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的环境权益,现将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通讯地址:阜宁县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224400
电子邮件:xrm1212@126.com
联系电话:0515-87382007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下列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
1 |
2 |
建设单位 |
江苏阜升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盐城如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对现有年产3000吨PPS短纤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 |
消防箱体、消防箱门、电缆桥架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阜宁县阜城街道新桥村一组(江苏阜升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南厂区) |
江苏阜宁县阜城工业园基布路11号-2(C) |
报表类型 |
报告表 |
报告表 |
环评单位 |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公示日期 |
2019.6.12-6.18 |
2019.6.12-6.18 |
项目概况 |
江苏阜升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南厂区占地面积26665.6平方米,南厂区至今进行过两期项目,分别为江苏阜升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PPS短纤维项目和江苏阜升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涤纶短纤维项目,《江苏阜升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PPS短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工程分析和污染防治专题》于2011年11月9 日取得阜宁县环境保护局批复(阜环审[2011]55号),《江苏阜升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涤纶短纤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4年6月11 日取得阜宁县环境保护局批复(阜环审[2014]15号),《江苏阜升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PPS短纤维、年产10000吨涤纶短纤维项目》于2014年7月31日通过阜宁县环境保护局验收,南厂区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0吨涤纶短纤维以及3000吨PPS短纤维。根据市场需求及自身发展的需要,江苏阜升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新购螺杆挤压机、切粒机等设备,建设对现有年产3000吨PPS短纤维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技改项目建成后可年产PPS树脂粒子1000吨。
|
盐城如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25日,注册地址位于江苏阜宁县阜城工业园基布路11号-2(C),主要经营范围为消防设备、金属包装容器、配电开关控制设备、数字化多媒体组合机、金属管材、金属管件、汽车零部件制造、销售;五金产品(除电动三轮车)、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照明器材、消防器材、日用品、通用设备、电器机械、电子产品、办公设备、安全监视报警器材、计算机及配件、润滑油、金属制品、包装材料、化工产品(除农药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建材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盐城如安消防器材有限公司为适应市场需求,拟投资860万元购买位于江苏阜宁县阜城工业园基布路11号-2(C)的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的土地以及已建的1134m2的生产厂房及办公用房,并购置剪切机、空压机、折弯机、喷塑线、烘箱等国产设备,建设消防箱体、消防箱门、电缆桥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消防箱体2万只、消防箱门2万只、电缆桥架2万米的生产规模。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项目于2019年5月13日-5月24日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公示及网络公示。2019年5月25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0份,无反对意见。 |
建设项目于2019年5月13日-5月24日在建设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公示及网络公示。2019年5月25日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10份,无反对意见。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
废水:项目不新增职工,在现有项目职工中调剂,无新增污水排放量。 废气:项目挤压废气经集气罩和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由前述计算可知,经收集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486t/a,排放速率为0.0253kg/h,排放浓度为2.53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因此,项目有组织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该地区现有的大气环境功能。 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螺杆挤压机、切粒机、废气处理风机,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和隔声门窗等隔声、减振设施,项目高噪声设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均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至阜宁县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尾水排至入海水道南泓。 废气:项目喷塑粉尘经有组织负压收集装置和滤筒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1#)达标排放。项目生物质燃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2#)达标排放。项目固化废气经有组织负压收集装置和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3#)达标排放。因此,项目有组织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该地区现有的大气环境功能。因此,项目有组织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该地区现有的大气环境功能。 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剪板机、冲床、折弯机、碰焊机、喷塑线、烘箱、生物质燃烧炉、空压机、废气处理风机以及钻床、铣床、砂轮机,通过合理布局,并采取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和隔声门窗等隔声、减振设施,项目高噪声设备对东、南、西、北厂界贡献值昼间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因此,项目高噪声设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边角料、废焊渣、收尘灰、灰渣、废活性炭。项目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除尘灰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边角料、废焊渣、灰渣、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尘灰外售综合利用,滤筒除尘器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均得到无害化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