明工地要求。公共道路及冲洗平台由承包人提供,承包人不得因其他人使用公共道路及冲洗平台而收取任何费用。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乙方在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项目经理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人次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每人每次2000元。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注册建造师必须保证每周在工地工作时间不低于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需离开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乙方在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擅自变更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每人次1万元人民币的违约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甲方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需离开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离开。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万元人民币的违约处罚,并再次要求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如承包人拒不更换项目经理,甲方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时。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万元人民币的违约处罚,并再次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如承包人拒不更换项目经理,甲方有权要求承包人退场。
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每人每次2000元。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监理合同。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中标价-暂列金-暂估价)×2%,取整到千位。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无。3.7履约担保
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详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质量的监督权;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检验权、确认权;工程施工进度、安全的检查、监督权;工程款支付的审核权;向承包人提出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的建议权;发包人和承包人间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撤换不合格的工程建设分包单位和注册建造师及有关人员的建议权;分包单位资质及能力的审查权;等等。。
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2)/;(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书面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通知应包含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重新验收。乙方不服从质量管理的业主有权清退其出场,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本工程应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质量标准,在承包人清除现场所有建筑垃圾后方可提出竣工验收请求,承包人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资料评定标准施工;如第一次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发包人将没收承包人5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发包人将没收余下履约保证金、终止施工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承包人并应当另行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无。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资料一周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应提供修改,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及相应的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应于收到承包人资料一周内予以确认,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已经批准。。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一周内提供标后施工组织设计。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7.3.1开工准备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和非承包人的责任停工的,工期顺延。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现场交验,交验后,承包人应妥善保护场内水准点与控制点,任意破坏或遗失应由承包人负责恢复的费用。。7.4测量放线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每推迟一天,按1000元/天进行处罚。(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2)对严重拖延工期,经业主多次督促,施工单位拒不执行的,业主单位报经监察局、建委、公管局、审计局等单位联席会议批准后,可中止施工合同,并和施工单位进行清算。同时按原中标价格另选同样资质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原施工单位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向业主提出任何索赔要求。(1)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的赶工措施(费用自理)。业主单位根据拖延工期的严重程度采用以下方法处理:
(2)/;(1)/;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6不利物质条件
双方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且需经承包人8.2承包人采购材料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3)/。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但工程主体部分所需的混凝土必须按规定全部使用商品混凝土;钢材首选马钢、南钢。如出现工程型号短缺,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才可采购。承包人所购材料质量不得低于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中所给价格的材质,中标方在购买材料前需征得业主及监理方签字确认,方可购买并使用,否则不得进场使用。
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费用。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0.1变更的范围
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本项目清单控制价。10.7暂估价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用、部分使用或不使用。暂列金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招标人自行确定设立的,承包商无权使用此笔费用。此费用按实际发生经发包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是发包人为可能发生工程变更而暂列的金额,是
(1)人工单价及税率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调整文件规定按实调整。11.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材料价格:由投标人自行报价按市场价一次性包死,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上涨等市场风险因素。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这部分材料价格今后将不作任何调整。招标控制价中以市场询价列入的,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交易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结算不予调整。若上述材料实际采购时与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中要求不一致时,由招标人通过招标或双方认质认价的方式确定价格。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结算价=中标价±工程量变更造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审定签证综合单价)×(中标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见合同补充条款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范围内的单价及有关费用的报价,不再调整,一次性包干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价/控制价)±合理工程索赔。(中标价和控制价均应扣除暂列金等不可变动费用,下同)。
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无。预付款支付期限:无。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
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现行相关专业工程量计算规则。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无。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执行通用条款,按形象进度节点计量另行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通用条款默认按月计量,合同当事人也可以选择按形象进度节点计量)。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算后累计付至结算价的97%,余下3%作为质保金,质保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全额付清。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无。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无。
3、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7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款结算发票。2、发包人应将进度款中相应的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转入承包人在银行开立的专户,督促承包人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当及时支付建筑务工人员工资,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专用账户。1、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价款应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其他约定: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无。(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无。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按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比例支付。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执行。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应及时确认劳务分包企业按月提供的农民工工资详单。保证在签订施工合同前严格按滁州市建设委员会滁建管【2012】23号文件要求办理“一卡通”手续。承包人必须执行的有关劳务用工的法律法规和文件:《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安徽省建设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快速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资投诉案件机制的通知》等。承包人必须按滁州市相关规定合法用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如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负面影响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现场所有用工人员须有劳动合同,并将有关合同及工资发放资料进行档案管理(现场留复印件),并抄报发包人备案。如发包人按照合同支付条件无拖欠承包人工程款情况,承包人不得有农民工工资上访事件;如有发生,承包人将三年内不得参与由发包人招标的所有项目。如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施工班组的矛盾对发包人进行上访行为,按20000元/次处以违约金,并直接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如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施工班组的矛盾对市政府进行上访行为,按50000元/次处以违约金,并直接从当期工程款款中扣除。4、总承包企业必须与指定银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
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暂停工程款支付并处以已完成工程款的5%的罚款。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无。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执行通用条款。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1竣工付款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之日起一周内。13.6.1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4.2竣工结算审核签证资料、结算书、材料价格证明资料以及与竣工造价有关的相关资料等。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图纸、施工合同、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电子版和书面文本、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3%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自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起24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并修复缺陷或损坏。工程保修期为: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15.4.1保修责任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无。(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无。(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无。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详见补充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本工程应达到发包人要求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照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资料评定标准施工;如第一次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发包人将没收承包人5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质量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发包人将没收余下履约保证金、终止施工合同并不再支付剩余工程款,承包人并应当另行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为现场工作人员及发承包双方为履约本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报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备案,如发现未购买,处罚10000违约处罚并整改到位。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向来安县人民法院起诉。(1)向来安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供应商:(签章)项目编号:项目(响应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一、资信证明格式文件
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诚信投标承诺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
附件1⑧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⑦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申请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⑥建造师(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⑤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④企业资质证书;
成立时间:年月_日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年月日供应商:(签章)特此证明。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签章)供应商(签章):附: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人(姓名)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编号)响应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2、授权委托书
二、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2年月日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10、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基本账户: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项目编号项目(响应文件二)商务标二、商务标格式文件日期:年月日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供应商:(签章)
(注:开标一览表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一起装订,唱标时,以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唱标)(1)开标一览表(5)招标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人名称 | |
总投标价\工期 | 总投标价 (大写): 。(小写) : 元其中:小、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报价(注:非小微等企业可以不填写)(大写): 。 (小写): 元 工期:30个晴天。 |
2、我方愿意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项目编号:)”采购项目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供货(服务)期:。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我方授权(姓名)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致:(采购人)(2)投标函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签章:
供应商名称:(签章)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我单位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我单位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我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6、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4、我方同意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谈判保证金。并且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为合同签字人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退还该保证金的权力。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传真:电话:通讯地址:日期: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姓名:(签章)
(4)二次报价单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格式:参照滁州市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投标函以本投标函为准,系统中原投标函不作要求)
序号 | 名称 | 事 项 |
1 | 项目名称 | 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FS34112220220363号 |
3 | 报价次数 | 第 二 次 |
4 | 报价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5 | 总报价(人民币) | (大写): 元 |
5 | 总报价(人民币) | (小写): 元 |
6 | 声明:我方在报价前,已认真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理解并完全响应文本中所有实质性要求。 |
(5)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表二次报价时使用,二次报价时各投标供应商必须使用此表进行二次报价,并加盖公章并签字)2、报价只需报总价,各项单价按照总价同比例下浮。1、供应商响应文件报价应在最高限价范围内,报价不得高于原响应文件报价,否则,取消资格。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供应商:(签章);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签章):
日期:企业名称(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日期:单位名称(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郑重声明,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6)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附件1第七章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对本谈判文件的确认(7)详细评审所需其他材料(如有)
我单位对来安县杨郢乡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确认。采购人:来安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代理人:乔济宏 联系电话:13955026536 (单位盖章)2022年10月 |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众屹建设有限公司联系人:白春宇联系电话:17624041113 (单位盖章)2022年10月 |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②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一)工程建设项目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②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①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②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二)政府采购项目②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4、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②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②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①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三、相关要求5、结果公告须提供有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现场见证人员查询记录三方签字表方可发布。4、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定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3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附件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二条(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
(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
(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五)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中下发执法建议书、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处罚决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四)引起异常、越级、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经核实确实存在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三)依法应招标的工程未接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或搞场外交易的,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二)拖欠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按规定支付,经有关机关核实认定后拒不偿还拖欠的;(一)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一)三万元以上罚款;(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六)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五)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四)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三)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二)围标、串标的;
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