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市广泰硅橡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市广泰硅橡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建) 受理号(号)20230017928项目名称东莞市广泰硅橡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建)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顺兴四路10号102室建设单位东莞市广泰硅橡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德瑞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广泰硅橡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迁建后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大井头顺兴四路10号102室,厂址中心坐标:北纬22°57'41.148",东经113°56'11.349"。项目迁建后总投资为200万元,占地面积1300m2、建筑面积1450m2,项目主要从事硅胶制品(硅胶刷子、成人用品硅胶部件)的加工生产,其中生产硅胶制品(硅胶刷子)93t/a、硅胶制品(成人用品硅胶部件)51.3t/a。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混合、压片、油压成型、加热固化、丝印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总VOCs、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废气设置于密闭车间,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加强车间管理;雨水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至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油压成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设备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车间墙体、窗户应按良好隔音效果设计和建设;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公司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公众参与情况无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公示时间2023-08-24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联系电话0769-83137861通讯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政通路1号B栋初步审查意见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完善等相关问题。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返回顶部