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一路15号、香江一支路16号办公楼(带院)整体对外租赁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5 点击数:157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房屋对外租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香江一路15号、香江一支路16号办公楼(带院)整体对外租赁项目
二、主要内容及起拍价:
1、房屋坐落于青岛市黄岛区香江一路15号(带院)、香江一支路16号(带院),办公楼建筑面积分别为3368.4平方米、2234.24平方米。合计5602.64平方米。(土地、房屋现状需现场自行勘察)。
2、对外租赁起拍价:1288500.00元/年;租期5年;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在承租期间仅可用于商业经营或办公,并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房屋使用的规定。且乙方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取得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经营许可并办理相关手续。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该土地、房屋使用功能和用途,乙方在租赁期间内经甲方同意后可以对房屋进行转租,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的约定期限,且需要签订三方转租协议,乙方未签署转租协议的转租行为甲方不予认可。
3、投标保证金:200000.00元,履约保证金:200000.00元,确定最终承租方后,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3日内无息退还保证金。保证金缴纳需信息披露公示报名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户名: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802380200894992
4、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安全协议书》,并缴纳100000.00元安全保证金,我方每月对房屋的使用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乙方应立即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合同期满后,根据乙方的履约情况予以无息退还。
4、完成合同签订后,乙方须30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前两年的租金,自第二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全额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三至第五年的租金须于每年度租期开始前30日内支付给甲方。
5、乙方不得随意损坏土地、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或新建其他建筑物,需提前将建设方案报甲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投资由乙方自行承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根据使用需要及租赁用途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装修方案向甲方备案且不得对房屋主体结构造成破坏。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租赁区域进行装修或装饰。若乙方自行装修或装饰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造成甲方损失或其他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三、竞拍人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够合法承揽本次竞价项目,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承租。
四、报名竞价方式:以网上竞价方式组织竞价,报名网址:http://xha.qdxgysy.com:8081/
五、报名时间:2024年9 月 5 日 17时30分至2024年9月 15 日 17 时30分
六、竞价时间:2024年9月 18日 9 时至2024年9月 19 日 9时
七、定标及报价说明
本项目以网上竞价方式组织竞拍,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按总价排序,总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单位。
八、其他事项:以合同条款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 苗高鹏 联系电话/传真: 18553295177
联系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云海路798号
竞价人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青岛西海岸公用事业集团水务有限公司
2024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