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计】和田产业园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tjy08gcgk202336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和田产业园
招标联系人杨世毅15509903164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海英130313365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7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和田产业园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BTJY08GCGK2023368),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农业农村局以师农发〔2023〕7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招标人为和田产业园。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和田产业园和谐新村及和融新村 3.工程规模:和谐新村:新建公厕1座以及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增加封闭式垃圾船3个,干湿分离垃圾桶240个,小型垃圾清运车2辆;路肩硬化907.78平方米,路沿石800米;增加太阳能路灯158盏;村内绿化带补植及绿化灌溉管线2916.75平方米;墙面修缮美化9100.00平方米。和融新村:新建公厕1座以及相应的基础设施配套,增加封闭式垃圾船3个,干湿分离垃圾桶260个,小型垃圾清运车2辆;路面修补720平方米,路面硬化866.71平方米;增加太阳能路灯91盏,高杆灯4盏,塑木座椅16个;村内绿化带补植及绿化灌溉管线786.88平方米,绿化管网改造5505米;墙面修缮美化6800.00平方米。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08GCGK2023368-01-01 | 和田产业园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 工程承包范围:根据建设方项目方案和投资,对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工作包括:勘察、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正式出图前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出正式施工图。如果设计成果未通过审核,乙方无偿对原设计成果进行修改,直到通过审批为止。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2.2施工范围包括: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按照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收集整理装订整套工程竣工资料及电子版工程档案) 2.2.3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安装及试运行等。 | 0 | 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以联合体投标的,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若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自2020 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止,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设计或施工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业绩且投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证明文件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如果合同金额为外币,应以合同币种按中标时的汇率或项目建设完成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计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述业绩可以为已完、在建项目,意向性协议或框架协议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如果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任意一名成员满足上述条件即可。 3.5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运营单位除外)]。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将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3.6财务要求:/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被禁止投标的情形。5)投标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具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中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其投标均无效。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组成联合体的企业数量不得超过贰家, (2)联合体单位必须明确由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 ||||||||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
五、招标文件获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0:00:00至2023年07月01日 20:00:00 | ||||||||
2.领取方式: 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1: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6.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6.2 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6.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6.5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7日 11:00:00 2.开标地点:第八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 ||||||||
八、其他说明 | ||||||||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 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 ||||||||
十、监督部门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农业农村局 十一、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和田产业园 | 招标代理机构: | 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新疆和田县经济新区 | 地 址: | 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 | |||||
联 系 人: | 杨世毅 | 联 系 人: | 朱海英 王平 段媛 | |||||
电 话: | 15509903164 | 电 话: | 13031336559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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