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镇江市丹徒区、新区、扬中市主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招标
金额
153.00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3.00元
招标联系人王庆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0511-852803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镇江市丹徒区、新区、扬中市主城区

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一、江苏泓润生物质能科技有限公司镇江市丹徒区、新区、扬中市主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招标已经批准,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招标范围及要求

1、招标内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分拣、搬运、装车、卸车、清洗及专用收集桶代发、代更换等工作;

2、收运范围:丹徒区、新区、扬中市主城区;项目现状:新区3条收运线路、丹徒区3条收运线路、扬中市2条收运线路,共计8条;

3、项目估算价:约500万元每年

4、服务期:3年;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A0720210520001001001

镇江市丹徒区、新区、扬中市主城区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招标

餐厨废弃物的收集、分拣、搬运、装车、卸车、清洗及专用收集桶代发、代更换等工作;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招标范围有关内容;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4)投标人提供为本次投标项目负责人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1年1月和2021年2月和2021年3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2、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人近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不采用

2、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人民币叁拾万元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人按照肆万元/辆的标准一次性向投标人支付车辆使用保证金。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

序号

项目

评审内容

分值

总分

100

一、投标报价

83

1

投标报价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2.85元/吨,若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将认为投标人缺乏诚意竞争,做无效标处理。

(2)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当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评标基准价=A*K,K值=0.95;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83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 1%扣0.9分,每偏低 1%扣0.6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①、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②、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③、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83

二、投标人业绩

4

1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业绩的,得4分。(业绩加分依据以合同原件为准,需提供与相关政府部门或获得特许经营权的企业签定的餐厨废弃物收运服务合同)

4

三、服务方案评价

5

1

服务方案

对投标人收集、运输管理方案,横向比较综合评定,最多得5分,没有不得分。

5

四、企业综合实力

8

1

企业综合实力

1、对投标人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管理责任、内部考核方案,横向比较综合评定,最多得1分,没有不得分。

2、在镇江的企业或分支机构,得3分(提供营业执照、自有场所提供产权证、租赁场所提供租赁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承诺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在镇江设立企业或分支机构,得1分(提供承诺书);否则,不得分。

3、企业人员配备16名,其中驾驶员8名(驾驶员要持有效驾驶证(准驾车型B2及以上)、辅助工8名,并提供以上人员的缴纳社保情况(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人员缴纳的最近3个月2021年1月和2021年2月和2021年3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缴纳16人及以上(其中驾驶员、辅助工各8人及以上),得4分;缴纳8-15人(其中驾驶员、辅助工各4人及以上),得2分;否则,不得分。

8

2、本次招标的定标方法:

①评标委员会根据经评审投标人的总得分由高至低依次排序,依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之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若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则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②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中标候选人名次依次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 24日00:00至2021年528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 30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CA证书办理咨询:0511-85221021,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18512527507)。

九、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1年5 月24日00:00至2021年5月28日 24:00。

2、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3、招标人郑重声明: 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用投标人的CA登录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提出异议或投诉,纸质的异议或投诉一律不收,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人:刘伟华;联系号码:0511-89666332 )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京口区禹山北路城市有机质协同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常发广场6号楼

处理中心1115室

联系人:王庆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1-80903669 电话:0511-85280398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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