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清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三期)-道路挖补盖被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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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3100000021a08036001201 | ||||||||||||||||||||||||||||||||||||||||
招标内容: | |||||||||||||||||||||||||||||||||||||||||
清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三期)-道路挖补盖被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三期)-道路挖补盖被工程监理已由 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清河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工程(三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清开审投资初设【2023】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清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拟对开发区井冈山路(汉江街-三洋街)路段、规划路三(湘江街北)路段、九华山路(闽江街-湘江街)路段、武夷山路(湘江街-挥公大道,桂江街-刘庄村南)路段、长白山路(闽江街南-挥公大道)路段、湘江街(井冈山路-五指山路)、(丰收渠-珠峰路)路段、漓江街(刘庄村东-长白山路)、(刘庄村西-井冈山路)、(丰收渠-珠峰路西)路段、规划路二(珠峰路西)路段、闽江街(泰山路-庐山路)、(珠峰路-井冈山路)路段、桂江街(井冈山路-武夷山路)路段、珠峰路(闽江街-三洋街)路段、贺兰路(闽江街-湘江街)路段、秦岭路(漓江街-湘江街)路段、吕梁路(闽江街-挥公大道)路段18条道路进行挖补盖被,在原有沥青路面上加铺5cmAC-13C细粒式沥青混凝土,挖补盖被面积约599818.068㎡。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3 00:00至2023-09-19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或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0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hb.zcjb.com.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解密结束后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监理大纲)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进行盲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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