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物业管理服务费直接采购公告
金额
161.9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2/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1040100Z20221215112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费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1619900.0000
需求详情:
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近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因受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a“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b“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c“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d“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供应商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不提供查询材料则响应文件作废。
三、物业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以往的商业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第二部分 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1.服务期形式: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项目:办公楼及诉讼服务中心物业保洁、维修等,主要包括办公楼楼宇建筑及诉讼服务大厅设施的维修维护及管理;院内的综合服务、卫生保洁服务、安全保卫、防火及消防设施、房屋设施、楼顶防水、设备管理、疫情防控等。同时包括供配电、发电机室、地下车库、给排水、电路、电器、室内外照明、绿化养护等全部保洁、运行、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垃圾清运、清冰雪、积雪外运的相关管理工作。提供食堂服务及用具采购及维修费用,供应食堂物资食堂服务人员及诉讼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等。
二、物业服务范围
﹙1﹚主楼办公区东区1-6层、西区1-8层,副楼审判区1-3层,地下负一层车库。主楼广场1个,院领导办公室 9 个,主楼办公区会议室3个,电视电话会议室2个,执行指挥中心1个,议案室3个,厨房1个,餐厅4个,党建活动室、荣誉室、健身房、图书室各1个,浴室2个,卫生间8个,楼梯3处,电梯1部,监控室、消防控制室,主楼六楼屋面,主楼八楼屋面,干警办公室、审判综合用房间清理及玻璃清洁,各楼层的大厅、走廊、楼层出入门外台阶及踏步、平台、卫生间、洗漱间、电梯轿厢、门厅、楼梯间、地下车库的保洁清扫;办公楼后院球场清扫;副楼审判区诉讼服务中心广场1个,服务大厅1个,审判法庭5个,信访接待室2个,院领导接待室2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收发室1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个,诉前调解室1个,值班室1个,副楼六专四室及专用羁押电梯1部,专用羁押车库1个,诉讼服务中心楼顶屋面一区、二区,各楼层的大厅、走廊、楼层出入门外台阶及踏步、平台、卫生间﹙2个﹚、洗漱间﹙2个﹚、电梯轿厢、门厅、楼梯间的保洁清扫等。
(2)各楼公共区域内的地面、墙面、地脚线、天棚、门窗(含玻璃)、楼梯(含扶手及围栏)、办公室房门。
(3)发电机室、配电室、照明设施、消防设施、消防供水室、应急灯、车库门、供热、供水、排水设施等。
三、物业服务内容和要求
1.综合服务
1.1服务内容
(1)投诉、报修与咨询服务;
(2)客户满意度调查;
(3)制定企业管理制度并实施,企业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等)、物业管理制度(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服务的作业指导书、各岗位职责、品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1.2服务标准
(1)有固定的服务接待场所,公示服务电话和投诉监督电话;
(2)每天有专人24小时受理采购单位的投诉、报修与咨询,投诉、报修处理后应及时回访;
(3)每年进行2次采购单位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应达到95%以上;
(4)每月至少与采购人沟通一次,及时收集意见反馈,改进服务工作,及时记录并归档。
(5)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制度应包含所有物业服务工作,应符合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物业服务工作应严格执行物业管理制度,记录全面,真实有效,记录及时归档;
2.卫生保洁服务
2.1基本要求
(1)统一着装,服装整洁,服务礼貌,培训上岗;
(2)保洁人员配置合理,工作强度适中;
(3)配备必要的清洁工具、清洁耗材,例如扫帚、拖布、抹布、水桶、水盆、胶皮手套、清洁刮板、清洁剂、保养剂、擦玻璃器械等;
(4)依据保洁及清冰雪需要,投标单位需配置现代化保洁设备和清冰雪机械,例如清洗机、洗地机、扫地车、清雪机等设备各1台,大功率吸尘器﹙3台﹚,以便于保洁和清冰雪快速作业节约人力成本。
2.2室外公共区域保洁
2.2.1服务内容
(1)广场、停车场、栅栏、花坛、园林设施、绿地等。
(2)院区围栏、宣传栏、指示牌等日常清扫保洁等,下水井清掏的日常管理。
2.2.2服务标准
(1)设置巡回保洁人员,工作期间内进行巡回保洁,巡回保洁作业间隔不低于1小时;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保证采购单位卫生整洁;
(2)道路、庭院、广场每日(或每周)清扫1次,清扫后道路干净、无浮尘、每100㎡内垃圾、杂物、污染物体平均不超过2个,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秋季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扫次数;
(3)绿地垃圾每日捡拾1次,绿地无杂物、垃圾、蛛网等;
(4)室外设施每2个月清洁1次,如有实际需要应随时清洗,清洁后表面无污渍;
(5)沟渠、池、井内无杂物、无异味,雨水井、排水井:完好率100%,实行巡查制度,排放畅通、无阻塞,定期疏通保持清洁,保证雨水篦子、井盖等完好无损;(雨水井每年开春后、入冬前必须各彻底清理一次)
(6)天台、天沟、屋面每月清扫1次,无垃圾、杂物堆放。
(7)每天第一次保洁应在上午7点30分前完成,垃圾必须在上午8:00前清理完毕,运至垃圾转运站,广场、道路8:00前必须清扫完成,草坪、绿化带等其余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清理,由保洁主管监督执行,以确保院内垃圾日产日清,空气清新、设施完好。
2.3室内公共区域保洁
2.3.1服务内容
大堂、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指示牌、展板、灯具、扶手、栏杆、装饰物等的清扫和擦洗。
2.3.2服务标准
(1)大厅、走廊地面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扫2次、湿拖2次;楼梯扶手每天擦拭1次,窗台、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窗栏杆每天清洁1次;
(2)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周清洁1次;
(3)楼内公用门窗玻璃,每月擦拭1次;
(4)室内公共区域保洁后干净整洁,无污渍、水渍、灰尘、蛛网,玻璃明亮整洁;
(5)设立巡回保洁人员,巡回保洁间隔不小于1小时,发现垃圾及时处理;
(6)工作期间,收到客户卫生反馈及投诉后5分钟到达现场,及时处理。
2.3.3办公室、会议室
(1)门、窗、桌椅:干净整洁、无积尘、无纸屑、玻璃干净明亮;
(2)墙面、墙面悬挂牌、框、墙角、踢脚线、窗帘、天花板: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渍、 无蜘蛛网;
(3)地面: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渍、无水渍;
(4)灯具、空调: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渍;
(5)室内空间:空气流通、清新;
2.4室内卫生间保洁
(1)卫生间设备、镜面、地面、天花板、照明设备等表面保洁;
(2)清理垃圾桶、纸篓内脏物;
(3)更换相关卫生物品:大盘纸、擦手纸、洗手液、清洁球、空气清新剂等。
2.4.2服务标准
(1)卫生间每日清扫3次、湿拖3次、清理垃圾桶3次;(或专人值守,随时清理)
(2)卫生间内无尘土、无污迹、无尿液、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
(3)玻璃、镜面、洗手池、烘手器、龙头、弯管、马桶、便池等清洁光亮;
(4)卫生间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5)及时更换小便池清洁球;
(6)垃圾桶、纸篓内垃圾不超过2/3,无溢满;
(7)及时补充或更换相关卫生物品。
2.5电梯间保洁
2.5.1服务内容
(1)主楼电梯及六专四室专用电梯
(2)电梯门内壁、指示牌、天花板表面保洁、擦拭;
(3)电梯门缝吸尘、电梯通风、照明保洁;
(4)电梯沟槽尘土及杂物清理。
2.5.2服务标准
(1)每日上、下班前,对电梯内外进行彻底清洁,每日对电梯内外保洁2次,不锈钢等特殊饰面使用专用的清洁剂;
(2)电梯门表面、轿厢内壁、指示牌、天花板、门缝清洁光亮、无尘土、无污迹;
(3)电梯门缝每周至少吸尘一次;
(4)电梯沟槽尘土及杂物及时清理,每周至少吸尘一次;
(5)电梯轿厢不锈钢饰面每周养护1次,理石地面每月 (依据人流量及磨损程度)打蜡一次,电梯地垫每天轮换一次,电梯地垫每周清洗一次。
2.6办公室保洁
2.6.1服务内容
(1)清理院内每个干警办公室地面、墙面、窗台、窗户、门、绿植、设备设施等;
(2)办公室垃圾收集。
2.6.2服务标准
(1)每天8:20前清理湿拖一次地面,擦拭一次门、窗台、绿植、办公桌、室内办公设备,清理垃圾桶,工作期间完成一次地面清理;
(2)依据采购单位需求随时清理地面;
(3)每周清理一次墙面、室内玻璃;
(4)建立及遵守保密条例,不随意翻阅办公桌上案卷、文件资料,不翻动物品,不透露办公区各类信息。
2.7诉讼服务中心、六专四室保洁
2.7.1服务内容
(1)清理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和各功能区域卫生;
(2)5个审判法庭卫生清洁;
(3)诉讼服务中心卫生间(残疾人卫生间)
(4)六专四室及羁押车库
2.7.2服务标准
(1)审判法庭每天8:20前清理湿拖一次地面,擦拭一次门、窗台、法台、法椅、桌椅、室内信息化设备,清理垃圾桶,下午上班前完成一次地面清理;
(2)依据采购单位需求随时清理地面;
(3)每周清理一次墙面、室内玻璃;
(4)遵守保密条例,不翻阅法台、书记员桌材料,不翻动物品,不透露审判区各类信息。
(5)诉讼服务中心、六专四室及羁押车库、走廊、地面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扫2次、湿拖2次;楼梯扶手每天擦拭1次,窗台、防火门、当事人接待台、座椅、消防栓、指示牌、窗栏杆每天清洁1次;
(6)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周清洁1次;
(7)楼内公用门窗玻璃,每月擦拭1次;
(8)室内公共区域保洁后干净整洁,无污渍、水渍、灰尘、蛛网,玻璃明亮整洁;
(9)设立巡回保洁人员,巡回保洁间隔不小于1小时,发现垃圾及时处理;
(10)工作期间,收到客户卫生反馈及投诉后5分钟到达现场,及时处理。
2.8垃圾收集与清运
2.8.1服务内容
(1)设置分类垃圾箱、垃圾桶;
(2)定期收集垃圾、清运垃圾。
2.8.2服务标准
(1)按区域设置分类垃圾箱;
(2)室内垃圾每天至少收集清运2次至垃圾中转站,垃圾日产日清;
(3)室内垃圾桶每日清洁2次,保证实时干净整洁,无异味;
(4)室外垃圾桶每日至少清理1次,夏季每周清刷2次;
(5)垃圾箱无满溢,无落地垃圾;
(6)垃圾必须每天清理、转运出院。
2.9卫生消杀
2.9.1服务内容
(1)物业服务区域消毒;
(2)灭鼠、灭蟑、灭蝇、灭蚊等有害生物防治与消杀。
2.9.2服务标准
(1)公共卫生间、公共浴室、开水房、垃圾堆放点等部位每天1次实施环境消毒,其他物业服务区域周1次实施环境消毒。如遇疫情等情况,应增加环境消毒频次或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消毒;
(2)每周至少杀灭蚊、蝇、蟑螂、鼠1次,具备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有害生物滋生与泛滥;
(3)及时清理管理服务区域(室内、室外)鼠迹、蟑迹、动物(野猫、野狗等);
(4)环境消毒和有害生物消杀时应有必要的安全警示和措施,应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或伤害。
2.10清冰雪服务
2.10.1服务内容
(1)以雪为令,下雪后及时清理办公楼主楼外广场和诉讼服务中心外广场及大门前冰雪并外运到指定地点;
(2)清理冰雪、冰锥,并外运。
2.10.2服务标准
(1)结合属地要求制定清冰雪方案,及时做好冰雪清理工作。
(2)采用机械与人工搭配方式进行,随下随清或雪停即扫,清雪时效按小雪、中雪、大雪、暴雪的量级或属地要求来执行。
①小雪:地面积雪5cm以下,院内1小时清理完毕;
②中雪:地面积雪5cm~15cm,院内2小时清理完毕;
③大雪:地面积雪15cm~25cm,院内4小时清理完毕;
④暴雪:地面积雪25cm以上,院内12小时清理完毕;
⑤物业服务机构应根据清雪部位不同,选用清雪机及清雪工具。
(3)行车道应保证车辆正常通行;人行道、甬道基本清理干净,露出地面;广场、室外楼梯、台阶、无障碍坡路无积雪残冰,严禁使用融雪剂等化学污染物品。
(4)积雪应堆放在不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区域内;需要外运的,按合同约定及时清运。
(5)根据气温变化,及时清除屋檐、落水管等部位的残雪、冰锥,无法清除的,做好围挡和警示。
3.保安岗位工作范围及标准
3.1基本要求
(1)统一着装,服务礼貌,培训上岗;
(2)保安人员具备一定的安防技能,能使用安防及消防设备;
(3)应配置消防、物防、技防所需的器械、设备和工具,例如对讲器、、电动车等。
3.2服务内容
维护采购人正常的工作及生活秩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员、物品、车辆、安防设备进行管理,预防治安案件及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协助采购人、公安、消防部门的相关工作。具体包括出入管理、巡逻服务、监控管理服务、车辆管理、突发事件管理、消防管理和疫情防控。
3.3服务标准
3.3.1出入管理
(1)实施封闭式管理,栅栏或围墙封闭完好;
(2)启用和正确使用电子门禁系统;
(3)采购单位出入口全天24小时4人值守;
(4)依据采购人要求对外来人员出入进行问询、准入、登记和放行;
(5)依据采购人要求对出入人员和携带物品安检、车辆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登记,按指定地点停放,保持出入口通行秩序正常;
(6)大宗物品出入需取得采购人批准,取得出入许可(批条)方可放行。
3.3.2巡逻服务
(1)制订巡逻方案并实施,巡逻方案应包括巡逻人员、巡逻路线、巡逻频次、巡逻方式以及所需装备等,巡逻路线应不少于2条,巡逻路线视线范围应覆盖95%的物业服务区域;
(2)白天(或工作期间、或约定具体时间段)每2小时巡逻1次,夜间每2小时巡逻1次,巡逻应采取步行的方式,巡逻中发现异常应依据巡逻方案及时处理,及时记录;
(3)物业管理区域内无未处理的安全隐患部位,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走廊、楼梯、道路保持畅通。
3.3.3监控管理
(1)保证安防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2)采购单位的重点部位应通过监控设备对安全保卫进行全天24小时监控,安排1人及以上人员进行值守;
(3)监控发现异常应依据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监控影像资料保存不小于60天(有特殊要求的可增加,但最少是60天)。
3.3.4车辆管理
(1)物业服务区域的车辆出入口应设置门禁系统或设置专人值守;
(2)交通标识、停车标识设置清晰、规范、无安全隐患;
(3)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或停车位内,采购单位内部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外部来院车辆按临时位置停放,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加强采购单位正门出入口车辆秩序管理,确保通道畅通,不按规定停车的应及时处理。
3.3.5突发事件管理
(1)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突发事件处理的培训与演练每年应进行2次。
3.3.6消防管理
(1)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置消防组织机构图,制订并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排除消防隐患;
(3)定期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以及消防知识的宣传;
(4)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并明确义务消防组织架构及职责;
(5)义务消防员定期进行消防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与训练,能熟练使用常用消防灭火器等设备设施,掌握基本消防灭火技能;
(6)义务消防队伍每年应进行至少两次消防演练,消防演练应制订计划、方案,并以文字、图片、影像资料形式进行记录;
(7)协议采购人及消防管理部门进行消防管理工作;
(8)消防控制室设立24小时值守,做到火灾事故不迟报、误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1人,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4.房屋维修及设施和设备管理
4.1服务内容
房屋维修及设施和设备管理包括的日常检查、维修、维护、管理,房屋包括公共区域的建筑物主体、外墙、门窗、楼梯、电梯、室内外装饰工程等,设施设备包括公共区域的供配电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力系统、室外广场、道路等。维修工作具体包括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日常零星维修和预防性维修。(维修材料由采购人负责采购,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领取)维护工作依据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计划进行。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运行管理、报修管理、节能管理、设备间管理等。
5.2服务标准
5.2.1综合服务
(1)协助采购人制定年度大、中型维修及预防性维修等维修维护计划;
(2)维修项目急修15分钟到达现场,3小时内修复。一般维修项目12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以上。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的维修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应做出应急处理并及时反馈采购人;
(3)建立相关现场管理制度,如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职责、设施设备巡检、巡检范围、巡检周期、巡检内容、巡检标准、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按月、季度、年编制保养计划;
(4)应在发电机房和配电室显著区域悬挂或粘贴各类管理制度、系统图、紧急联系方式、人员证件、设施设备标识标牌、安全防护和警示标识等,在明显易取放位置配备符合规定的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及专用工具,应设有挡鼠板等防止小动物进入,配备鼠药盒或粘鼠板。发电机房和配电室机房应实行日检及清洁,每天不少于2次,机房内整洁有序,无杂物。房门应保持锁闭状态,钥匙由专人保管;
(5)编制设施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年1次培训演练。
5.2.2房屋维修与管理
(1)房屋主体和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年进行1次安全综合性检查;
(2)楼内公共部位(屋顶、楼梯、门窗、墙面、走廊通道等)每周巡查1次,室外公共设施(围墙、道路、场地、排污井、园林绿化、体育设施等)每月巡查2次,发现损坏及时维修,记录完整。极端天气前应进行安全检查;
(3)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公共区域的围墙、栏杆、大门、路面等无明显破损,井盖无破损、无丢失。
5.2.3供配电管理
(1)供配电设施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应符合行业规范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
(2)设施保持完好,运行正常;线路无裸露,开关完好,无安全隐患。
5.2.4照明
(1)室内公共区域的照明每天检查1次,室外公共区域照明每天检查1次,灯具、开关完好,线路无裸露,无安全隐患,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具;
(2)公共区域照明灯应按时开启、关闭,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满足节能需求。
5.2.5安防系统
(1)电子门禁、楼宇对讲、监控摄像、车辆道闸、电子报警等设施每日检查1次,保证功能齐全,外观完好,24小时正常运行;
(2)室内外摄像机安装牢固、规范接线,监控录像画面齐全、清晰,存储期不低于60日;
(3)电子屏等信息发布系统设备运行正常,显示功能符合要求。
5.2.5消防系统
(1)消防设施完整完好,处于使用状态,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应符合GB25201的规定;
(2)在楼内明显位置应张贴平面疏散示意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保持畅通,无堵塞、占用、锁闭现象,禁止占用防火通道;
(3)灭火器的保险及喷嘴外观良好,无损坏、无锈蚀,在有效期限内,压力表显示在正常范围内,发现问题及时更替或维修;
(4)消防设施运行正常,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和检测,每月至少进行1次维护保养,按规定做好巡检,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等,记录完整;
(5)设自动消防设施的,应确保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发生火灾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送风系统、防火卷帘等应能及时联动,各设施启停均在消防控制室有信号反馈;
(6)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消防控制室必要消防工具和文件,且处于战备状态,非紧急情况不得挪用;
(7)消防水箱等消防储水设施应保持有水有压;
5.2.6给排水、排风系统
(1)对水泵、配电箱等进行检查每日1次,确保给排水系统通畅、排风系统正常、各种管道阀门完好、系统无明显异味、噪声;
(2)依据设施设备规定的周期对水泵、配电箱进行保养;
(3)水箱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
(4)每季对排水管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水泵、管道进行清掏处理,确保排水畅通,无污水漫溢,正常使用;
(5)下水井盖凹陷、破损、缺失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及时处理;
(6)每年汛期、冬季来临前重点检查,保证排水畅通;根
据实际情况做好污水井、化粪池的清掏工作,记录完整。
(7)上下水、电、暖入户第一个室井或室外距离墙皮3米为界限)。供电以进楼电表为界,电表以后供电维修由乙方负责。暖气以进楼分气阀为界,分气阀后为乙方负责。
5.2.7供热系统
(1)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市政集中供暖及自行供暖系统的维护工作;
(2)每年对阀门、跑风、供热管道进行检修,并建立检修档案;
(3)供热期间应每天有人值守,每周巡检供热设施,确保安全附件、阀门、管道运行正常,并做好记录;
(4)遇管网检修、调试等影响供热情况,物业服务机构应提醒采购人。
5.2.8施工管理
(1)协助采购人对外来施工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施工人员进入楼内施工,应进行登记、验证;
(2)配合采购人对施工现场安全与消防安全、施工材料堆放、清运建筑垃圾等进行监督管理和登记;
(3)告知施工单位应避免施工噪声、扬尘、异味等对环境造成影响。
5.2.9节能管理
(1)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应根据工作性质、气候变化、采购人需求,设定或调整设施设备的启停时间、运行参数,制定合理、可行的节能运行计划,优化空调、供暖、照明等用能系统的节能运行,合理安排和调整灯光照明启闭时间;
(2)配备专人负责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对相关能耗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符合国家标准能耗,无跑、冒、滴、漏现象;
(3)应对员工进行能源管理制度、节能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6.会议服务
6.1服务内容
(1)管理和维护会议室,保证功能正常,随时启用;
(2)负责4个会议室和2个候会室在会议期间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清理的服务工作(包括:地面、多媒体设备、茶水柜、沙发、桌椅、主席台及玻璃等清洁打扫、物品摆放整齐、定期消毒等服务);
(3)保证会议室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4)会议、接待等工作有特别安排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6.2服务标准
(1)根据采购人和会议要求进行会场布置,准备会务设施设备及物品。会场布置整洁、大方、摆放合理,室内空气清新、温度适宜,地面、墙面整洁无污物、无污渍;
(2)在接到会议主办部门的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能做好会议接待的准备工作等;
(3)每次会议后对茶具等客用品进行消毒清洁,清洗、消毒和存放符合卫生防疫规范要求,放置于消毒柜内,存放期超过2周的,应在会议前进行消毒清洁;
(4)涉密会议环境符合保密安全要求,服务人员遵守保密规定,禁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7.疫情防控
7.1服务内容
(1)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机制预案,定期进行日常演练;
(2)物业内部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疫情防护知识;
(3)进行物业内部人员健康状况档案管理,健康情况、行程轨迹信息需要时及时上报;
(4)公共区域特别是人员密集、使用频次高区域,如大厅、走廊、电梯、楼梯、食堂、公共卫生间等进行消毒;
(5)配合采购单位做好人员出入的登记、扫码、测温、查验核酸检测、的检查;
(6)做好垃圾分类,及时消杀并清运垃圾;
(7)配合社区核酸检测人员到采购单位做好核酸检测。
7.2服务标准
7.2.1基本管理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或参与采购人成立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编制并实施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疫情防控的日常管理,与院内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对接并按要求上报相关信息,物业服务机构应参与并完成工作小组布置的相关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其他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防疫物资由采购单位负责承担)。
(2)物业服务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①体温不超过37.3℃,无发热、乏力、干咳、气喘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
②在岗的物业服务人员应健康并满足政府对防疫人员的基本要求。
7.2.2出入口管理
(1)出入口应24小时均有人值守,根据需要增加人力,设置测温点,配置红外测温仪、消杀工具及药品;
(2)应做好人员出入登记,姓名、体温、联系方式、是否来自疫情地区或近期接触疫情地区人员、到访地址、进出时间等基本信息并留存记录,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人员应佩、测量体温不超过固定温度,依据采购人要求携带医学报告、出入证明等文件,扫码或登记;
(3)快递、外卖等物品应送至指定存放区域进行临时存放,由配送人员通知采购单位人员自行领取,物业服务机构应协助做好快递暂存区域管理。
7.2.3车辆管控
(1)车辆出入口应设置24小时双岗值守;
(2)物业公司应做好车辆出入登记,姓名、车内人员体温、联系方式、是否来自疫情地区或近期接触疫情地区人员、到访地址、进出时间等基本信息并留存记录,进入管理区域的人员应佩、测量体温不超过固定温度,依据采购人要求携带医学报告、证明等文件,扫码或登记。
7.2.4垃圾处理
(1)在醒目位置设置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的红色定点收集桶或其他符合安全密闭要求的垃圾桶,并注明“供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使用”字样;
(2)对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尽量减少中转环节;
(3)垃圾每日封闭清运应不少于2次;
(4)垃圾中转站每日消毒2次;
(5)垃圾桶每日至少消毒2次。
7.2.5清洁消杀
(1)应建立防疫消杀制度,按GB19193、GB27953和相关部门的要求等开展消毒,并做好记录;
(2)公共区域消毒应每天不少于2次;
(3)每日清洁、消毒,每日不少于两次30分钟楼道通风;
(4)给排水设施每日清洁消杀1次;
,不对着食物打喷嚏,注意防护。
8.食堂管理
8.1食堂人员管理
有事必须先请假,全年事假只限于3天,超过3天作旷工处理或下岗处理,有事必须书面请假。
8.2杜绝不良行为
(1)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2)工作论彼此,拈轻怕重,怕脏怕累,出工不出力;
(3)不求进步,不按工作程序操作、自作主张;
(4)思想素质差,没有职业道德,拿取食堂生、熟食品,贪小便宜。
8.3食堂财产管理
食堂内所有财产要认真爱护,损坏财物照价赔偿,多次损坏,作下岗处理。
8.4卫生要求
(1)食堂内外卫生每天每餐打扫,餐具及锅、灶台、红(白)案板、蒸笼、菜盆(桶)、水槽、水池、烤箱、蒸柜、和面机、冰柜、消毒柜、地砖、瓷砖等,每天每餐保持整洁有序。
(2)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整理好个人卫生,、戴工作帽、勤洗手、勤洗澡,不留长指甲、注意口臭、汗臭,工作期间不留披肩发、不穿拖鞋、不用味浓的香水及发油,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标准和规定。
(3)工作橱台及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以免冲洗地面时,将米饭、馒头、碎肉、菜屑等冲入死角处遗留腐烂。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5)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温水洗净后,分类以塑料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冰箱或冷冻室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常温太久。
(6)凡易腐化的饮食物品,应贮藏摄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亦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或吸收箱内气味。
(7)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8)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9)每日物业公司在采购单位用餐后收取厨余垃圾,并做好垃圾分类,及时清运。
8.5安全要求
(1)按规程和要求操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随时排查安全隐患,实行安全报告制度,24小时监控制度。
(2)食堂要时刻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消毒,确保饮食卫生。
(3)厨师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4)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5)电灶、蒸柜等所有电气设备要按使用说明书操作,开关完好,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正常使用。
(6)煤气炉要使用前要确保煤气管道无损坏漏气现象,并定期进行检查,防止煤气泄漏,造成火灾或煤气中毒。不宜把煤气瓶或煤气炉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使用,不宜把废纸、塑料品、干柴、竹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放在煤气炉旁边。
(7)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8)每个月由专人对食堂安全进行检查。
8.6食堂服务
8.6.1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和餐饮行业服务标准,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8.6.2提供早餐、午餐服务(如有加班提供加班餐)。
由采购单位提前一周制定下一周早餐、午餐菜谱,加班餐菜谱根据每天实际加班人数制定。
8.6.3餐饮服务时间:全年除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工作日提供早餐、午餐,如有加班提供晚餐。(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工作日加班正常用餐)。
8.6.4投标单位在食堂餐饮服务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采购单位有关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主动接受采购单位和国家食品门的检查与监督。
8.6.5投标单位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明等。不准聘用童工、“两劳释放”及有劣迹人员。
8.6.6投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交采购单位备案后严格执行。
8.6.7投标单位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做好疫情防护并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对易燃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投标单位必须接受采购单位防火、防食物中毒等检查监督,执行采购单位的整改意见。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9.基本要求
9.1物业管理服务费包含:
(1)物业管理费(保洁、保安、消防操作、维修维护、安全保卫、疫情防护、绿化养护、清理冰雪、临时安排等项工作);
(2)食堂服务人员及诉讼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工资、福利、社保、保险等费用;
(3)变电所管理费用;
(4)垃圾清运及垃圾分类器具购买费用;
﹙5﹚清雪机(1台)及清雪工具;
(6)积雪外运费用;
(7)院内下水井、地下车库排水沟清淘费用;
(8)院外车库物业费用(车库3个);
(9)有关部门规定的需在物业费列支项目(值班被褥、窗帘、幕布、钥匙、门锁、反光路锥、警戒带、门口防滑地垫、门前防滑脚踏、办公室标牌,禁止吸烟等标牌、保洁用品等);
(10)食堂购买物资费用
(11)食堂用具费用
10.项目服务人员配置需求
根据服务内容及标准配备服务人员,按以下表格式填写:
人员岗位设置表
四、投标要求
1.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2.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含为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食堂物资费用、提供食堂用具采购及维修费用,供应食堂物资、提供物业公司人员、食堂服务人员、诉讼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等,保洁工具及设备费用、垃圾清运费用等(详见第三条第9.1项条款),办公费用、耗材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并符合社保缴纳规定,不得克扣服务人员工资。
3.资金性质:省级财政资金
4.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按每个季度(三个月)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甲方对物业服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考核标准及办法
考核标准和办法:根据服务内容、标准及细化的考核办法,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分为平时随机考核、月度考核、季度考核,考核合格后,拨付季度﹙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年度考核得分 80 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若因物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治安案件或重大消防安全事故、泄密事件等事件,季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采购单位终止下一季度合同履行并解除合同(考核标准详见合同)。
服务周期: 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15776550273
联系座机: 0451-55393617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C21040100Z20221215112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费
采购方式: 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 1619900.0000
需求详情:
物业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的采购活动: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近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因受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核查路径:
a“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b“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cr/list);
c“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d“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
供应商应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不提供查询材料则响应文件作废。
三、物业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以往的商业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第二部分 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1.服务期形式: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项目:办公楼及诉讼服务中心物业保洁、维修等,主要包括办公楼楼宇建筑及诉讼服务大厅设施的维修维护及管理;院内的综合服务、卫生保洁服务、安全保卫、防火及消防设施、房屋设施、楼顶防水、设备管理、疫情防控等。同时包括供配电、发电机室、地下车库、给排水、电路、电器、室内外照明、绿化养护等全部保洁、运行、维护、保养、维修和管理;垃圾清运、清冰雪、积雪外运的相关管理工作。提供食堂服务及用具采购及维修费用,供应食堂物资食堂服务人员及诉讼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等。
二、物业服务范围
﹙1﹚主楼办公区东区1-6层、西区1-8层,副楼审判区1-3层,地下负一层车库。主楼广场1个,院领导办公室 9 个,主楼办公区会议室3个,电视电话会议室2个,执行指挥中心1个,议案室3个,厨房1个,餐厅4个,党建活动室、荣誉室、健身房、图书室各1个,浴室2个,卫生间8个,楼梯3处,电梯1部,监控室、消防控制室,主楼六楼屋面,主楼八楼屋面,干警办公室、审判综合用房间清理及玻璃清洁,各楼层的大厅、走廊、楼层出入门外台阶及踏步、平台、卫生间、洗漱间、电梯轿厢、门厅、楼梯间、地下车库的保洁清扫;办公楼后院球场清扫;副楼审判区诉讼服务中心广场1个,服务大厅1个,审判法庭5个,信访接待室2个,院领导接待室2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收发室1个,远程视频接访室1个,诉前调解室1个,值班室1个,副楼六专四室及专用羁押电梯1部,专用羁押车库1个,诉讼服务中心楼顶屋面一区、二区,各楼层的大厅、走廊、楼层出入门外台阶及踏步、平台、卫生间﹙2个﹚、洗漱间﹙2个﹚、电梯轿厢、门厅、楼梯间的保洁清扫等。
(2)各楼公共区域内的地面、墙面、地脚线、天棚、门窗(含玻璃)、楼梯(含扶手及围栏)、办公室房门。
(3)发电机室、配电室、照明设施、消防设施、消防供水室、应急灯、车库门、供热、供水、排水设施等。
三、物业服务内容和要求
1.综合服务
1.1服务内容
(1)投诉、报修与咨询服务;
(2)客户满意度调查;
(3)制定企业管理制度并实施,企业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等)、物业管理制度(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服务的作业指导书、各岗位职责、品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1.2服务标准
(1)有固定的服务接待场所,公示服务电话和投诉监督电话;
(2)每天有专人24小时受理采购单位的投诉、报修与咨询,投诉、报修处理后应及时回访;
(3)每年进行2次采购单位满意度调查,满意度应达到95%以上;
(4)每月至少与采购人沟通一次,及时收集意见反馈,改进服务工作,及时记录并归档。
(5)建立健全企业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制度应包含所有物业服务工作,应符合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物业服务工作应严格执行物业管理制度,记录全面,真实有效,记录及时归档;
2.卫生保洁服务
2.1基本要求
(1)统一着装,服装整洁,服务礼貌,培训上岗;
(2)保洁人员配置合理,工作强度适中;
(3)配备必要的清洁工具、清洁耗材,例如扫帚、拖布、抹布、水桶、水盆、胶皮手套、清洁刮板、清洁剂、保养剂、擦玻璃器械等;
(4)依据保洁及清冰雪需要,投标单位需配置现代化保洁设备和清冰雪机械,例如清洗机、洗地机、扫地车、清雪机等设备各1台,大功率吸尘器﹙3台﹚,以便于保洁和清冰雪快速作业节约人力成本。
2.2室外公共区域保洁
2.2.1服务内容
(1)广场、停车场、栅栏、花坛、园林设施、绿地等。
(2)院区围栏、宣传栏、指示牌等日常清扫保洁等,下水井清掏的日常管理。
2.2.2服务标准
(1)设置巡回保洁人员,工作期间内进行巡回保洁,巡回保洁作业间隔不低于1小时;非工作时间、节假日保证采购单位卫生整洁;
(2)道路、庭院、广场每日(或每周)清扫1次,清扫后道路干净、无浮尘、每100㎡内垃圾、杂物、污染物体平均不超过2个,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秋季落叶较多季节增加清扫次数;
(3)绿地垃圾每日捡拾1次,绿地无杂物、垃圾、蛛网等;
(4)室外设施每2个月清洁1次,如有实际需要应随时清洗,清洁后表面无污渍;
(5)沟渠、池、井内无杂物、无异味,雨水井、排水井:完好率100%,实行巡查制度,排放畅通、无阻塞,定期疏通保持清洁,保证雨水篦子、井盖等完好无损;(雨水井每年开春后、入冬前必须各彻底清理一次)
(6)天台、天沟、屋面每月清扫1次,无垃圾、杂物堆放。
(7)每天第一次保洁应在上午7点30分前完成,垃圾必须在上午8:00前清理完毕,运至垃圾转运站,广场、道路8:00前必须清扫完成,草坪、绿化带等其余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清理,由保洁主管监督执行,以确保院内垃圾日产日清,空气清新、设施完好。
2.3室内公共区域保洁
2.3.1服务内容
大堂、走廊、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的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指示牌、展板、灯具、扶手、栏杆、装饰物等的清扫和擦洗。
2.3.2服务标准
(1)大厅、走廊地面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扫2次、湿拖2次;楼梯扶手每天擦拭1次,窗台、防火门、消防栓、指示牌、窗栏杆每天清洁1次;
(2)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周清洁1次;
(3)楼内公用门窗玻璃,每月擦拭1次;
(4)室内公共区域保洁后干净整洁,无污渍、水渍、灰尘、蛛网,玻璃明亮整洁;
(5)设立巡回保洁人员,巡回保洁间隔不小于1小时,发现垃圾及时处理;
(6)工作期间,收到客户卫生反馈及投诉后5分钟到达现场,及时处理。
2.3.3办公室、会议室
(1)门、窗、桌椅:干净整洁、无积尘、无纸屑、玻璃干净明亮;
(2)墙面、墙面悬挂牌、框、墙角、踢脚线、窗帘、天花板: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渍、 无蜘蛛网;
(3)地面: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渍、无水渍;
(4)灯具、空调:干净、整洁、无积尘、无污渍;
(5)室内空间:空气流通、清新;
2.4室内卫生间保洁
(1)卫生间设备、镜面、地面、天花板、照明设备等表面保洁;
(2)清理垃圾桶、纸篓内脏物;
(3)更换相关卫生物品:大盘纸、擦手纸、洗手液、清洁球、空气清新剂等。
2.4.2服务标准
(1)卫生间每日清扫3次、湿拖3次、清理垃圾桶3次;(或专人值守,随时清理)
(2)卫生间内无尘土、无污迹、无尿液、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
(3)玻璃、镜面、洗手池、烘手器、龙头、弯管、马桶、便池等清洁光亮;
(4)卫生间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5)及时更换小便池清洁球;
(6)垃圾桶、纸篓内垃圾不超过2/3,无溢满;
(7)及时补充或更换相关卫生物品。
2.5电梯间保洁
2.5.1服务内容
(1)主楼电梯及六专四室专用电梯
(2)电梯门内壁、指示牌、天花板表面保洁、擦拭;
(3)电梯门缝吸尘、电梯通风、照明保洁;
(4)电梯沟槽尘土及杂物清理。
2.5.2服务标准
(1)每日上、下班前,对电梯内外进行彻底清洁,每日对电梯内外保洁2次,不锈钢等特殊饰面使用专用的清洁剂;
(2)电梯门表面、轿厢内壁、指示牌、天花板、门缝清洁光亮、无尘土、无污迹;
(3)电梯门缝每周至少吸尘一次;
(4)电梯沟槽尘土及杂物及时清理,每周至少吸尘一次;
(5)电梯轿厢不锈钢饰面每周养护1次,理石地面每月 (依据人流量及磨损程度)打蜡一次,电梯地垫每天轮换一次,电梯地垫每周清洗一次。
2.6办公室保洁
2.6.1服务内容
(1)清理院内每个干警办公室地面、墙面、窗台、窗户、门、绿植、设备设施等;
(2)办公室垃圾收集。
2.6.2服务标准
(1)每天8:20前清理湿拖一次地面,擦拭一次门、窗台、绿植、办公桌、室内办公设备,清理垃圾桶,工作期间完成一次地面清理;
(2)依据采购单位需求随时清理地面;
(3)每周清理一次墙面、室内玻璃;
(4)建立及遵守保密条例,不随意翻阅办公桌上案卷、文件资料,不翻动物品,不透露办公区各类信息。
2.7诉讼服务中心、六专四室保洁
2.7.1服务内容
(1)清理诉讼服务中心大厅和各功能区域卫生;
(2)5个审判法庭卫生清洁;
(3)诉讼服务中心卫生间(残疾人卫生间)
(4)六专四室及羁押车库
2.7.2服务标准
(1)审判法庭每天8:20前清理湿拖一次地面,擦拭一次门、窗台、法台、法椅、桌椅、室内信息化设备,清理垃圾桶,下午上班前完成一次地面清理;
(2)依据采购单位需求随时清理地面;
(3)每周清理一次墙面、室内玻璃;
(4)遵守保密条例,不翻阅法台、书记员桌材料,不翻动物品,不透露审判区各类信息。
(5)诉讼服务中心、六专四室及羁押车库、走廊、地面和楼梯台阶每日清扫2次、湿拖2次;楼梯扶手每天擦拭1次,窗台、防火门、当事人接待台、座椅、消防栓、指示牌、窗栏杆每天清洁1次;
(6)天花板、公共灯具、墙面、踢脚线每周清洁1次;
(7)楼内公用门窗玻璃,每月擦拭1次;
(8)室内公共区域保洁后干净整洁,无污渍、水渍、灰尘、蛛网,玻璃明亮整洁;
(9)设立巡回保洁人员,巡回保洁间隔不小于1小时,发现垃圾及时处理;
(10)工作期间,收到客户卫生反馈及投诉后5分钟到达现场,及时处理。
2.8垃圾收集与清运
2.8.1服务内容
(1)设置分类垃圾箱、垃圾桶;
(2)定期收集垃圾、清运垃圾。
2.8.2服务标准
(1)按区域设置分类垃圾箱;
(2)室内垃圾每天至少收集清运2次至垃圾中转站,垃圾日产日清;
(3)室内垃圾桶每日清洁2次,保证实时干净整洁,无异味;
(4)室外垃圾桶每日至少清理1次,夏季每周清刷2次;
(5)垃圾箱无满溢,无落地垃圾;
(6)垃圾必须每天清理、转运出院。
2.9卫生消杀
2.9.1服务内容
(1)物业服务区域消毒;
(2)灭鼠、灭蟑、灭蝇、灭蚊等有害生物防治与消杀。
2.9.2服务标准
(1)公共卫生间、公共浴室、开水房、垃圾堆放点等部位每天1次实施环境消毒,其他物业服务区域周1次实施环境消毒。如遇疫情等情况,应增加环境消毒频次或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消毒;
(2)每周至少杀灭蚊、蝇、蟑螂、鼠1次,具备有效预防措施,防止有害生物滋生与泛滥;
(3)及时清理管理服务区域(室内、室外)鼠迹、蟑迹、动物(野猫、野狗等);
(4)环境消毒和有害生物消杀时应有必要的安全警示和措施,应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或伤害。
2.10清冰雪服务
2.10.1服务内容
(1)以雪为令,下雪后及时清理办公楼主楼外广场和诉讼服务中心外广场及大门前冰雪并外运到指定地点;
(2)清理冰雪、冰锥,并外运。
2.10.2服务标准
(1)结合属地要求制定清冰雪方案,及时做好冰雪清理工作。
(2)采用机械与人工搭配方式进行,随下随清或雪停即扫,清雪时效按小雪、中雪、大雪、暴雪的量级或属地要求来执行。
①小雪:地面积雪5cm以下,院内1小时清理完毕;
②中雪:地面积雪5cm~15cm,院内2小时清理完毕;
③大雪:地面积雪15cm~25cm,院内4小时清理完毕;
④暴雪:地面积雪25cm以上,院内12小时清理完毕;
⑤物业服务机构应根据清雪部位不同,选用清雪机及清雪工具。
(3)行车道应保证车辆正常通行;人行道、甬道基本清理干净,露出地面;广场、室外楼梯、台阶、无障碍坡路无积雪残冰,严禁使用融雪剂等化学污染物品。
(4)积雪应堆放在不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区域内;需要外运的,按合同约定及时清运。
(5)根据气温变化,及时清除屋檐、落水管等部位的残雪、冰锥,无法清除的,做好围挡和警示。
3.保安岗位工作范围及标准
3.1基本要求
(1)统一着装,服务礼貌,培训上岗;
(2)保安人员具备一定的安防技能,能使用安防及消防设备;
(3)应配置消防、物防、技防所需的器械、设备和工具,例如对讲器、、电动车等。
3.2服务内容
维护采购人正常的工作及生活秩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员、物品、车辆、安防设备进行管理,预防治安案件及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协助采购人、公安、消防部门的相关工作。具体包括出入管理、巡逻服务、监控管理服务、车辆管理、突发事件管理、消防管理和疫情防控。
3.3服务标准
3.3.1出入管理
(1)实施封闭式管理,栅栏或围墙封闭完好;
(2)启用和正确使用电子门禁系统;
(3)采购单位出入口全天24小时4人值守;
(4)依据采购人要求对外来人员出入进行问询、准入、登记和放行;
(5)依据采购人要求对出入人员和携带物品安检、车辆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登记,按指定地点停放,保持出入口通行秩序正常;
(6)大宗物品出入需取得采购人批准,取得出入许可(批条)方可放行。
3.3.2巡逻服务
(1)制订巡逻方案并实施,巡逻方案应包括巡逻人员、巡逻路线、巡逻频次、巡逻方式以及所需装备等,巡逻路线应不少于2条,巡逻路线视线范围应覆盖95%的物业服务区域;
(2)白天(或工作期间、或约定具体时间段)每2小时巡逻1次,夜间每2小时巡逻1次,巡逻应采取步行的方式,巡逻中发现异常应依据巡逻方案及时处理,及时记录;
(3)物业管理区域内无未处理的安全隐患部位,无擅自占用、乱堆乱放现象,走廊、楼梯、道路保持畅通。
3.3.3监控管理
(1)保证安防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2)采购单位的重点部位应通过监控设备对安全保卫进行全天24小时监控,安排1人及以上人员进行值守;
(3)监控发现异常应依据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监控影像资料保存不小于60天(有特殊要求的可增加,但最少是60天)。
3.3.4车辆管理
(1)物业服务区域的车辆出入口应设置门禁系统或设置专人值守;
(2)交通标识、停车标识设置清晰、规范、无安全隐患;
(3)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或停车位内,采购单位内部车辆按指定位置停放,外部来院车辆按临时位置停放,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加强采购单位正门出入口车辆秩序管理,确保通道畅通,不按规定停车的应及时处理。
3.3.5突发事件管理
(1)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突发事件处理的培训与演练每年应进行2次。
3.3.6消防管理
(1)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设置消防组织机构图,制订并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排除消防隐患;
(3)定期进行消防知识的培训以及消防知识的宣传;
(4)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并明确义务消防组织架构及职责;
(5)义务消防员定期进行消防知识与技能的培训与训练,能熟练使用常用消防灭火器等设备设施,掌握基本消防灭火技能;
(6)义务消防队伍每年应进行至少两次消防演练,消防演练应制订计划、方案,并以文字、图片、影像资料形式进行记录;
(7)协议采购人及消防管理部门进行消防管理工作;
(8)消防控制室设立24小时值守,做到火灾事故不迟报、误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1人,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4.房屋维修及设施和设备管理
4.1服务内容
房屋维修及设施和设备管理包括的日常检查、维修、维护、管理,房屋包括公共区域的建筑物主体、外墙、门窗、楼梯、电梯、室内外装饰工程等,设施设备包括公共区域的供配电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力系统、室外广场、道路等。维修工作具体包括房屋及设施设备的日常零星维修和预防性维修。(维修材料由采购人负责采购,采用以旧换新的方式领取)维护工作依据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计划进行。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运行管理、报修管理、节能管理、设备间管理等。
5.2服务标准
5.2.1综合服务
(1)协助采购人制定年度大、中型维修及预防性维修等维修维护计划;
(2)维修项目急修15分钟到达现场,3小时内修复。一般维修项目12小时内完成维修。维修及时率达到90%以上。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的维修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应做出应急处理并及时反馈采购人;
(3)建立相关现场管理制度,如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职责、设施设备巡检、巡检范围、巡检周期、巡检内容、巡检标准、维护保养、运行记录、维修档案等;按月、季度、年编制保养计划;
(4)应在发电机房和配电室显著区域悬挂或粘贴各类管理制度、系统图、紧急联系方式、人员证件、设施设备标识标牌、安全防护和警示标识等,在明显易取放位置配备符合规定的完好有效的消防器材及专用工具,应设有挡鼠板等防止小动物进入,配备鼠药盒或粘鼠板。发电机房和配电室机房应实行日检及清洁,每天不少于2次,机房内整洁有序,无杂物。房门应保持锁闭状态,钥匙由专人保管;
(5)编制设施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每年1次培训演练。
5.2.2房屋维修与管理
(1)房屋主体和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每年进行1次安全综合性检查;
(2)楼内公共部位(屋顶、楼梯、门窗、墙面、走廊通道等)每周巡查1次,室外公共设施(围墙、道路、场地、排污井、园林绿化、体育设施等)每月巡查2次,发现损坏及时维修,记录完整。极端天气前应进行安全检查;
(3)房屋外观完好、整洁,外墙面砖、涂料等装饰材料无脱落、无污迹。公共区域的围墙、栏杆、大门、路面等无明显破损,井盖无破损、无丢失。
5.2.3供配电管理
(1)供配电设施检查、维护、保养管理应符合行业规范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
(2)设施保持完好,运行正常;线路无裸露,开关完好,无安全隐患。
5.2.4照明
(1)室内公共区域的照明每天检查1次,室外公共区域照明每天检查1次,灯具、开关完好,线路无裸露,无安全隐患,及时修复损坏的灯具;
(2)公共区域照明灯应按时开启、关闭,满足使用要求的同时满足节能需求。
5.2.5安防系统
(1)电子门禁、楼宇对讲、监控摄像、车辆道闸、电子报警等设施每日检查1次,保证功能齐全,外观完好,24小时正常运行;
(2)室内外摄像机安装牢固、规范接线,监控录像画面齐全、清晰,存储期不低于60日;
(3)电子屏等信息发布系统设备运行正常,显示功能符合要求。
5.2.5消防系统
(1)消防设施完整完好,处于使用状态,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应符合GB25201的规定;
(2)在楼内明显位置应张贴平面疏散示意图,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保持畅通,无堵塞、占用、锁闭现象,禁止占用防火通道;
(3)灭火器的保险及喷嘴外观良好,无损坏、无锈蚀,在有效期限内,压力表显示在正常范围内,发现问题及时更替或维修;
(4)消防设施运行正常,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面检查和检测,每月至少进行1次维护保养,按规定做好巡检,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等,记录完整;
(5)设自动消防设施的,应确保自动消防设施运行正常,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发生火灾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送风系统、防火卷帘等应能及时联动,各设施启停均在消防控制室有信号反馈;
(6)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消防控制室必要消防工具和文件,且处于战备状态,非紧急情况不得挪用;
(7)消防水箱等消防储水设施应保持有水有压;
5.2.6给排水、排风系统
(1)对水泵、配电箱等进行检查每日1次,确保给排水系统通畅、排风系统正常、各种管道阀门完好、系统无明显异味、噪声;
(2)依据设施设备规定的周期对水泵、配电箱进行保养;
(3)水箱盖板应保持完好并加锁;
(4)每季对排水管进行检查,每半年对水泵、管道进行清掏处理,确保排水畅通,无污水漫溢,正常使用;
(5)下水井盖凹陷、破损、缺失应做好防范措施并及时处理;
(6)每年汛期、冬季来临前重点检查,保证排水畅通;根
据实际情况做好污水井、化粪池的清掏工作,记录完整。
(7)上下水、电、暖入户第一个室井或室外距离墙皮3米为界限)。供电以进楼电表为界,电表以后供电维修由乙方负责。暖气以进楼分气阀为界,分气阀后为乙方负责。
5.2.7供热系统
(1)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市政集中供暖及自行供暖系统的维护工作;
(2)每年对阀门、跑风、供热管道进行检修,并建立检修档案;
(3)供热期间应每天有人值守,每周巡检供热设施,确保安全附件、阀门、管道运行正常,并做好记录;
(4)遇管网检修、调试等影响供热情况,物业服务机构应提醒采购人。
5.2.8施工管理
(1)协助采购人对外来施工人员实行登记、备案管理;施工人员进入楼内施工,应进行登记、验证;
(2)配合采购人对施工现场安全与消防安全、施工材料堆放、清运建筑垃圾等进行监督管理和登记;
(3)告知施工单位应避免施工噪声、扬尘、异味等对环境造成影响。
5.2.9节能管理
(1)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应根据工作性质、气候变化、采购人需求,设定或调整设施设备的启停时间、运行参数,制定合理、可行的节能运行计划,优化空调、供暖、照明等用能系统的节能运行,合理安排和调整灯光照明启闭时间;
(2)配备专人负责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对相关能耗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符合国家标准能耗,无跑、冒、滴、漏现象;
(3)应对员工进行能源管理制度、节能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
6.会议服务
6.1服务内容
(1)管理和维护会议室,保证功能正常,随时启用;
(2)负责4个会议室和2个候会室在会议期间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清理的服务工作(包括:地面、多媒体设备、茶水柜、沙发、桌椅、主席台及玻璃等清洁打扫、物品摆放整齐、定期消毒等服务);
(3)保证会议室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4)会议、接待等工作有特别安排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6.2服务标准
(1)根据采购人和会议要求进行会场布置,准备会务设施设备及物品。会场布置整洁、大方、摆放合理,室内空气清新、温度适宜,地面、墙面整洁无污物、无污渍;
(2)在接到会议主办部门的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能做好会议接待的准备工作等;
(3)每次会议后对茶具等客用品进行消毒清洁,清洗、消毒和存放符合卫生防疫规范要求,放置于消毒柜内,存放期超过2周的,应在会议前进行消毒清洁;
(4)涉密会议环境符合保密安全要求,服务人员遵守保密规定,禁止发生失泄密事件。
7.疫情防控
7.1服务内容
(1)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机制预案,定期进行日常演练;
(2)物业内部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疫情防护知识;
(3)进行物业内部人员健康状况档案管理,健康情况、行程轨迹信息需要时及时上报;
(4)公共区域特别是人员密集、使用频次高区域,如大厅、走廊、电梯、楼梯、食堂、公共卫生间等进行消毒;
(5)配合采购单位做好人员出入的登记、扫码、测温、查验核酸检测、的检查;
(6)做好垃圾分类,及时消杀并清运垃圾;
(7)配合社区核酸检测人员到采购单位做好核酸检测。
7.2服务标准
7.2.1基本管理
(1)成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或参与采购人成立的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编制并实施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实施疫情防控的日常管理,与院内疫情防控工作机构对接并按要求上报相关信息,物业服务机构应参与并完成工作小组布置的相关工作,配合采购人完成其他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防疫物资由采购单位负责承担)。
(2)物业服务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①体温不超过37.3℃,无发热、乏力、干咳、气喘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症状;
②在岗的物业服务人员应健康并满足政府对防疫人员的基本要求。
7.2.2出入口管理
(1)出入口应24小时均有人值守,根据需要增加人力,设置测温点,配置红外测温仪、消杀工具及药品;
(2)应做好人员出入登记,姓名、体温、联系方式、是否来自疫情地区或近期接触疫情地区人员、到访地址、进出时间等基本信息并留存记录,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人员应佩、测量体温不超过固定温度,依据采购人要求携带医学报告、出入证明等文件,扫码或登记;
(3)快递、外卖等物品应送至指定存放区域进行临时存放,由配送人员通知采购单位人员自行领取,物业服务机构应协助做好快递暂存区域管理。
7.2.3车辆管控
(1)车辆出入口应设置24小时双岗值守;
(2)物业公司应做好车辆出入登记,姓名、车内人员体温、联系方式、是否来自疫情地区或近期接触疫情地区人员、到访地址、进出时间等基本信息并留存记录,进入管理区域的人员应佩、测量体温不超过固定温度,依据采购人要求携带医学报告、证明等文件,扫码或登记。
7.2.4垃圾处理
(1)在醒目位置设置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的红色定点收集桶或其他符合安全密闭要求的垃圾桶,并注明“供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使用”字样;
(2)对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尽量减少中转环节;
(3)垃圾每日封闭清运应不少于2次;
(4)垃圾中转站每日消毒2次;
(5)垃圾桶每日至少消毒2次。
7.2.5清洁消杀
(1)应建立防疫消杀制度,按GB19193、GB27953和相关部门的要求等开展消毒,并做好记录;
(2)公共区域消毒应每天不少于2次;
(3)每日清洁、消毒,每日不少于两次30分钟楼道通风;
(4)给排水设施每日清洁消杀1次;
,不对着食物打喷嚏,注意防护。
8.食堂管理
8.1食堂人员管理
有事必须先请假,全年事假只限于3天,超过3天作旷工处理或下岗处理,有事必须书面请假。
8.2杜绝不良行为
(1)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2)工作论彼此,拈轻怕重,怕脏怕累,出工不出力;
(3)不求进步,不按工作程序操作、自作主张;
(4)思想素质差,没有职业道德,拿取食堂生、熟食品,贪小便宜。
8.3食堂财产管理
食堂内所有财产要认真爱护,损坏财物照价赔偿,多次损坏,作下岗处理。
8.4卫生要求
(1)食堂内外卫生每天每餐打扫,餐具及锅、灶台、红(白)案板、蒸笼、菜盆(桶)、水槽、水池、烤箱、蒸柜、和面机、冰柜、消毒柜、地砖、瓷砖等,每天每餐保持整洁有序。
(2)食堂所有从业人员要整理好个人卫生,、戴工作帽、勤洗手、勤洗澡,不留长指甲、注意口臭、汗臭,工作期间不留披肩发、不穿拖鞋、不用味浓的香水及发油,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标准和规定。
(3)工作橱台及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以免冲洗地面时,将米饭、馒头、碎肉、菜屑等冲入死角处遗留腐烂。
(4)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砧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5)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温水洗净后,分类以塑料袋包紧,或装在有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冰箱或冷冻室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常温太久。
(6)凡易腐化的饮食物品,应贮藏摄氏零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贮放,亦防止食物气味在冰箱内扩散或吸收箱内气味。
(7)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8)厨房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至少要做一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杀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9)每日物业公司在采购单位用餐后收取厨余垃圾,并做好垃圾分类,及时清运。
8.5安全要求
(1)按规程和要求操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随时排查安全隐患,实行安全报告制度,24小时监控制度。
(2)食堂要时刻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消毒,确保饮食卫生。
(3)厨师必须了解各种炊事器具和设备、设施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否则不得使用。
(4)所有电源开关不准用湿手开启,以防触电事故发生。
(5)电灶、蒸柜等所有电气设备要按使用说明书操作,开关完好,定期检查,确保安全正常使用。
(6)煤气炉要使用前要确保煤气管道无损坏漏气现象,并定期进行检查,防止煤气泄漏,造成火灾或煤气中毒。不宜把煤气瓶或煤气炉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使用,不宜把废纸、塑料品、干柴、竹篮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放在煤气炉旁边。
(7)保证人走火灭,以防火灾发生。
(8)每个月由专人对食堂安全进行检查。
8.6食堂服务
8.6.1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和餐饮行业服务标准,做好食堂管理工作。
8.6.2提供早餐、午餐服务(如有加班提供加班餐)。
由采购单位提前一周制定下一周早餐、午餐菜谱,加班餐菜谱根据每天实际加班人数制定。
8.6.3餐饮服务时间:全年除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的工作日提供早餐、午餐,如有加班提供晚餐。(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工作日加班正常用餐)。
8.6.4投标单位在食堂餐饮服务期间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采购单位有关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政府行政部门的所有罚款和法律责任。主动接受采购单位和国家食品门的检查与监督。
8.6.5投标单位聘请的员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要求。乙方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及时交验个人身份证、健康证明等。不准聘用童工、“两劳释放”及有劣迹人员。
8.6.6投标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交采购单位备案后严格执行。
8.6.7投标单位应加强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保卫工作,定期检查电源,做好疫情防护并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对易燃物品应妥善使用和保管,确保安全无事故。投标单位必须接受采购单位防火、防食物中毒等检查监督,执行采购单位的整改意见。如果发生工伤及其他事故,所有费用及责任由投标单位承担。
9.基本要求
9.1物业管理服务费包含:
(1)物业管理费(保洁、保安、消防操作、维修维护、安全保卫、疫情防护、绿化养护、清理冰雪、临时安排等项工作);
(2)食堂服务人员及诉讼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工资、福利、社保、保险等费用;
(3)变电所管理费用;
(4)垃圾清运及垃圾分类器具购买费用;
﹙5﹚清雪机(1台)及清雪工具;
(6)积雪外运费用;
(7)院内下水井、地下车库排水沟清淘费用;
(8)院外车库物业费用(车库3个);
(9)有关部门规定的需在物业费列支项目(值班被褥、窗帘、幕布、钥匙、门锁、反光路锥、警戒带、门口防滑地垫、门前防滑脚踏、办公室标牌,禁止吸烟等标牌、保洁用品等);
(10)食堂购买物资费用
(11)食堂用具费用
10.项目服务人员配置需求
根据服务内容及标准配备服务人员,按以下表格式填写:
人员岗位设置表
服务类别 | 岗位名称 | 人数 | 配置说明 | 岗位要求 |
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1人 | 对物业服务的各项工作总负责 | 1.大专﹙含﹚以上学历; 2.具备物业管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无基础疾病,无传染疾病。 |
保洁人员 | 室内保洁 | 7人 | 负责室内保洁 |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无基础疾病,无传染疾病; 2.经培训上岗。 |
室外保洁 | 1人 | 负责楼宇外保洁,清冰雪服务等。 |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无基础疾病,无传染疾病; 2.经培训上岗。 | |
秩序维护人员 | 保安人员 | 9人 | 负责人员、车辆出入口的出入管理工作。 |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无基础疾病,无传染疾病; 2.具备保安员证; 3.具备一定的安防技能,能使用安防及消防设备; 4.按相关要求培训上岗。 |
工程维修人员 | 工程维修人员 | 1人 | 负责房屋及各部位的巡查、保养及零星维修; 负责物业设备的运行、巡检、保养及零星维修。 | 1.具备相关从业资格(例如电工岗位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特种设备操作许可证等); 2.具备本岗位工作经验5年以上。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无基础疾病,无传染疾病; |
食堂及诉讼服务中心服务人员 | 食堂及诉讼服务中心服务人员 | 8人 | |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无基础疾病,无传染疾病; 2.经培训上岗。 |
4.合计 | 27人 | | |
四、投标要求
1.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82号
2.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含为完成本次采购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食堂物资费用、提供食堂用具采购及维修费用,供应食堂物资、提供物业公司人员、食堂服务人员、诉讼服务中心服务人员工资、社保、保险、福利等,保洁工具及设备费用、垃圾清运费用等(详见第三条第9.1项条款),办公费用、耗材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以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人员工资不得低于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并符合社保缴纳规定,不得克扣服务人员工资。
3.资金性质:省级财政资金
4.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按每个季度(三个月)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甲方对物业服务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付款。
五、考核标准及办法
考核标准和办法:根据服务内容、标准及细化的考核办法,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分为平时随机考核、月度考核、季度考核,考核合格后,拨付季度﹙三个月﹚的物业服务费用。年度考核得分 80 分以下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同时采购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若因物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发生治安案件或重大消防安全事故、泄密事件等事件,季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采购单位终止下一季度合同履行并解除合同(考核标准详见合同)。
服务周期: 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黑龙江省农垦中级法院
联系人: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15776550273
联系座机: 0451-55393617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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