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购买原监督管理处资产损失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服务服务的公告
金额
4000.00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2〕46号),我办编制了《昆明市国动办关于购买原监督管理处资产损失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服务服务计划的函》上报昆明市财政局进行审核并通过,现将购买计划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8日,有意向的单位,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8日17:00之前报名,电话(传真):63615830,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北楼541。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关于购买原监督管理处资产损失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服务的计划
现因我办撤销监督管理处,2023年9月22日办党组召开第22期会议研究决定将监督管理处资产无偿划转给办机关,在办理资产无偿划转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上传的2022年监督管理处资产损失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距今已近2年,现资产折旧相对更新较大,需提交新的审计报告。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追加预算购买2024年监督管理处资产损失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购买2024年原监督管理处资产损失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购买2024年原监督管理处资产损失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四、 预算资金
(一) 项目金额0.4万元。
资金来源:拟使用2024年预算批复中“一般公用经费-办公经费”功能科目编码为“2010301行政运行”,部门经济科目编码:30201-办公费;政府经济科目编码:50201-办公经费0.4万元。
四、 承接标准
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 目标要求
1.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
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要求实施;
六、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20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国动办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关于购买原监督管理处资产损失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服务的计划
现因我办撤销监督管理处,2023年9月22日办党组召开第22期会议研究决定将监督管理处资产无偿划转给办机关,在办理资产无偿划转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上传的2022年监督管理处资产损失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距今已近2年,现资产折旧相对更新较大,需提交新的审计报告。
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2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我单位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追加预算购买2024年监督管理处资产损失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服务,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购买2024年原监督管理处资产损失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服务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购买2024年原监督管理处资产损失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四、 预算资金
(一) 项目金额0.4万元。
资金来源:拟使用2024年预算批复中“一般公用经费-办公经费”功能科目编码为“2010301行政运行”,部门经济科目编码:30201-办公费;政府经济科目编码:50201-办公经费0.4万元。
四、 承接标准
依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承接主体至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应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
(三)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及《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八)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 目标要求
1.承接主体应当按与购买主体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
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要求实施;
六、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2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2〕20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国动办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七、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