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进行验收[20220810]
金额
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o22080261
预算金额2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延
招标代理机构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霍志平0472-266964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进行验收 [20220810]
项目公告说明
项目编号 KO22080261 项目名称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进行验收
发布日期 2022/08/10 报名截止日期 2022/08/15 -- 09: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2/08/11 -- 09: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2/08/15-- 09:00
项目类别 服务 单价 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项目条件
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受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委托,对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进行验收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制作并上传“竞价采购-响应文件”(详见附件)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应材料至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并在平台上进行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KO22080261
采购人: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按照包头市水务局要求,现需编制9000吨稀土抛光粉改扩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进行验收。
1.1技术服务的目标:按照国家、部、委及当地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采用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对项目区进行实地调查与勘测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各项措施设计达到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
1.2技术服务的内容:
1)调查项目基本情况:
2)水土流失预测;
3)制定水土流失防治方案;
4)投资概(估)算和效益分析;
5)对防治水土流迭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绿化工程等措施分别提出技术要求。
1.3技术服务的方式及成果:乙方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水土保持验收工作,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的审查,获取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水土保持验收批复的文件。
2.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进行验收,内容如下: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
(元)
备注
1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进行验收 2022年9月21日之前 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完成验收,验收合格后支付100% 20,000.00 0.00 含税
3.供应商资格业绩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问题(提供承诺书);
3.3资质及业绩要求:见下表;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报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不具备报名资格。
2.供应商报价时须同时将资质证明材料上传至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报价页面的“投标文件上传”处上传)。采购人按照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进行验收 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近期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采购方式及组织安排
4.1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网上竞价(一轮报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2采购组织安排
4.2.1供应商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ep.btsteel.com)注册,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至系统指定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价。至报价截止日,如果没有供应商参与报名并报价成功,则重新组织采购;如报名并报价成功的供应商大于等于1家即可开标。
4.2.2网上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2/08/15 09:00:00(北京时间)。
4.2.3网上报价时间:公布之日起至 2022/08/15 09:00:00(北京时间)。
4.2.4竞价有效期:90天。
4.2.5供应商须在网上报价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供应商可在任何有网络的场所进行报价,而无需在现场进行报价)。
4.3成交供应商确定原则
报价完成后,由采购人对供应商报价及上传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未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要求证明材料和业绩要求证明材料等的,采购人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人的要求。采购人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4报价资料格式要求
4.4.1为方便报价资料上传,建议电子版报价资料大小不超过30M;
4.4.2报价资料需为PDF格式或者WORD文档格式,且报价资料需为一个整体文件,不得分页上传。
4.4.3报价资料电子版须命名为xxx单位-xx项目报价资料。
4.5违规情况说明
网上竞价过程中,如供应商存在不良行为,则按照《包钢(集团)公司招标中心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5.竞价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必得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缴纳全额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4投标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当日办理退还手续,被列为成交人的供应商,须将合同上传至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后联系项目负责人办理退还手续。已办理退还手续的,如未在10个工作日退还到账,可联系财务0472-2669667/2669643进行查询。
6.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或发送邮件至异议邮箱zbyybidding@163.com。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媒介公示。
8.成交服务费
1.收费标准:详见附件,缴纳金额详见电子平台缴费作业中的服务费缴纳。
2.缴纳方式:按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可直接下载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包头天骄清美稀土抛光粉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校园路东39号
联 系 人:赵延
联系电话:13015254214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负责人:霍志平 0472-2669649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2669069/李广美0472-2669654
客服热线:0472-2663666
10.相关附表
10.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须填报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清单,报价不得有缺漏项,填报单价为0的视为供应商免费供货。
10.2供应商访问电子采购平台需要使用IE浏览器,版本为IE8.0及以上版本,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使用手册V2.0-2019-7-2”。
10.3供应商如有不良行为,将按照招标中心(必得招标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10.4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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