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铜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大提质项目和长三角(铜陵)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一标段)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9.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苏世招采【2023】073
预算金额19.1万元
招标公司铜陵市义安区审计局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8792258285
中标公司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9.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苏世招采【2023】073
二、项目名称:铜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大提质项目和长三角(铜陵)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一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环城西路396#-5号
中标(成交)金额:191043.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峰、王丽、任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磋商文件要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义安区审计局,联系电话:1770562641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天山大道联盟大厦15楼,联系电话:18792258285)。
(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铜陵市义安区审计局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义安区审计局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7705626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天山大道联盟大厦15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8792258285
二、项目名称:铜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大提质项目和长三角(铜陵)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一标段)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筑脸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环城西路396#-5号
中标(成交)金额:191043.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铜陵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基础设施大提质项目和长三角(铜陵)科技创新基地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一标段)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决策、政策落实、建设程序、征地拆迁、招投标及合同、建设资金管理、建设项目管理、材料及设备供应、投资控制、投资绩效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审计。(具体内容及方法参照《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皖审投〔2021〕70号)) 服务要求:按磋商文件执行 服务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峰、王丽、任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磋商文件要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二)、关于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义安区审计局,联系电话:1770562641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天山大道联盟大厦15楼,联系电话:18792258285)。
(三)、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铜陵市义安区审计局纪检部门提出投诉。
(四)、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义安区审计局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77056264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天山大道联盟大厦15楼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879225828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