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2年绥化市普通高中新高一教师培训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3.52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ljbc-c22043
预算金额13.52万元
招标公司绥化市教育学院
招标联系人于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必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3359728278
中标公司北京尚睿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5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2年绥化市普通高中新高一教师培训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HLJBC-C22043(招标文件编号:HLJBC-C22043)
二、项目名称:2022年绥化市普通高中新高一教师培训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尚睿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甲23号院1号楼8层801-01室
中标(成交)金额:13.527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尚睿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绥化市普通高中新高一教师培训采购项目 | 培训对象:2022年绥化市普通高中新高一教师,培训人数:1503人,培训学时:30学时,能够在平台学习的基础上,开展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包括为教师提供个人学习空间及培训课程,开展教师工作坊研修、校本研修及专家引领的同步学科区域研修等,通过研修提升教师新课程、新高考教育教学能力;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培训任务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辛全臣、周晓萱、韩桂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执行(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化市教育学院
地址:绥化市红星西街3号
联系方式:于女士0455-8158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必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502
联系方式:刘先生13359728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335972827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绥化市普通高中新高一教师培训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教育服务/其他教育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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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绥化市教育学院 | ||
行政区域 | 黑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2月28日 14:11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辛全臣、周晓萱、韩桂杰 | ||
总成交金额 | ¥13.527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59728278 | ||
采购单位 | 绥化市教育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绥化市红星西街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女士0455-81589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必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502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先生13359728278 | ||
附件: | |||
附件1 | 2.2022年绥化市普通高中新高一教师培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2.15.pdf2.2022年绥化市普通高中新高一教师培训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12.15.pdf |
·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LJBC-C22043
项目名称:2022年绥化市普通高中新高一教师培训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绥化市教育学院
代理机构:黑龙江必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ABCD
第三部分
第四部分
第五部分
第六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格式及条款....................................................................................................................资格审查及评审细则............................................................................................................
供应商须知...............................................................................................................................6说明................................................................................................................................................6响应文件......................................................................................................................................13磋商及确定成交..........................................................................................................................15代理服务费..................................................................................................................................2122233844A资格审查表...................................................................................................................................44B详细评分细则...............................................................................................................................46C符合性评审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概况 |
2022年绥化市普通高中新高一教师培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必成 |
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502)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HLJBC-C22043 |
项目名称:2022年绥化市普通高中新高一教师培训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预算金额:135270.00元 |
最高限价:135270.00元 |
采购需求:培训对象:2022年绥化市普通高中新高一教师,培训人数:1503人, |
培训学时:30学时,能够在平台学习的基础上,开展网络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的 |
混合式培训。包括为教师提供个人学习空间及培训课程,开展教师工作坊研修、校 |
本研修及专家引领的同步学科区域研修等,通过研修提升教师新课程、新高考教育 |
教学能力(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培训任务;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的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相应的政府采 |
购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
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它组织,具备合格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 |
证或银行开具基本账户信息等;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 |
参加本项目; |
5.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及“中国裁 |
判文书网”网站。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以上网站对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 |
用记录进行查询,以磋商当天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有行贿记录的, |
按响应无效处理。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 |
点30分,下午13点00分至16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逾期不予受理。 |
2.地点:黑龙江必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 |
银泰城F座写字楼502)。 |
3.方式:现场购买。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黑龙江必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 |
泰城F座写字楼502)开标大厅。 |
五、开启 |
时间:2022年12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地点:黑龙江必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 |
泰城F座写字楼502)开标大厅。 |
六、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履约地点:绥化市教育学院(绥化市红星西街3号)。 |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3.本项目适用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 |
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 |
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 |
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 |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 |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 |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绥化市教育学院 |
地址:绥化市红星西街3号 |
联系人:于女士 |
联系电话:0455-815899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黑龙江必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502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1335972827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电话:13359728278 |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4 | 联合体报价 | 不接受。 |
2.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 |
5.2 | 资格证明文件 | 详见附件一 |
6.1 | 响应文件装订及密封 | 1.响应文件规格幅面建议A4纸。2.采用左侧书脊、胶粘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3.装订完成后,须将响应文件正本、响应文件电子版、副本一起封装,所有响应文件全部包封在一个外包封中。4.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等字样。加盖密封章。 |
7.1 | 报价单位 | 人民币。 |
7.7 | 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 | 135270.00元超过控制价的报价无效。 |
8 | 磋商保证金 | 1、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磋商保证金须从其响应人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交纳。)形式提交,且磋商保证金的付款人名称、账户信息等与响应人名称、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息必须一致;2、磋商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账户:黑龙江必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帐号:173999047587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香坊支行磋商保证金金额: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4、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代理机构磋商保证金账户银行出具的实时进账单为准。5、其他注意事项:(1)响应人汇款后应经常查询本单位开户银行磋商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2)响应人须无条件承担响应人由于不同响应人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 |
出、保证金退票、保证金未按时到达专用账户、保证金非响应人基本账户转出等磋商保证金递交无效的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废标处理。(3)汇款时须注明用途。 | ||
9.4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可读U盘1份。 |
9.9 | 报价有效期 | 90日历天 |
10.1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地点 | 2022年12月25日09点00分黑龙江必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502)开标大厅。 |
11 | 磋商小组组成 |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14.2 | 评审优惠政策 | A、根据财库[2019]19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B、根据财库[2019]18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纳入财政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C、根据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规定,优先采购《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中的货物和服务。D、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E、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F、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G、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规定,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直接参与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 | ||
14.3.1 | 成交原则 |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85分,报价部分15分,各项评审依据和分值详见《评分细则》。磋商小组将按照评分细则来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即合同授予满足磋商文件各项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参加磋商单位。2.磋商小组经磋商澄清后,在确定每家磋商单位的响应文件均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后,要求各磋商单位在同一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磋商小组将根据最终报价进行评审。最后报价的分值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分值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3.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排名第一的预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自行选择按照磋商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4.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
18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8.1 | 分包 |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18.2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8.3 | 类似业绩 | 和本次采购内容类似相关业绩 |
18.4 | 废标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
18.5 | 监督 |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
18.6 | 质疑 |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联系电话:13359728278 |
18.7 | 投诉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
18.8 | 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 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自行考虑进综合单价及总价中(不得单独列项),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3.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参照执行(计价格 |
【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 ||
18.9 | 公证费 | 无 |
18.10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5月末前支付50%余款。 |
18.11 | 兼投说明 | 无 |
注:如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后附正文不符,以本表内容为准。 | 注:如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后附正文不符,以本表内容为准。 | 注:如本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后附正文不符,以本表内容为准。 |
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及条款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的通知》(黑财采
〔2007〕16号)规定,本项目采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试行)文本中的合同示
范文本。详细内容由成交供应商自行登录至黑龙江省财政厅相关网站上获取。或根据实
际情况以双方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采购单位(甲方),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乙方),采购编号
签订地点,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供应商承
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1、服务一览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标准 | 服务期限 | 金额(元) | |||
1 | |||||||
2 | |||||||
. |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 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
第二条质量保证 |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必须与招投标文件和承诺相一致。 |
第三条权力保证 |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 |
他权利。 |
第四条履约地址 |
乙方提供的服务的地点:。 |
第五条服务时间和验收 |
1、服务时间:。 |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
3、乙方应将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中标的服务内容。 |
4、甲方应当在服务完成后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 |
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服务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
5、采购中心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 |
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 |
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 |
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 |
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日内及时予以解决。 |
第六条付款方式和期限 |
1、资金性质;。 |
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 |
金;。付款期限为甲方对服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
第七条质量保证金 |
2、合同签订后,将总价款的%即人民币元转为服务质量保证金,待质 |
保期满年后无质量问题,5个工作日无息返还乙方。 |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 |
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
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正;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 |
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 |
济损失。 |
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 |
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 |
4、甲方无故不接受合同约定服务的,应向对方偿付违约金。 |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 |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
第十一条签订本合同依据 |
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3、投标承诺书;4、中标或成交 |
通知书。 |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 |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 |
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甲方(章)年月日 | 乙方(章)年月日 |
单位地址: | 单位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合同附件
一般货物和服务类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 |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 |
3、保修期责任: | 3、保修期责任: |
4、其他具体事项: | 4、其他具体事项: |
甲方(章)年月日 | 乙方(章)年月日 |
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第六部分资格审查及评审细则
附件一
资格审查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评审项目 | 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评审标准 | 证明材料 | 供应商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响应文件上标明的供应商名称及公章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签署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签署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规定签署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 营业执照等 | 营业执照等 | 营业执照等 | 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
4 | 银行开户许可证 | 合格有效 | 合格有效 | 合格有效 | 原件或银行开具的开户证明文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
“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 | ||||||
中国”及“中国裁判文书网” | ||||||
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
5 | 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渠道: | 截图加盖公章 |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 ||||||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 ||||||
为记录名单及有行贿记录的, | ||||||
按响应无效处理。 | ||||||
审查结果 | ||||||
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 ||||||
磋商小组签字确认 |
注:磋商小组根据以上资格审查内容进行审核,审查时以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与装订到
响应文件中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一对应为准,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或响应文件
中无加盖公章复印件的视为不具备该项资格,上述各项合格可进入详细评审,审核
结果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详细评审。
年月日
B详细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审内容 | 得分标准 |
1 | 磋商报价评审(满分15分) | 报价的分值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5分。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分值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 |
2 | 机构资质(满分10分) | (1)具有国家电信管理部门授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得2分;(2)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3)具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得1分;(4)具备教育部办公厅认定的“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资质得5分; |
3 | 网络研修平台(满分10分) | (1)具备自主研发的教师网络研修平台、移动学习社区应用工具APP;得5分;(2)能满足1万人以上教师远程培训需要,平台软硬件条件优良,多网联通性好,功能完善,界面友好,数据处理能力强,网络研修一体化,能指导教师有效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和网络研修社区,开展在线教研、校本研修、工作坊研修等活动;得2分(3)提供第三方出具的网络平台安全测试报告;得3分;注:须提供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平台最新彩页、平台界面截图等佐证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
4 | 培训团队结构、职能(满分10分) | (1)项目管理团队健全、结构合理、水平较高;得2分;(2)项目技术开发团队健全、结构合理、水平较高;得2分;(3)课程资源建设团队健全、结构合理、水平较高;得2分;(4)项目专家团队健全、结构合理、首席专家水平高,分学科配备专家;得2分;(5)项目客服团队健全,提供问题和技术故障;得2分;7*24小时的客户服务,解答教师疑难 |
5 | 实施方案(满分30分) | 针对提供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培训目标针对性、目标与内容适切性、培训体系系统性等)、创新性(培训理念、培训方式、考核方式等)、技术性(方案合理可行、技术保障等),项目实施方案考虑为培养对象发展提供后续支撑等进行综合评审。视方案、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是否符合本项目特点,不符合要求的扣0.1-6分,没有不得分。 |
6 | 培训业绩(满分10分) | (1)2017年-2021年以来每年均承担“国培计划”项目得3分;(2)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省级及以上同类培训项目,提供一条得1分,共计4分;(3)承担过直播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一条得1分,共计3分;注: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7 | 荣誉奖励(满分15分) | (1)2017年以来研发的教师培训课程获得过奖励的得4分;(2)2017年以来,在中小学教师培训领域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奖项,得3分。(3)2017年-2021年教师培训工作经验每年均被国家级媒体专题报道,每一年得1分,共计5分;(4)公司信用等级AAA级证书得1分、荣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荣誉称号得2分; |
C符合性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响应单位名称及评审意见合格(√)不合格(×) | 响应单位名称及评审意见合格(√)不合格(×) | 响应单位名称及评审意见合格(√)不合格(×) |
序号 | 评审因素 | |||
1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 | |||
2 | 供应商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符合、磋商保证金形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3 | 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签字 | |||
4 | 合同履行期限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5 | 供应商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报无两个或多个报价 | |||
6 | 满足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中主要参数 | |||
7 | 响应文件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评审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 评审结果(合格或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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