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南通市中医院迁建工程拆除工程补充通知三 南通市中医院迁建工程拆除工程补充通知三
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2023年5月10日发布的“南通市中医院迁建工程拆除工程”招标文件,现对本项目拆除范围做如下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拆除范围: 拆除市第一人民医院旧址3、4、5、7、8号楼等,拆除面积约17788.46平方米(含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等工作),具体以现场实测为准。 房屋设备拆除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整体拆除至基础底标高,见到泥土层为止,拆除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地面附属物、构筑物,包括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室内地面、树木(除招标人自主迁移的树木外)等;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废旧建材、垃圾等由中标单位进行规范清运处置。整体拆除后,场地要求平整、干净、无杂物,表层为素土,同时覆盖不低于6针的防尘网。 注:(1)从配电房到各拆除单体的电缆由招标人处置,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成品保护及安全防护,保证保留建筑的正常供电。 (2)拆除过程中如对原有室外配套基础设施等形成破坏,由中标人按照不低于原标准进行恢复,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废旧建材、垃圾等全部由中标单位及时进行规范清运处置,清运建筑垃圾需至相关部门办理运输许可并运送至政府指定消纳场所,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当期拆除的建筑垃圾等须在当期要求的工期内及时处置完成。 建筑垃圾清运出崇川区(具体根据崇川区城管局要求清运建筑垃圾,房屋拆除按要求在住建局备案、“渣土清运”城管局渣土办完善手续)。 现拆除范围明确为: 拆除市第一人民医院旧址3、4、5、7、8号楼,拆除面积约16993.46平方米(含拆除、清运及场地平整等工作),具体以现场实测为准。 房屋设备拆除工作具体内容包括:整体拆除至基础底标高,见到泥土层为止,拆除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及地面附属物、构筑物,包括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室内地面;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废旧建材、垃圾等由中标单位进行规范清运处置。整体拆除后,场地要求平整、干净、无杂物,表层为素土,同时覆盖不低于6针的防尘网。 注:(1)本项目拆除范围内的所有医疗设备、放射防护设施(含门、窗、墙、顶等)、家具、办公设施、可移动绿植、空调,由中标人进行拆除,但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其余拆除物均归中标人所有。 (2)从配电房到各拆除单体的电缆由招标人处置,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成品保护及安全防护,保证保留建筑的正常供电。 (3)拆除过程中如对原有室外配套基础设施等形成破坏,由中标人按照不低于原标准进行恢复,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废旧建材、垃圾等全部由中标单位及时进行规范清运处置,清运建筑垃圾需至相关部门办理运输许可并运送至政府指定消纳场所,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当期拆除的建筑垃圾等须在当期要求的工期内及时处置完成。 建筑垃圾清运出崇川区(具体根据崇川区城管局要求清运建筑垃圾,房屋拆除按要求在住建局备案、“渣土清运”城管局渣土办完善手续)。 二、原招标文件中拆除项目清单为:
现调整为:
三、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3年5月26日09时30分。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各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以及本项目前两次补充通知中与本补充通知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补充通知要求为准
招 标 人:南通能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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