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机务段HXD3机车微机显示屏故障修,采购人为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机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洛阳机务段HXD3机车微机显示屏故障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序号 |
物资名称 |
预估数量 |
规格 |
单位 |
|
备注 |
|
1 |
HXD3微机显示屏 |
15 |
MND059 |
块 |
|
|
|
数量为预估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为准 |
|||||||
质量要求 |
执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和谐型机车检修技术规程(C1-C4修、C5修)的通知》(铁总机辆〔2019〕88号)文件《HXD3型电力机车检修技术规程(C5修)》相关要求。 |
||||||
交货期/交货地点 |
交货期:接受采购订单15日内送达 交货地点:洛阳机务段指定地点 |
||||||
包件划分 |
无 |
(一) 供应商资质条件
序号 |
资质条件 |
1.资质要求(通用): |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2.专用资格部分 |
1. 投标人需为招标物资的生产商或经生产商授权的代理商;或为经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机务部门组织评审通过的具备该项目维修资质的企业。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具备招标物资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代理协议。授权书或代理协议需经被代理单位(授权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且代理期限在交货期内保持有效;授权书或代理协议应明确由被代理单位(检修方)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保证,并提供被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资质文件。投标人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扫描件)备查。 (其中,代理商提供的被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含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应加盖被代理企业公章)。 |
(二)业绩要求:
序号 |
业绩要求 |
1 |
提供近两年来修理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
(三)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信誉要求:
序号 |
信誉要求 |
1 |
1.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2.营业执照网络年审(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3.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提供近三年内( 2019年 9月至 2022年 9月,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截图。 4.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 9月至 2022年 9月)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证明材料。 5.征信证明(信用中国)的截图。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2.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4.投标人在2019年 9月至 2022年 9月(递交招标文件之日起前 3 年内)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和拟派驻的项目经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禁止关联企业针对同一项目经行报价。
6.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完成注册并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试)完成项目报名。未通过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报名的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国铁采购平台完成项目报名后,请2022年12月2日17时前携带纸质版报名资料(6.4条要求资料)到洛阳机务段招标办现场递交报名资料或邮寄。逾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请报名供应商于2022年12月2日17点前,将营业执照、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法人代表授权书、委托人身份证及相关专业资质等证明材料的彩印版(加公章)寄达洛阳机务段招标办以备查验。未提供以上资质的视为无效报价,取消其谈判资格。
因疫情原因,资料无法送达或邮寄的,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电子版于2022年12月2日17时前发送至洛阳机务段招标办公共邮箱。
6.2.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11月30日。
6.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必须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完成注册并进入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招标(试)完成项目报名,而后根据报名指示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费用每套200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用的缴纳须以所投标公司名义公对公向以下账号进行转账。待财务审核通过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
转账账户为:
帐户名: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机务段
帐号为:170522260920003088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铁路支行
(备注必须填写:洛阳机务段、采购文件费)
6.4.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基本账户信息;
(3)营业执照网络年审(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4)公司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截图;
(5)征信证明(信用中国)的截图;
(6)所投报项目的专业资质(扫描件);
(7)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
(8)标书费转账凭证(如银行现金缴纳,请提供凭证原件);
(9)加盖公章的投标报名表原件;
(10)盖公章的关联企业情况声明(法人及其直系亲属信息须填写完整)。
6.5.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报名。
7.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5日17时00分,地点为洛阳机务段招标办。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报价文件要求密封的采购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3 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资质后审方式,定于2022年12月7日在洛阳机务段配件车间会议室召开评审谈判。因疫情防控升级,供应商不再到场,评审谈判采取全程录音录像、电话连线的方式进行谈判报价。
因疫情原因,资料无法送达或邮寄的,将报价文件电子版加密后于2022年12月5日17时前发送至洛阳机务段招标办公共邮箱。采购评审会现场采购人将电话连线获取报价文件密码。
7.4 因疫情原因,本次采购报名资料及报价文件采用电子版递交方式,待疫情防控常态化所有供应商应将上述资料纸质版在接到采购人电话通知五个工作日内送达或邮寄至洛阳机务段招标办,未按规定送达或邮寄的将纳入信用评价。
所有报价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提供的电子版资料内容均与纸质版内容一致;接受上述报名、报价方式及要求。并将电子版承诺书加盖公章后随报名资料发送至洛阳机务段招标办公共邮箱。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采 购 人: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机务段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区五股路五街坊3号
邮 编:471002
洛阳机务段招标办公共邮箱:lyjwdzbb@163.com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379-62721993 /17518899175
技术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贾工 0379-62721094
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机务段招标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