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六十六团处置库存水稻和玉米公开竞价公告 【信息时间: 2019/6/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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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四师六十六团委托,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现就四师六十六团处置库存水稻和玉米进行公开竞价出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价标的 第一包
第二包
(一)标的情况说明: 六十六团库存明细(见上表),以上库存水稻和玉米按包整体出让,第一包整包竞价底价为1500元/吨,加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倍数;第二包整包竞价底价为2300元/吨,加价幅度为10元或10元的倍数,水稻有四个品种,分别为315品种5.645吨、新稻43品种175吨、90-13品种587.59吨、有机稻750.804吨,合计1519.048吨。 (二)实地勘察:参加竞价者可实地勘察,标的以实地勘察为准。勘察时间:公告期内均可到实地查看,勘察联系人:郑文江,联系电话:18999592297; 二、公开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采用有底价、有声竞价的形式,竞价人报价时,竞价标号牌应高举过头。首轮报价人不得低于竞价底价,每次报价增幅应按主持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价,否则竟价无效。具体幅度以标的物价值大小确定,并在竞价时明确相应的竞价幅度。最后一位竞价人,由主持人连报三声再无其他人加价,主持人击锤以示成交。 三、竞价人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竞价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报名方式 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自然人需随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等有效证件。 (三)委托代理的还须递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报名者须缴纳竞价保证金 ,一份保证金对应一个标的,竞价保证金应在2019年7月12日16时之前到账(否则等同于未按要求提交竞价保证金,不得参与竞价)。竞价保证金以网银或电汇形式支付,竞价保证金不计息。 账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师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 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克达拉市兵团支行 账 号:30735301040003984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公告及报名时间:2019年6月21日至7月12日16:00时的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地址是: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可克达拉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交易业务科(香飘路与镇江西路交汇处)。 六、竞价地点、时间 (一)竞价地点:可克达拉市镇江西路1166号可克达拉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厅。 (二)竞价时间:2019年7月12日16:00。 (三)本中心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告。 七、特别事项 (一)因水稻和玉米是散装,装袋、过磅、调运费用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二)竞得者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在搬运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运输及运输过程的安全完全由竞得者自负,与出让方无关。 (三)竞得者不得将竞得的水稻和玉米作为种子处理,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者自行承担。 (四)调运过程中竞得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规章制度,要保护好出让方原有建筑设施以及社会公共设施的安全及完好,不得野蛮调运,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竞得者负完全赔偿责任,出让方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损失额,如保证金不够则由竞得者额外支付。 (五)竞得者应指定人员看护库房至验收后为止。经验收后,出让方不保证存放在库房内已出售给竞得者的货物。 (六)竞拍结束后,竞得者要与委托方签订买卖合同。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四师六十六团 1、联系人:郑文江 刘家博 薛鹏 2、联系电话:18999592297 13519981180 18099416106 (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1、联系人:冯建春 章浩 2、联系电话:0999-8182871、0999-8182112
四师六十六团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公开竞价规则
一、有意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经过自行咨询和现场实地查勘标的后,决定参加竞价的,必须持有相关个人身份证或单位证明文件,按要求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后,方可成为竞价人。竞价人无正当理由放弃竞价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价人如不能亲临现场竞价,可委托他人代理,但必须出具委托书给被委托人,经核准认可并允许被委托人办理竞价手续。 三、竞价人在竞价现场凭交易中心出具《竞价资格确认书》,领取竞价号牌,竞价号牌代表竞价人的资格,号牌仅限本人使用,若借给他人使用,因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价人本人承担。竞价号牌在竞标会前由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发放,会议结束后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收回。 四、有意参加竞价的个人、单位,按要求向交易中心缴纳规定金额的保证金,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价成交确认后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者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办理退款手续。保证金一律不计利息。 五、竞价人应按主持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价,成交后成交款一次交清。 六、竞价人应按竞价规则报价,竞价人报价时,竞价标号牌应高举过头。首轮报价人不得低于标的底价,报价必须以底价为基数,加价幅度应按主持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 七、竞价结果将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公示,竞得人应在公示期满后七日内与六十六团签订合同并交清余款。如不能按时缴纳,交易中心视为其主动放弃竞价结果,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中心将择日重新组织竞价。 八、竞得人以弄虚作假、串通压价等非法手段竞价,发现后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有上述情形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其他未尽事宜,由出让方决定后另行告知。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分中心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