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诸暨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车辆保险供应商征集项目更正(补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诸广和2024-01-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投标单位:

诸暨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车辆保险供应商征集项目(编号:诸广和2024-01-07)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补充):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原条款:

资信

2.偿付能力充足率(4分)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00%以上的得3分;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200%之间,得2分;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150%之间,得1分;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以下,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所属总公司2022年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服务能力

3.理赔服务方案(25分)

③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设置专门的小额案件处理方案(小额案件指2万元以下案件)根据方案的合理性酌情打分(0-3分);

更正为:

资信

2.偿付能力充足率(3分)

投标人所属总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偿付能力充足率在200%以上的得3分;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50%-200%之间,得2分;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150%之间,得1分;偿付能力充足率在100%以下,不得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所属总公司2022年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服务能力

3.理赔服务方案(24分)

③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设置专门的小额案件处理方案(小额案件指2万元以下案件)根据方案的合理性酌情打分(0-2分);

二、其他按原采购文件执行,本更正(补充)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各投标单位必须遵照执行,其他未作修改的仍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特此公告。

诸暨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诸暨广和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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