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海上明月项目A标工程保温、抗裂砂浆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

海上明月项目A标工程保温、抗裂砂浆采购公告

1. 项目简介

海上明月项目位于北海市海景大道北侧、冠头岭以东。项目占地面积97792.9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6964.38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约136910.07平方米),拟建设商务办公楼、高层住宅及配套设施。A标工程施工楼栋为小高层(1#-2#楼、5#楼、8#楼)和商务办公楼(4#楼、13#楼、15#-23#楼、25#楼、31#-42#楼)、零售商业(26#-30#楼)、展示中心(24#楼)及幼儿园(14#楼),无地下室,建筑面积约68587.59平方米。最高楼栋为15层,最高建筑高度为44.5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13462.69平方米。

2. 项目需求情况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保温砂浆

袋装

650

2

抗裂砂浆

袋装

700

3. 材料标准

   材料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4. 结算要求

履约担保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交数额为暂定价税合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的有效期截至暂定供货期后30日。

2.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材料的交付义务且质量合格,双方在办理末次结算后60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2%的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承接工程竣(交)工后1年内没有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的,甲方在竣(交)工1年期满后60日内将剩余3%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在甲方承接工程保修期内,如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结算、付款

1.结算:甲乙双方每月 1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2.付款方式:

①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当收到乙方中期结算价款增值税发票后60日内支付80%款项90日内付剩余20%款项。

5.供应周期

具体供应时间待定。

6.报价时间

报价参与时间:20248158:00-202481612:00。

招标报价时间:202481614:00-202481818:00。


报价时请将《供应商报价表》作为报价附件上传系统。报价表可根据本单位格式上传。

中交二公局第七工程有限公司海上明月项目A标工程

保温砂浆、抗裂砂浆材料报价单

序号

材料

名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暂定

数量

含税单价

(元/吨)

含税

合价(元)

备注

1

保温砂浆

袋装

650

2

抗裂砂浆

袋装

700

暂定不含税合价(元)

增值税(元)

暂定价税合价(即本合同价款)(元)

一、履约担保:

1.在签订合同时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价税合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交数额为暂定价税合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的有效期截至暂定供货期后30日。

2.履约过程中乙方因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时,甲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应数额并不予返还。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全部材料的交付义务且质量合格,双方在办理末次结算后60日内无息返还乙方2%的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承接工程竣(交)工后1年内没有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的,甲方在竣(交)工1年期满后60日内将剩余3%履约保证金无息返还乙方。在甲方承接工程保修期内,如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二、结算、付款

1.结算:甲乙双方每月 1日核对供货数量办理结算手续,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2.付款方式:

①银行转账、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3.支付起点及支付比例

当收到乙方中期结算价款增值税发票后60日内支付80%款项,90日内付剩余20%款项。

        报价单位:(盖章)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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