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环东海域新城丙洲岛南侧护岸整治工程(施工“评定分离”)(重新公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招标文件澄清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2120201151980004001h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7
公告正文
环东海域新城丙洲岛南侧护岸整治工程(施工“评定分离”)(重新公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
递交时间:2023-03-22 22:25
文件编号E3502120201151980004001H03
投标资格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不低于一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4-07 10:45:00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在线递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223,839,530.96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适用于其他项目)
开标时间2023-04-07 10:45:00
开标地点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方式在线开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2023-04-07 10:45:00
延期后开标地点350200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p{margin-top:0pt;margin-bottom:1pt;}p.X1{text-align:justified;}span.X1{font-family:'宋体';font-size:12.0pt;font-weight:bold;color:#000000;}p.X2{margin-top:17.0pt;margin-bottom:16.5pt;}span.X2{font-size:22.0pt;}p.X3{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3{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6.0pt;}p.X4{margin-top:13.0pt;margin-bottom:13.0pt;}span.X4{font-size:16.0pt;}p.X5{text-indent:21.0pt;}span.X5{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color:#000000;}p.X6{margin-left:21.0pt;margin-bottom:6.0pt;}span.X6{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0pt;}p.X7{text-align:left;}span.X7{font-size:9.0pt;}p.X8{text-align:center;}span.X8{font-size:9.0pt;}p.X10{text-align:justified;}p.X12{text-indent:10.0pt;}p.X13{text-indent:28.65pt;text-align:left;}span.X13{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4.0pt;color:#000000;}span.X14{font-family:'宋体';}p.X15{text-indent:21.0pt;}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 一 )
工程名称
环东海域新城丙洲岛南侧护岸整治工程(施工“评定分离”)(重新公告)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定标办法-定标办法前附表-项目 1-条款号 3.2.1-定标规则定标要素-1、信用,包括以下子要素 的内容调整,具体如下:
“1、信用,包括以下子要素:
(1)子要素内容:厦门市信用评价:投标人的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及信用得分( 施工总承包系列 )情况,评价年度为2022 年度。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第 1 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考量信用时均以联合体中较高一方为准。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2 项第 2 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考量信用时以联合体中较低一方为准。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厦门市建设局官方网站相关截图或相关证明文件。备注: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修改为:
“1、信用,包括以下子要素:
(1)子要素内容:厦门市信用评价:投标人的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及信用得分(施工总承包系列)情况,评价年度为2022年度。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第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考量信用时均以联合体中较高一方为准。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第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考量信用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范围的单位为准,如联合体各方均承担建设本项目市政公用工程内容的,以联合体中较低一方为准。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厦门市建设局官方网站相关截图或相关证明文件。备注: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2)子要素内容: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评价:投标人的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评价(水运工程施工)等级情况,评价年度为2021年度。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第1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考量信用时均以联合体中较高一方为准。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第2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考量信用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范围的单位为准,如联合体各方均承担建设本项目港口与航道工程内容的,以联合体中较低一方为准。
投标人信用分查询以投标截止时“信用交通.福建”最新公布的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水运工程施工单位及主要人员2021年度考核为AA级、A级单位中标及信用结果适用情况汇总表》为准。本项目不属于厦门港口管理局监管的涉海项目,应结合《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厦门市水利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水利等专业工程招标业绩设置的若干意见》(厦建规【2020】4号-筑)和《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厦门市水利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水利等专业工程招标业绩设置若干意见适用问题的通知》(厦建筑【2021】39 号)文件规定执行。
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企业信用声明》,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未提供的不得分。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企业信用声明》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若发现投标人有提供虚假资料和承诺的骗取中标的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备注:1.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2.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文件,未参加我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以及初次入闽的单位,其信用等级按B级认定。”
潜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中的“其它资料”节点中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增加子项内容。《企业信用声明》格式详见本答疑纪要附件。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04月07日10时45分”。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以下空白)

招标人: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 03 月 22 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政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3年03月 22 日

本附件需加盖物理印章的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否则如清标小组作出不利于投标人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1
企业信用声明
序号
信用项目
信用等级
AA、A是否失效
本次投标是否使用信用分
清标使用的等级
1
企业











注:按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最新公布的填写。本项目不属于厦门港口管理局监管的涉海项目,应结合《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厦门市水利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水利等专业工程招标业绩设置的若干意见》(厦建规【2020】4号-筑)和《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厦门市水利局厦门港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水利等专业工程招标业绩设置若干意见适用问题的通知》(厦建筑【2021】39号)文件规定执行。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递交时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