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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577精伊线SG3标段项目经理部门式起重机租赁竞谈文件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577精伊线SG3标段项目经理部门式起重机租赁竞谈文件谈判公告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577精伊线SG3标段项目经理部设备租赁竞谈公示
1.招标条件
精河至伊宁县一级公路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 577 线精河至伊宁县公路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新发改交通〔2020〕101 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中铁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G577精河至伊宁县 SG3 标段为施工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做为招标人G577精伊线SG3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的门式起重机进行租赁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G577 线精河至伊宁县公路建设工程地处天山北侧山区,行政区域划属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管辖的精河县和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管辖的尼勒克县。路线起于精河县沙山子西南侧,与连霍高速(G30K495+850)、S208 相衔接,终点位于苏布台乡南侧 DK90+613 与 G578 互通。
2.2 招标内容:见附件 1。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供应能力和经验的设备租赁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 万元人民币。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文件。
3.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至少一年的在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租赁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具有长期从事门式起重机设备建造或施工经验的优先录取。投标文件正本须附中标通知书或租赁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租赁合同中合同乙方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设备租赁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6.投标人具备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3.7.其他要求:租赁的机械要求三年以内(2020 年11月以后生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www.crecgec.com) 进行供应商注册 (注册联系:客服热400-6010-100)。
4.2本次招标文件均为电子版格式。 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2月7日09:00前将投标申请表(附件二)、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至891832056@qq.com, 并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足额现金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建行西安雁塔支行,账号:61001905200050002621),在汇款单上注明(标书款G577项目及所投包件号)在汇款单上注明:G577项目门式起重机标书款,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投标人将银行回单扫描件发送至招标组织单位邮891832056@qq.com,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经核实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申请表提供的邮箱中。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3 年12月7日9 时0分前(即为开标时间)。 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开标规定的时间前在中铁鲁班平台编制报价资料。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邮寄递交标书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大道60号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物资设备管理部。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7日9:00时。
6.开标
①开标时间:2023 年 12月 7日9 时 00 分。
②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开标前登录中铁鲁班商务 (www.crecgec.com) “开标大厅”查看线上开标记录,并及时用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如未在开标后 15 分钟内进行手机微信扫码横屏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参与资格、撤回报价。
7.发布公告的方式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recgec.com/) 。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
8.2 招标地点: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物设部
三公司物资设备部联系人:许鑫 17393122561
项目部物资设备部联系人:
联 系 人 : 杨旭岩 电 话 : 19929202421
电子邮箱 : 891832056@qq.com
9、附件
附件 1 :设备租赁包件清单
附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附件1:
设备租赁包件清单
(以下数据仅作为初步依据,具体租赁设备规格、数量以施工图为准。)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型号

包件

计量单位



工程总量


包件数量

招标人名称

包件
售价
(元)

投标保证
金(万元)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门式起重机

MG125/10-29-11m

LMD-01

台/月

2台
(每台18个月)






见需求一览表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工程分公司





1000元





1万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供应能力和经验的设备租赁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须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证明文件。
4.业绩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至少一年的在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租赁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投标文件正本须附中标通知书或租赁合同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租赁合同中合同乙方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设备租赁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6.投标人具备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被 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7.其他要求:租赁的机械要求三年以内(2020年11月以后生产)。

2

门式起重机

MG60/10-27.5-23m

台/月

2台
(每台12个月)



附件 2:
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
物资名称



包件 号



联 系 人



手机



办公电话



办公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邮寄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购买人签字



年月 日



备注


说明:此表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按招标人、物资品种分别填写;
同一招标人、同一物资品种可填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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